毗钵舍那 2005-6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译:如性法师
(六)3月3日 下午
接下来请翻到《菩提道次第广论》的第447页,首先我们看到第447页的倒数第六行。在这之前他宗是谈到了,在破除了四生之後,不仅能够破除胜义生,在破除胜义生的当下,生也必须要破除。因为以他宗的角度而言,生的本质就是胜义生,因此破除胜义生的当下,生的这一点也应该要能够被破除。对於这样的一个理论,自宗就有做了回答,接下来我们看到下面的这一段文。
「若执自性无生或无生性」,请加上一个「自」这个字,若执自性无生或无生自性,谓全无生,反难缘生与无自性生二者相违,呵为无耳无心。这当中就谈到说,如果执着「自性无生」或「无生自性」是完全不存在的生,「反难缘生与自性无生二者相违」,并且在这个执着之上,在这种见解之上,你反而提出一个问难,认为「缘生」与「无自性生」这两者是完全相违的话,「呵为无耳无心」,这当中所谓的「无耳无心」在下面的文里面会作介绍。说无自性生未闻所说自性妄执无生意谓无耳,这一段文里面藏文的原版是提到了「自性无生」,如果在谈到「自性无生」的这个名辞的时候,「未闻所说自性」当对方在谈到自性无生这个名辞的当下,如果你没有听到前面的这两个字,也就是「自性」的这两个字,而只听到「无生」的这两个字的话,「未闻所说自性妄执无生」,因为你自己本身没有听清楚,而你执着了无生的话,「意谓无耳」这表示你的耳朵是有问题的。及说自性未解其义意谓无心。如果你的耳朵很正常,你听到的是「自性无生」这四个字的话,当你在听到自性无生这四个字之後,你没有去思惟「何谓自性的内涵」,而执着着所谓的自性无生,就是所谓的无生的话,这表示你因为没有去思惟「自性」的内涵的缘故,所以你是「无心」的,就表示你是一个不懂得去思惟的人。因此正文里面就谈到了,「及说自性未解其义」,纵使你听到了「自性」这两个字,但是没有如理的去思惟的话,就表示你是一个无心者。
如六十正理论云,这一点在龙树菩萨所造的《六十正理论》当中有谈到两句话,这两句话里面谈到了:「缘生即无生,胜见真实说。」这当中的「胜见」是指着佛陀的意思。在《六十正理论》的字面上有谈到「缘生即无生」的这一点,对於这一点其释中云,在《六十正理论》的释论当中有做了一段解释:「若见缘起,诸法自性皆不可得,首先在「起」的旁边打上一个标点符号,打上逗号。如果见到了缘起,诸法自性皆不可得,就表示这一法它本身的自性是没有办法获得,也就是如果你真的看清楚这一法之上的缘起的话,就没有办法认识到法之上的自性,所以就谈到了「若见缘起,诸法自性皆不可得」。以依缘生者,即如影像无自性生故。如果这一法它是必须要观待因缘,依赖着因缘而产生的话,它的本质就犹如同影像,是没有任何自性的生。这当中的「影像」就如同我们昨天所探讨到的,在镜中脸的这种影像,这种影像的形成,是在众多的因缘,也就是外在的镜子,以及我们自己本身的脸孔,众多的因缘聚集之後,透由我们的内心显现出来的一种影像,这种影像你仔细去寻找之後,并没有办法找到一个真实的境界。而实际上外法的形成,也是透由因缘聚集之後而形成的,因此它的本质就如同是镜中的影像,并没有任何的自性,而谈到了无自性生故。
对於自宗所谈论的内涵,他宗在下面就做了一个问难,所以下面的这一段话,是他宗所提出来的一个观点,若谓既依缘生,岂非是生,云何说彼无生?如果这一法的形成是必须要依赖着因缘才有办法产生的话,「岂非是生」难道它不是生吗?如果它是生的话,「云何说彼无生?」为什麽你要说它是无生的呢?为什麽你在字面上,要强调缘生即无生的概念?难道观待因缘所生的法,它不是生吗?如果是生,为什麽你要谈到无生呢?第一点,若云无生,则不应说是依缘生,如果它是无生的话,你在解释它的当下,你不能够解释「它是依靠着因缘而产生的」,故此非理互相违故。因此「缘生」以及「无生」这两点是完全相违的,如果你安立「缘生」就没有办法在这法之上安立「无生」的道理,因此这两点是完全相违的。对於他宗所提出来的问难,自宗在下面就做了一段解释。噫唏!呜呼!自宗觉得感到相当的感概,无心无耳,就谈到说,跟我作问答的这个人,他既然是一个无耳、而且无心的人,纵使他有耳,他也不懂得去思惟这段文当中的内涵,亦相攻难,此实令我极为难处。现今我既然要跟这样的一种人作问答,这实在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若时我说依缘生法,即如影像自性无生,对於自宗所要谈的内涵,这当中就有谈到「若时我说依缘生法」,我所谓的法在形成的当下,它是依赖着因缘而产生的,而它的本质,「如影像自性无生」就如同是影像般没有任何的自性,尔时岂有可攻难处?」对於我所提出来的这个论点,你难道能够提出什麽有力的问难吗?故应珍重判彼差别。因此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先能够分辨得出来,「自性无生」与「无生」这两者的差别。
无热恼请问经云:「若从缘生即无生,於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缘说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在这句话当中特别的强调了,由因生果的缘起法。这当中的第一句话「若从缘生」,这里所谓的「缘生」就是谈到所谓的依起见的内涵,并且更进一步的「若法仗缘说彼空」,我们如何能够知道,法的最究竟的本质是空性的内涵?这完全是要依赖着依起,或者是缘起的道理才有办法建立,因此这当中的「仗」就是有依赖的这个意思。「若法仗缘说彼空,若了知空」,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去认识空性的话,「不放逸」这里面的不放逸,是更进一步的谈到了不堕入常断二边。如果在思惟空性内涵的当下,能够配合着依起见,而来阐释空性的内涵的话,就不会堕入所谓的常断二边。这两者它不仅不会相违,而且是必须要能够相辅相成,透由依起了解空性,藉由空性认识依起,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认识空性的内涵,就不会堕入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所认为的「常边」,或者是完全不存在的「断边」。因此这一句话里面就有特别的强调,「若法仗缘说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
接下来解释到,初句说言「缘生即无生」,在第一句话当中有谈到「缘生即无生」,字上面是探讨到了观待因缘所生的法它是无生的,但是这当中的「无生」是什麽内涵呢?第二句显示无生之理云:「於彼非有生自性。」所谓的「缘生即无生」当中的「无生」,从第二句话当中我们就可以认识得出来,「於彼非有生自性」这种缘生法,它的本质是没有生的这种自性,也就是没有自性的生。是於所破加简别言谓无自性生。因此在第一句话里面所谈到的无生,是必须要加上自性的胜义作简别,而谈到了无自性生的这个概念。颇见一类,闻彼诸句未解彼理,专相违说,生即无生,依即无依,但是过去有很多的论师,尤其以西藏的论师为主,在看到这些文意的时候,或者是听到这一方面的一些法则的时候,「未解彼理」并没有深入的去探讨,经论当中最主要表达的内涵,「专相违说」并且会阐释一些相违的概念,比如提示到「生即无生」,生它就是无生,依即是无依,狂言愈大,知见愈高。而实际上这些论师,对於经论当中的内涵根本就不认识,他们自己本身所持的见解,也是完全错误的。这一点,明显句论引楞伽经云,在月称菩萨所造的《明显句论》当中,引了佛经《楞伽经》里面的一段话,谈到说:「大慧!无自性生,我密意说一切法无生。」这当中就是对着菩萨而谈到,「我密意说一切法无生」,这当中的「密意」就是谈到说法背後最主要的一种想法。佛在宣说诸法是无生的时候,佛说法背後最主要的动机,或者是他的想法是想到说,「一切的法是无自性的生」,所以在宣说法的当下,就是以「无自性生」作为说法的动机,而谈到「诸法是无生」的道理。因此「无自性生,我密意说一切法无生」,佛以无自性生作为他讲法的动机,而谈到了一切法是无生的这个内涵,此说极显。这段文当中可以清楚的看出来,所谓的「无生」最主要强调的内涵,是强调了「无自性生」。又破生等应不应加胜义简别,义虽已答,然分别答至下当说。更进一步的探讨到,在破除生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加上胜义来作简别,也就是破除生的当下,它是不是要破除胜义的生?所谓的「加胜义简别」就是,是不是要破除胜义的生的这一点,「义虽已答」它的内涵已经透由之前的文义,已经做了简单的回答,「然分别答至下当说」但要更进一步的来解释这一点,在下文当中还会继续的作介绍。
对於这一点中观应成派,以及自续派的论师他们所持的论点,并不相同的。以中观应成派的论师而言,在破生的时候,必须要加上胜义作简别,也就是生在「名言」当中虽然有办法安立,但是如果要破生的话,所破的生是必须要加上胜义作简别,也就是必须要破除胜义之生。这一点以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而言,并没有办法认同。19
在之前最後一句话当中就有谈到,「又破生等应不应加胜义简别,义虽已答,然分别答至下当说」,这句话有谈到,应不应加胜义简别。之前是谈到了中观应成派以及自续派对於这个论点所提出来的概念,甚至它所提出来的论点是不相同的。虽然中观应成派以及自续派,都不承许「生」是「有胜义」的这一点,但是当在破除有自相的生,或者是有自性的生的当下,中观应成派的论师并不需要加上「胜义」的这个名辞来作简别,也就是有自性的生以及有自相的生,是能够直接破除的。但这一点以中观自续派的论师而言,中观自续派的论师是承许有自相、有自性的生,所以在破除有自相、有自性生的同时,是必须要加上「胜义」来作简别,也就是它必须要再次的强调,我所破除的「生」是「有胜义」的自相生,或者是「有胜义」的自性生,这两者的差别在下文当中会详细的作介绍。
对於之前所谈到的这一点,以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中观自续派的论师们,认为《心经》的内涵是没有办法随言取义的,而《般若经》当中以《十万般若经》的内涵而言,《十万般若经》的内涵是能够随言取义的。虽然在字面上都会看到所谓的无色、无声的这些字眼,但是《心经》是没有办法随言取义,而《般若经》是有办法随言取义的。因为中观自续派的论师认为《般若经》当中在解释无色、无声的内涵时,是有加上胜义来作简别,而之前《心经》当中的内涵,并没有加上胜义作简别的缘故,一者是能够随言取义,一者是不能的。但是这一点以中观应成的角度而言,中观应成的论师认为,不管是《心经》或者是《十万般若经》当中的内涵,皆是能够随言取义的。因为这当中的内涵不管是无色,或者是无声,在探讨这一法的同时,都有加上胜义而作简别,所以他认为不管是《心经》或者是《十万般若经》当中的内涵,皆是可以随言取义的。
接下来,此等皆是显示彼一切能破皆不能破无自性中因果建立。在之前的文里面,最主要就是要谈到,在无自性当中能够建立因果的这一点,透由正理或者是透由种种的方式,是没有办法产生任何的违害。这当中的「能破」就是我们一般所谓的问难,或者是应成。透由种种的问难,它是没有办法破除无自性理可以建立因果的这一点,所以谈到「显示彼一切能破皆不能破无自性中因果建立」。似能破中最究竟者,这当中所谓的「似能破」,所谓的「能破」就是所谓的「应成」。「能破」就是你能够提出有力的正因,来破斥、或者是破除对方所安立的宗,这称之为是能破。但是「似能破」就是你所提出来的正因,你自认为的正因,并没有办法直接的对於他人所立的宗产生任何的伤害,这称之为叫做「似能破」。在「似能破」当中最究竟者,也就是最糟糕的,谓自破他如何观察,即彼诸过於自能破无余遍转。在「似能破」当中最糟糕的一种状况,就是对於你自己所提出来的论点,你不仅仅没有办法破除对方所立的宗,甚至对方以相同的方式来询问你的时候,你可能都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回答。也就是对於你自己所提出来的论点,到最後反观问你自己的话,你自己可能都讲不出一个所以然。汝等所立即似能破最究竟者,首先先将「者」旁边的标点符号改成逗号,「汝等所立」就是以自宗的角度,在看待他宗的时候就认为,「他宗」也就是你所立的这些观点,正好是「似能破」里面最究竟,也就是最糟糕的一种理论。以破他宗观察正理害、不害等皆被遮回,其能破理成所破故。对於你之前所提出来的种种问难,这些问难不仅没有办法伤害到我,到最後「其能破理成所破故」,你所认为能够破斥对方的这些正理,到最後都会被你自己所提出来的理论而破斥,所以「其能破理」就是你自认为可以破除对方的这个正理「成所破故」,到最後会被你自己所提出来的理论完全的破斥。
若谓:汝许有色等,故於彼等此观察转,我等无宗故彼观察不能转入。最後他宗又谈到说,「若谓:汝许有色等,故於彼等此观察转」,如果承许色等诸法是成立的话,这一切透由正理来观察会产生种种的过失,「我等无宗故」但是我并不承许色等诸法是存在的,「彼观察不能转入」所以透由正理来观察,对於我所立的宗,并没有办法产生任何的伤害,这是他宗最後所提出来的一个论点。此答不能断彼诸过,自宗就回答说:纵使你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在逃避种种的过失,但实际上这样的一种回答,并没办法断除,也就是并没有办法解决你自己本身的问题,於应成派及自续派,何决择时,兹当宣说。对於这样的一个论点,之後在解释应成派以及自续派,这两派当中所提出来的宗义时,会作详细的介绍。
以上我们已经结束了第三个科判,在这个地方我们可以翻到《菩提道次第广论》的科判当中的第十页。在第十页里面,右下半部我们可以看到,申一「明所破义遮破太过」,这个科判当中有做了几个引申,到最後会谈到了「显所设难皆非能破」,而这个科判里面,我们已经介绍了前面的这三个科判,接下来我们进行的是第四个科判,当第四个科判结束之後,「明所破义遮破太过」的这个科判,就已经完全的结束,接下来我们看到正文。
亥四、观察有事无事等四句而为破除然不能破
正文当中,第四、破除有事无事四句无能妨害。首先就谈到了,若谓中观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在四句的旁边打上一个标点符号,是逗号,无不摄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首先探讨第一句,「若谓中观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之前我们在破胜义生,或者是在破自性生的时候,有谈到四生的这个概念。透由破除了四生而破除了有胜义、有自性的生,那相同的在中观的诸多教典里面也会再次的谈到,要破除胜义有或者是自性有的当下,必须要破除四边,这当中的四边,是谈到了有自性的边,完全不存在的边,以及二俱边,以及二非边。要破除了这四边,才能够破除有自性的有。而实际上这一点的内涵,跟之前所谈到的「破生」的这个内涵是很类似的。也就是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们,并没有办法很清楚的去分辨「有」以及「自性有」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所以认为「有」它本身就是「自性有」,「有」与「自性无」是完全相违的一法。对於这样的一个观点,中观应成的论师会谈到了,破除了「四边」而破除了「有自性、有」的这一点,这一点当中就是在第一句话里面有特别的谈到。
之前我们所谈到的这一段文也就是,「若谓中观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无不摄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从一开始到「故以正理能破一切」这段文,是他宗所提出来的一个观点。他宗认为如果法是存在的话,他必须以「有自性」的形态,以有自性的方式才有办法存在。因此这一法它必须是在「四边」当中的任何一边,所以这当中就有谈到「无不摄法」,四边当中是包含一切的万法,万法是必须要能够被四边所涵盖的,因此破除了四边也能够破除所谓的法,他认为「法」都必须要被这四边所涵盖,因此破除了四边之後,法应该是能够被破除的,这是他宗所提出来的第一个观点。对於这个论点接下来自宗就谈到了,此如前说事有二种,这就如同之前我们在探讨,事或者是事物的时候,事物本身可以分为两大类,若以自性所成之事,如果事物它本身是有自性的,随於二谛许何谛有皆当破除,有自性的事物本身,不管是从胜义或者是世俗,任何一个角度来作观察的话,「皆当破除」皆没有办法安立,能作用事於名言中非能破除。之前我们是谈到第一类的事物,也就是有自性的事物。有自性的事物在胜义以及世俗二谛当中,是没有办法安立的,另外一种事物,是有作用、能作用的事物。也就是一切的有为法,它都能够称为有作用的事物。而这种有作用的事物「於名言中非能破除」,它在名言当中是没有办法破除的。以上是谈到了所谓的事物,事物当中简单的来分,可以分为这两大类。又无事中,接下来是谈到了所谓的无事,「无事」就是没有作用,或者是不能作用的一法,我们称之为叫做无事。又无事中,若於无为许由自性所成无事,如此无事亦当破除,如果在安立无事的当下,「若於无为许由自性所成无事」,所谓的「无事」,它是等於所谓的「无为」,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谈到的无为法。在安立无事,或者是无为的当下,如果是以「有自性」的角度来安立的话,「如此无事」这样的一种无事「亦当破除」,如是之有事、无事二俱当破,这当中的「如是」是谈到了有自性,「有自性」的有事以及无事,这两者应当被破除。也就是如果一法它当下是有事,又是无事的话,它是以有自性的有事、无事的这个内涵存在出来的话,这个内涵应当是要被破除的。有自性之俱非亦当破除。相同的「俱非」如果是有自性的话,这一点也应当是被破除的。
在这个地方有特别的强调说,「二俱」以及「二非」的这个概念。一法它本身不可能是「有自性」,以及完全不存在的「无」,这两种的交集,这个称之为是「非二俱」。也就是一种法它在形成的当下,它不可能成为有自性,跟完全不存在,这两点的交集点,这是不存在的。相同的,虽然它并不是这两种的交集点,但是「非这两种交集点」它本身是「有自性」的这一点,也是会被破除的。
下一段,故一切破四句之理,皆当如是知。若未能加如此简别而破四句,也就是在破除四句的当下,有一些是必须要加上胜义或者是自性来作简别的。如果在破除四句的过程当中,不刻意的去加上胜义作简别的话,会产生以下的过失,就谈到了破除有事及无事时,作是破云:「俱非彼二」,也就是在破除了有事以及无事的这个和合体的当下,会谈到了「俱非彼二」也就是非有事和无事。因为在破除有事及无事,那这当中的有事跟无事,并不是分开的一个个体,而是说破除一法,它是有事以及无事的和合体,是它的交集的这一点的当下,我们会谈到说「俱非彼二」,也就是这一法并非有事和无事的和合体,简单的来说这一法并非有事和无事。次又破云,但是接下来在谈到二非的时候,又会谈到:「亦非非二」,如果不加上胜义作简别的话,就会谈到说,并非非有事及无事。之前在破除有事以及无事的当下,既然已经谈到了非有事和无事的话,就表示非有事和无事的这一点应该是存在的。但是更进一步在谈到二非的时候,如果不加上胜义作简别的话,就会谈到「亦非非有事和无事」,这两个论点本身是完全相违的,是自许相违。虽知如是而云无过,强抵赖者,我等不与疯狂共诤。如果你知道你所提出来的论点本身,在字面上就已经相违的话,但是你又要狡辩说,你自己讲的是没有错,「我等不与疯狂共诤」,自宗就谈到,我是不会与一位疯子一起来作辩论的。你对於你自己所提出的理论你都不清楚,甚至你知道自己本身有过失的当下,你还狡辩的话,那我是不会与你这位疯子一起来讨论这件事。
下一段,复次,破蕴自性之体,或破其我便发智慧,了无自性或了无我。更进一步的,在破除蕴体是「有自性」之後,或者是破除了「有我」的内涵,而在内心当中会生起智慧,这种智慧它能够通达蕴体本身是无自性,或者是通达无我的这个概念。若复破慧无自性境,是为破坏中观正见,如果你破除了智慧它所执着的境,也就是「无自性」的这一点的话,就表示你破坏了中观正见。为什麽呢?由破能达诸法无性智慧境故。因为你在当下,你破坏的是智慧最主要的所缘境,就是「法无自性」或者是「无我」的这个内涵。之所以要观修空正见,最主要是希望让我们了知法是无自性,或者是无我的这个概念,但如果你在阐释空正见的当下,你认为连智慧它所执着的境,也就是无自性或者是无我的这一点,都会被破除的话,那就表示你是破坏了中观正见,那我们花那麽多的时间来讨论,或者是观修空正见,这岂不是没有任何的帮助吗?正文当中的课程,今天就暂时上到这个地方。
接下来我们进行问答。这当中的第一个题目:假设在某处,住着一位名叫洛桑的人,有一百位圣者认识这位洛桑,在这一百位圣者的名言识中所认识的这位洛桑,彼此间都不同。若依应成派之见解,请问:洛桑这个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种不同的存在方式?对於之前的这个问题是问到说,洛桑这个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种不同的存在方式?那仁波切的回答是:是的!洛桑这个人的存在,是会有一百种不同的存在方式。
对於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必须要仔细的去思惟,也就是当我们的「心」在缘着一个人,或者缘着一件事情的时候,是有办法生起所谓的正量,或者是正确的心识。但当我们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小心的思惟,因为这个地方有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就比如说,以同样的一个东西而言,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在看待这一样东西的时候,有一些人会认为「这个东西很好」,有一些人会认为「这个东西不怎麽样」,甚至觉得「它不好」。相同的,在看待长、短的时候,某一些人的认知,他会认为这样的一种长度叫做「长」,而某一些人的认知,他却会认为这样的一种长度叫做「短」。但实际上对於相同的一个个体,不同的众生会生起不同的感受,甚至会生起不同的心识,在某一种的情况之下,这种心识有可能两者皆是正确的,甚至两者都是正量。就比如甲一,他缘着这个东西的时候,他会认为这个东西是很好的这一颗心识,在某一种情况下他有可能会成为正量。但是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另外一个众生在看到这个东西的时候,他也会认为这个东西不好,或者是不怎麽样,在某一种的情况下,这样的一颗心也有可能会成为所谓的正量。但实际上这两种人,在看待同样的一个个体的时候,之所以会在这之面分出好坏,这是因为他们观待了某一者,或者是他们自己本身的思考逻辑有不同的缘故,在观待之下,会以他们自己的思考逻辑来安立这一法的好坏。如果「法」本身它就是所谓的「根本的好」,或者是「根本的坏」的话,这当中有一颗心,它就没有办法成为正量,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相同的,对於同样的一个人而言,有一些人看到这个人,他内心会觉得「他是好人」,有一些人看到这个人,他会觉得「他是坏人」。但为什麽我们看到同样的一个人,会有不同的感受?这表示我们所认知的好,或所认知的坏,这是在一种比较或者是观待之下所形成的一种内心的感觉。如果说「人」他的本身就有所谓的好跟坏,而且这种好、坏是有一种「自性」的话,那在这个人之上所生起来的两种不同的心识,有一者可能就是错误,甚至这两种心识本身是相违的。不过要很仔细的去探讨这个问题,似乎有一些困难,但是在这个当中有一些比较重要的概念,你们可以私底下好好的来作探讨。
以一个简单的例子而言,对於同样的一个人,不同的两个人,透由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它的时候,一者会因为这个人曾经帮助过他,会认为「这个人是好人」,甚至会觉得这个人他称之为叫做「友人」,或者是「亲人」;另外一方会因为这个人曾经伤害过他,所以他会安立「这个人是坏人」,或者是他的「敌人」。但实际上对於相同的一个人,两者的内心当中所现起来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一者是缘着对方是好人,甚至是亲人;一者是缘着对方是坏人,而且他是敌人,但实际上这两颗心都是「正量」。由於这两颗心都是正量,并且这两颗心,它都是缘着相同的一个人,所生起来的正量的缘故,所以当我们在安立这一法的时候,有时候不仔细思惟,会觉得这当中有很多的相违点。但从这个例子里面,我们必须要能够了解的是,「法」的形成就是在一种「观待」的状态当中而形成出来。如果今天所谓的亲人,或者是敌人,是在「人」它本身的那个方位,会有一个「真实」的敌人,或者是亲人的话,对於这样的一个「人」,所生起来的两种不同的概念,这本身,或者他们彼此之间是会产生相违,这是没有错的。但今天这两种不同的人,对於相同的一个对象,内心之所以会生起绝然不同的感受,这是因为在比较之後,内心去安立的一种境界。也就是对於甲方,可能是因为对方曾经帮助过他,对於他产生某一种的好感之後,甲方会认为这一个人是好人或者是亲人,这是在一种「比较」的状态之下,或者是「观待」的状态之下而形成的一种境。相同的,甲二也是如此,也就是因此,这两种人虽然对於同样的一种境界,会生起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但这两种意识形态,皆可以称之为叫做正量。这就表示在「境界」的那个方位,并没有「真实」或者是「有自性」的好坏,如果在境界的方位有真实的好坏,或者是有一位真实的敌人跟亲人的话,对於这样一个真实的境界,如果你生起相反的一种意识形态,那就表示你所生起的心是颠倒、是错误的。但今天在安立这个问题的时候,却不是从「境界」本身来看待,是在一种「观待」的状态之下所安立的境,对於这样的一种境界,所现起来的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皆可以称之为叫做正量。
在许多道次第的论着当中,在阐释正见时都会提到一个专有的名辞,而提到所谓的「缘着施设处的正量」,也就是缘施设处的正量,但这个名辞有很多的成就者,认为这个名辞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在谈到「缘着施设处」的正量时,其实它最主要阐释的内涵就是谈到,施设处本身是「有自性、有自方」的。所以会对於缘着施设处的这一颗心,去安立为「它是缘着施设处的一种正量」。但这样的一种名辞,在宗大师父子三尊所造的论典当中,几乎是看不到的。宗大师在安立正量的时候,他会安立正量本身是能取的,也就是它有能力去执取一个境界,所以他所安立的名辞是安立「能取」的正量,它并不安立「缘施设处」的正量。因此对於之前的这个名相,也就是「缘施设处的正量」这个名相,在宗大师父子三尊,甚至我们平常比较普遍的大经论里面,是看不到这样的一个名辞。但是在现今很多道次第的注解里面,会看到所谓「缘施设处的正量」这个名辞。在取这个名辞的背後,它有一种涵意就是认为,对於施设处本身要是能够生起某一种正量的话,就表示我们是没有办法去改变这个施设处;那对於同样的一个境,生起不同的意识形态的话,这样的一种意识形态是错误的。也就是因此当宗大师在解释所谓的「名言有」的时候,他也并没有谈到「缘施设处的正量」。在谈论「名言有」的时候,他认为所谓的名言有,就是被名言识所能够共许、能够安立;并且在安立之後,其他的名言量是没有办法违害的;并且这样的一个论点,在透由正理如实的去观察之後,也不会产生任何的过失,如果这三点都具备的话,那宗大师是承许这一法是名言有,也是可以安立的,他并没有在这三个特点当中,特别的强调「缘着施设处的正量」。因此对於这样的一个名辞,现今有很多的成就者,都对於这样的一个名辞做出了反对的看法。今天的这堂课就上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