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第21-2讲)
寅二、轻重差别(分二)
卯一、十业道轻重
卯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卯一、十业道轻重
(129页)讲到十恶业的轻重之别,初中有五:例如杀生,由意乐故重者,也就是说有五个条件,可以使得十恶业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那五法呢?由意乐,这是第一。由加行是第二。第三、因为没有对治力。第四、因为邪执的缘故,邪见执取的缘故。第五、是由他的对象,如果对象是像佛菩萨等,这种的对象。也就是所谓的事、意乐、加行,还有究竟的那个事,由事故而重。依由这五种不同的差别,来显示十恶业的粗重、或是轻微,所以纵使在圆满的杀业里面,随着这五种的不同,圆满的杀业本身,又分所谓的重的圆满杀业,以及中的圆满杀业,以及轻的圆满杀业。在此我们可以看到,首先先讲由意乐故重者的部分,谓猛利三毒所作。由意乐的缘故,使得圆满杀业更重的原因,是因为这个意乐上,在烦恼的部分,也就是烦恼越强,所造的圆满杀业就越强,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由加行的缘故,所以这杀业变得非常的强重,在此说到由加行故重者,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或有自作或复劝他,於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或於一时顿杀多生。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後杀害。若於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也就是在加行上,如果在杀害某人的手段是非常残忍的。或者是以非常欢喜的心态去杀害别人。或者是看到别人杀害某人的时候,会有一种非常高兴的欢喜心等。或者由长时间所累积的怨恨,而去造作的一种杀害等。或者是令对方产生非常强烈痛苦而行杀害。尤其对这种孤苦伶仃的,或者非常贫穷无力的、无助的、无怙可怜的众生,而行杀害的,这都是在加行上算是非常严重。所以由这种非常恐怖的加行,或者是恶劣的加行,也会使得圆满杀业,变得更为严重。
现在是讲第三者,由无治故重者就是没有对治力的缘故,而说到杀业的严重,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於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又亦不能,於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又不能证世间离欲,或法现观。这以上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平时如果行善业,有修善法,或者集资净障,或者坚持自己学某个学处,或者是思惟法义的话,那说不定还有对治力,去减少这种的杀业。可是平时又没有去作,所以使得杀业的力量,变得更加的严重,这叫做无对治力的缘故,所以感招严重杀业。
第四者,是由邪执的缘故,而使得杀业更为严重。像是为了修法所以去杀生,或者为了正法而去杀生,以这种颠倒的执着。或者认为这一切,都是造物主所变出来的,所以杀的话没有罪,以这种邪见而去杀生的,这就是第四者,由邪执故重者,谓由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现在讲到第五者,由事故重者,就是由事故而说严重杀业的,也就是杀生的这个对象,谓若杀害大身傍生,身体很大的畜生,人或人相,人相的意思就是正在形成人,他并没有完全变成人的模样,那是由父母的精血,再加上之前的意识已经连结、结生的缘故,正在形成人的模样,藏文就是正在形成人的意思,在此法尊法师翻成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委信就是自己所信赖的对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如果有上述这些种种的对象,依由这种的事,依由这种的对象,而去行杀业,那会变成强大的圆满杀业。违此五因,为轻杀生。如果没有具足上述所说的这五相的重业,虽然是圆满杀业,但是并非是如此严重的圆满杀业,变成轻微的杀业,或者是中等杀业等。在五相里面除了事以外,其他的像是意乐故重者,加行故重者,以及无治故重者,还有邪执故重者,四者的内涵都是一样的。
只有在由事故重者的这个内涵上,有不同点,像是由偷盗来讲,偷盗的事故重者,与杀生就有点不同。所以我们在此可以看到,余九除事,如其杀生,轻重应知。
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现在讲不与取的事故重者的部分,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现在讲到邪淫的部分,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谓行不应行中,因为在邪淫的部分又讲到四事,先讲不应行事,若母、母亲,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学女,或勤策女。这是属於不应行的部分。现在说到非支的部分,非支行中谓於面门。现在讲非时的部分,非时行中,谓受斋戒,或胎圆满,或有重病。现在讲到非处的部分,非处行中谓塔近边,若僧伽蓝。
现在讲到妄语的部分,由其事故重妄语者,谓为诳惑多取他财而说妄语,若於父母乃至於佛,若於善贤,若於知友而说妄语,若能起重杀生等三而说妄语。为了能够使某人去造杀生、偷盗、邪行这三业而去说的妄语,为破僧故而说妄语,於一切中,此为最重。现在讲离间的部分,由其事故重离间语者,谓破坏他长时亲爱,及善知识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发身三重业,所有离间语。现在讲到粗恶语了,由其事故重粗恶语者,谓於父母等及余尊长,说粗恶语,若以非真非实妄语说粗恶语,现前毁骂,诃责於他。现在讲绮语的部分,由其事故重绮语者,妄语等三,所有绮语,轻重如前。若诸依於斗讼诤竞所有绮语,若以染心於外典籍,而读诵等。若於父母亲属尊重,调弄轻笑,现作语言,不近道理。
由其事故重贪欲者,谓若贪欲僧伽,佛塔所有财宝,及於己德起增上慢,乃於王等及诸聪叡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贪求利敬。现在讲瞋心的部分,由其事故重瞋恚者,谓於父母亲属尊长,无过贫苦诸可哀愍,诸诚心悔所作过者,起损害心。接下来讲邪见的部分,由其事故重邪见者,谓能转趣谤一切事,其实邪见的话,在之前在说邪见的时候所说的,事、意乐、加行、究竟,在事的部分任何一者的诽谤都是非常严重,比起其他的增益邪见来讲,十恶业里面的减损邪见最为严重。并非是所有的减损的邪见都是严重,像是这桌子上,是有瓶子的,但是有人真的不知道,认为这是没有瓶子,像这种的颠倒执着,这种减损的颠倒执,他并非是十恶业里面所说的减损邪见,所以减损的颠倒执,不一定是十恶业里面的减损邪见,所以在所有的邪见里面,在所有的颠倒执里面,最严重的是十恶业里面的减损邪见,所以在此说到,较余邪见此为最重。又谓世间无阿罗汉,正至正行,此见亦尔。同样的认为世间没有阿罗汉,没有阿罗汉成就之道的,这种的邪见也是非常的严重,与上相违是轻应知。之前宗大师非常详细的解说杀生的部分之後,於是针对於偷盗、邪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瞋、邪见的部分,说到了由事故而说重者。如果没有上述所说的内涵的话,那就是属於轻者,并非是重者了。重者的恶业我们应当了知。
宗大师又再次的引经据论的,引用了本地分里面所说的,其实无论是善业或恶业,它会成为轻重,所依赖的因缘有六者,那六者呢?第一、加行,第二、串习,第三、自性,第四、事故,第五、所治一类,第六、所治损害。所以在此又引用了《本地分》里面说到,我们现在可以看宗大师在本文里面有说到:
(131页)本地分中说有六相,成极尤重。加行故者,谓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无彼三毒,发起诸业。如果是恶业的话,是由非常强烈的三毒所发起的这种加行,如果是善业,由强烈的像是信心、悲心、慈悲心,也就是在没有烦恼相应的善心的情况下,而发起的这种善业,这是加行的缘故,而说重者。
串习故者,谓於长夜亲近修习,第二因缘是透过串习,串习就是如果平常瞋心很重,因为他平常的串习就在瞋心上,所以在贪瞋痴三者,所去造恶的时候,由贪和痴去造的恶业,不一定,就不会比瞋心所造的恶业来得严重。因为他平常,对於瞋心的串习力量比较强大,所以由瞋心所造的恶业,会比贪心还有痴心,所造的恶业还要来得严重,因为平常对瞋心有串习的缘故。同样的,在行善法的时候,如果平常在菩提心上有所串习,由菩提心去累积的善业,会比平常没有串习的这个法门,所累积的善业的力量还来得强大。所以若多修习善恶二业。
自性故者,自性故的意思,就是身语的前七支来讲,前前支重於後後支,所以杀生比偷盗还要来得严重,偷盗比邪淫还要来得严重,前前支重於後後支。同样的以善的角度来讲,不杀生的善业力量,比不偷盗的力量还要来得强大。所以不杀生,并不是说在自己毫无念头的情况下,没有杀到人,或没有杀到生命,这叫做我累积了不杀生的善业,不是的!不杀生的意思是说,刻意的去防护自己,造作杀生的恶业,才叫做不杀生的善业,这样才会累积不杀生的善业。当然在杀生因缘聚合的情况下,所以透过法义的思惟,刻意的去防护,这样去累积不杀生的善业。同样的,在因缘具足可以偷盗的情况下,因缘具足可以让我们很容易偷盗的,或者可以让我们盗窃的情况下,可是随着法义的思惟,所以刻意的阻挡自己,不要去偷盗,成就不盗窃,或者不偷盗的善业,是由此而去造作的。有时候我们会误认为说,我没有杀生,所以我有不杀生的善业,错了!不杀生的意思,是说有因缘让你杀鱼也好,或杀虾子也好,在那种因缘,可以杀的情况下,可是你透过法义的思惟,让自己不杀,这叫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
若以身语七支来讲,前前支重於後後支;若以意後三支来讲,是後後支重於前前支。因为邪见最为严重,所以正见比不瞋的善的力量,还要来得强大,不瞋比不贪的力量还要来得强大,所以同样的道理。谓属身语七支,前前重於後後,属意三支,後後重於前前。
事故者,谓於佛法僧诸尊重所,为损为益。在事的部分来讲,因为三宝的福报资粮田非常的强大,所以对三宝损害,所累积的恶业就非常的恐怖。同样的,因为三宝的福德田非常强大,不只是三宝以外,还有自己主要的上师、善知识,也是我们的福德田,所以如果对此,我们奉侍承事所累积的功德也是无量的。
「所治一类故者」所治一类,前两个字「所治」的意思,就是要对治的内涵。要对治的内涵「一类故」就是,只有所治的存在,并没有对治,所以叫所治一类。如果在此所治是恶的话,也就是只要恶的种类,没有善的种类的意思。如果是以恶的角度去看善,恶是善的对治,所以善是恶的所治,所以只有善类,没有恶故,所以叫所治一类故。看是以什麽样的角度来讲,如果我们是以好的角度来讲,那所知一类故就是只有善类故,所以我们的善业力量会非常强大。如果是以不好的角度来讲,只有恶类故,所以我们所累积的恶业,力量会非常强大,所以在此说到,所治一类故者,谓乃至寿存,一向受行诸不善业,未曾一次受行善法。自己平常没有去修善法,平常都是相应於恶法,因为只有恶法的种类存在,所以恶业的力量会非常强大,因为所治一类故。
所治损害故者,也就是说并非所治一类,他有对治力,同样也有好与不好的角度来讲,如果是以坏的角度来讲,我们在行善的时候,好不容易行了善业了,累积了这个善业,可是随着邪见也好,或者是恶友、恶师等,马上把善业的力量给摧毁,或者随着自己的瞋心马上摧毁,这叫所治损坏故,是以不好的角度来讲。
同样的以好的角度来讲,所治损害故,就是我们平常有去对治恶业,所以透过上述所说的,无论暇满义大,或是念死无常,或者是深信业果等的这种种的法义,来对治的缘故,所以纵使我们现在行恶业了,我们造恶业了,可是会马上懂得忏悔,可以叫做所治损害故。因此所行的善业力量就会强大,所造恶业的力量就会减少。
以不好的角度来讲,同样的,善的力量就会减少,恶的力量就会强大,因为他的对治力的关系,所以谓永断除诸不善品,令诸善业离欲清净。亲友书中亦云:「无间、贪着、无对治,从德、尊事所起业,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应勤修善行。」
宗大师在此又多作了补充,之前在六相里面的第四相,事故者,宗大师又多加了父母,不只是三宝以外,还有父母,所以总共有五者。五者的另外一种方式,就是三宝、父母,这是总共五者,这是第一种说法。第二种说法,三宝,1、2、3了,父母为第四,因为又说法一个尊重,也就是上师的意思,所以总共有五者。以藏文来讲,这句话应该是其三宝等为具德事,其父母等为有恩事,开二成五。有多加「有五」的这两个字,所以总共有五者。
为了让弟子们能够更加的了解,更详细的了解,业的轻重与否,所以宗大师又更详细的透过另外一种的方式,来兼略的为我们开示,有什麽样的情况,使得我们的业会变得更加的强大,无论是善业或恶业。这种的因缘有四,那四门呢?由福田门这是第一,第二由所依门,第三由事物门,第四由意乐门,由这四门使得我们业的力量,变得非常强大。首先先讲由福田门的部分。
卯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第二、兼略开示具力业门分四。由福田门故力大者。也就是无论我们造善、造恶,我们所造的对象,是对於三宝或自己的上师,或者是自己的似尊,「似尊」的意思是,并非真正的是自己的根本上师,可是平常也有在教导我们,像是帮助我们补习的这种老师,或者是仪轨师;或者是以传戒的角度来讲,虽然并非戒师,但是我们的羯摩阿闍黎等,这都属於似尊,类似根本上师的意思。以及父母。所以针对上述所说的福田门,去造恶或造善,虽然意乐并非是如此的强大,可是因由福德田的力量,所以我们所造的业力的力量就变得非常强大,所以在此有说到,谓於三宝、尊重、似尊、父母等所,於此虽无猛利意乐,略作损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此复犹如念住经云:「从佛法僧,虽取少许亦成重大。若不与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类奉还。盗佛法者,即得清净,盗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净,福田重故。若盗食物,当堕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则当生於诸狱间隙,无间近边极黑暗处。」日藏经中特说犯戒,受用僧物少许,或叶或华或果,当生有情大那落迦。设经长夜而得脱离,复当生於旷野尸林,无手乏足诸旁生类,及无手足盲饿鬼中,经历多年恒受苦等极大过患。又说已施僧众苾刍,虽诸华等,自不应用,不应转与诸居家者,已经供养给出家人的资物,自己不用的话,也不应该转给在家居士;诸居家者,不应受用,而且在家居士也不应该受用,已经供养给出家人的资物,为什麽呢?罪亦极重。这罪是相当重的。
即前经云:「宁以诸利剑,割断自支体,已施僧伽物,不与在家者。宁食热铁丸,火焰即炽猛,不应於僧中,受用僧伽业。宁取食猛火,量等须迷卢,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破一切体,贯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入诸舍宅,火炭遍充满,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又僧伽中,若诸菩萨补特伽罗,是极大力善不善田。在佛法僧的三宝田当中,如果又有发起菩提心的出家人,那是为更强大的一个福德田,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说:「设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闭十方一切有情於黑暗狱。若有忿恚背菩萨住,云不瞻视此暴恶者,较前生罪极无数量。又较劫夺南瞻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财物,若有轻毁随一菩萨,亦如前说。我以瞋恚心,关闭一切有情众生於黑暗狱,的这种恶业,跟对菩萨所生的恶业,比较起来那一个业较为严重呢?对菩萨所生的瞋恨心的业,较为严重。比起劫夺南瞻部洲一切有情的一切财物,和轻毁随便一位菩萨的这个恶业,那者较为严重呢?後者较为严重。比起焚烧一切恒河沙数所有佛塔、佛庙,但是对於胜解大乘菩萨起损害心,那一者业较为严重呢?後者较为严重。所以在此说到了,又较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若於胜解大乘菩萨,起损害心,发生瞋恚,说诸恶称,亦如前说。」
同样的在另外一部经,也就是能入定不定契印经说:「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还生,及将前说一切有情,放出牢狱,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这种的功德和如次若於诸能胜解大乘菩萨,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称扬赞叹,较前生福极无数量。」比起之前的这种善业,还要来得强大。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亦说:「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尽劫夺一切财产,若於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抟食施诸旁生,而作障难,能生无量罪。」比较起杀害南瞻部洲一切有情,以及劫夺一切有情的财产,可是这个跟对於菩萨在修善行的一种障碍,甚至於菩萨想要布施给动物食物,如果针对这个布施的善行做此障碍的话,後者的恶业还要来得强大,故於是处,极应防慎。所以对於菩萨的福德田我们要更加的小心。为什麽呢?因为虽然菩萨只有一人,他是一个生命体而已,可是因为菩萨的心量,他一直缘有情众生。而且随着他的菩提心的广大心愿,他慢慢的在累积利益许多众生的善因缘,所以变成他获得成就,许多的有情众生会从此获得无边的利益,所以他等於可以代表一切有情众生。因为他的心念上,确实他就想要承担一切有情众生的痛苦,想要给予一切有情安乐,所以变成说他代表了一切有情众生。所以比起杀害一切有情众生,和杀害南瞻部洲的一切有情众生,这种杀业两者比起来,当然是杀害一切有情众生的这种业的力量比较强大。所以杀害菩萨,就等於杀害一切有情众生的利益了。这也是为什麽,对於菩萨的福报资粮田,我们要更加的小心。所以宗大师在此非常殷重的说到「故於是处,极应防慎。」
(133页)接下来讲第二者,由所依门故力大者。在此的所依,是说有否具足戒体的身,身体的身。也就是说具有戒体的这个身躯所行的业,和没有具足戒体的情况下所行的业,它的差别就有。而且戒体本身又有分在家戒和出家戒,所以这不同的戒体,所造的业的力量也是不同的。在此宗大师有说到:谓如铁丸小亦沈水,由铁所作的器皿虽大,但是却能浮上,所以即彼成器虽大上浮,说智不智所作罪恶,而有轻重。所以在作罪恶的时候,随着自己的智慧,还是有轻重之别。此因相者,涅盘经说,诸愚痴者,如蝇粘涕不能脱离,虽於小罪不能脱离。由无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过,虽先有善为恶染污。故应现受异熟之因,变为极重那落迦因。又如少水投盐一掬,则难饮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钱,不能还偿,渐被逼缚受诸苦脑。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於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恶业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故说轻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护後过,不藏诸恶,勤修善法,诸恶对治,若不修此妄矜为智,由轻蔑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宝蕴经亦说:「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发起菩提心),具轮王位(转轮圣王),变成大乘者发起了菩提心,三界一切有情众生都变成在家菩萨了,各以灯烛器等大海,炷如须弥,供养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萨,於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谓菩提心及其福田俱无差别,然所供物,殊异极大,是所依力极为明显。所以在此中的所谓意乐菩提心来讲没有差别,所供养的福田,也没有差别,所供物来讲有很大的悬殊,可是出家的福报比三千一切有情众生成为在家菩萨,由如此供养的福报,还要来得大一百倍,还要更多。所以可见在此的「所依力」极为明显,也就是有没有戒体的差别,这很重要。
有了戒体之後,去行善的话,却是非常快,纵使造恶的话,力量也是非常微薄的。所以你懂得去了解,如何去对治,或防护恶业的话,纵使被恶业给感染,或者是犯恶业了,但是能够很轻易的就去净除恶业。但是如果你不知道怎麽去防护恶业,如何去累积善行的话,变成要发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行个善业,可是马上就会被恶业给摧毁了,所以有没有智慧是非常重要的。在此的智慧,并不是善择是非黑白的这种智慧,在此的有没有智慧的意思是说,有没有清净的戒体。若有清净的戒体,让我们所行善业的力量,就会变得非常强大,而且恶业不太能干扰我们。但是如果我们有了戒体,可是却不清净的话,相反的不只不会带来利益,反而造更大的恶业,所以所行善业也会破坏。所以之前宗大师有说到,「由轻蔑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还有一种情况,明明知道不能这麽作,但是却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而去作,这种业更是严重,尤其是具有戒体的人。
在此宗大师又继续说到:由是道理,则无律仪与有律仪,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具一就是具有别解脱戒,但是没有菩萨戒或金刚三昧耶,这叫做具一。具二就是不只有别解脱戒,别解脱戒就像是在家居士的五戒,或者是沙弥戒,或者是比丘戒,这个是别解脱戒。具二就是具有别解脱戒,再加上菩萨戒,这叫做具二。具三律仪的意思是什麽呢?有了别解脱戒,有了菩萨戒,有了金刚三昧耶,具有这三者,叫做具三律仪。
修行道时,显然後後较於前前,进趣优胜。如诸在家修施等时,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势力大小,亦极明显。同样的,以一个在家人来修布施,或者修善业的时候,有了持斋律仪戒,和没有持斋律仪戒,有没有斋戒而去所行的善业,就有很大的差别了。同样的,以行善的角度来讲,因为戒体的关系,所以使得我们善业的力量变得非常强大;同样的,如果犯恶行,有戒体的人所犯的恶行也非常强大。所以在此又说到了,制罚犯戒经说,较诸世人,也就是说世间一切人,具十不善,都行十恶业,而且经百岁中,恒无间缺所集众恶。世间所有的人,二十四个小时都一直在作十恶业,可是这种的恶业,没有办法胜过於,若有比丘毁犯尸罗,仙幢覆身,经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极多。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出家人,也就是戒律不清净的比丘,身披着袈裟,受用别人给予我们的供养的这个恶业,胜过於一切的在家人,二十四个小时无有间断去造作十恶业的这个恶业,还要来得强大。亦是由其所依门中,罪恶力大。所以可见因为自己有没有戒体的缘故,所以去行善、行恶的时候,力量的会特别的强大。
分辨阿笈摩亦云:「宁吞热铁丸,猛焰极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通说犯戒及缓学处。敦巴仁波卿云:「较依正法所起罪恶,十种不善,是极少恶。」现见实尔。
(134页)现在讲第三者,由事物门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布施,供养佛中正行供养,较诸财施财物供养,最为超胜,此是一例,余皆应知。布施来讲,没有比法布施更好的布施了;同样的以供养来讲,没有比依教奉行更好的供养了。比起其他一切的财物布施来讲,法布施以及依教奉行,这两者是最为强大的。
现在讲到第四者,由意乐门故力大者。由之前的第三者我们可以知道,正法的布施是事物门中力最大;同样的,邪法的布施,那也是非常恐怖的。同样的如同我们依教奉行,能够使我们善业的力量,变得非常强大;所以同样的诽谤教法的力量,或者是邪见邪知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我们现在继续看第四个,由意乐门故力大者。
宝蕴经说,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须弥。於此诸塔,复经微尘沙数之劫,以一切种可供养事,承事供养。若诸菩萨不离一切智心,所谓一切智心就是不远离想要追求一切遍智的追求心,仅散一华,唯有供养一朵花,其福极多。其福是比之前还要来得多的。如是由其攀缘所得,若有胜劣,及缘自他利益事等意乐差别。在此就说到,有没有菩提心所累积的善业力量,为什麽会产生如此强大的差别呢?第一、是因为攀缘所得的差别,攀缘所得就是所要追求的究竟目标,菩萨无论作任何的善事,最主要是由菩提心而去行善的缘故,所以会把行善的最究竟的目标,回向给一切有情众生,而去成就无上菩提,所以具有所得的差别。攀缘所得,就是所要追求的、所要缘取的,这个最究竟的目的,是为了一切有情,并非像是凡庸众生只缘今生,所以在所得上已经有很大的差别。在此说到,若有胜劣,最胜者就是无上果位,劣者就是今世的利益。还有另外一者,是缘自他利益的差别,凡庸者只缘自己,所以所行的善业力量变得非常的微弱,可是菩萨缘的是无边有情众生,所以所行善业的力量,就变得非常的强大,因为他是缘一切有情众生。
此复由其强盛微弱,恒促等门,而且心力本身有所谓强盛、微弱的差别。强盛、微体的差别,像是凡庸的凡夫众生,要去行善的时候,或者相应於世间八法,或者以无明真实执着的概念来行善,或者以相应我爱执来行善,所以所行的善业力量是非常微弱的。可是菩萨们去行善的时候,他的背後是强大的悲愍心,以及所谓的大慈、大悲,还有菩提心,甚至於有空正见,在这种非常强大的後盾、心力下,所行的善业力量,也是有很大差异的。还有恒促的差别,恒促的差别是什麽呢?凡庸众生去行善业的时候,他行善的时间是短暂的,并非是长久的,可是菩萨们去行善的时候,所发的愿力、所花的心力,乃至虚空未尽之前,我都要住在世间来帮助一切有情众生,直至众生未尽之前。所以他的心力,光是以时间的角度来讲,我们凡夫众生行善的时间,是完全不可以跟菩萨想要行善的时间来相比的,所以有所谓恒促之间的差别。所以有四种不同的差别,所得差别、自他的差别、强微的差别、恒促的差别。
因由这四种不同的缘故,所以在意乐的上面就有很大的差异了。所以在此说到了,应当了知。又於恶行,若烦恼心,猛利恒长,其力则大。同样的,之前所说的是以善的部分来作解释,如果以恶的部分来作解释,在众多的善心里面是菩提心的力量最为强大,在恶心里面,那一种心的力量最为强大呢?在众多烦恼心里面,瞋心的力量非常强大,所以若烦恼心,猛利恒长,其力则大。其中复以瞋力为大。入行论云:「千劫所集施,供养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坏。」此复若瞋同梵行者,及瞋菩萨较前尤重。三摩地王经云:「若互相瞋恚,非戒闻能救,非定非兰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论中亦云:「如此胜子施主所,设若有发暴恶心,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劫。」所以这是要特别小心的,如果对菩萨所生的瞋恚心,会有发起危险的话,我们要马上励力去制止,并且去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