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第49-1讲)
CD(下)毗钵舍那 14-05 达赖喇嘛尊者传授/蒋扬仁钦中译
(441页)如是中观师於名言中,自宗安立生死涅盘众多建立,及於名言破实事师所乐不共妄计诸义。此诸道理极难通达,也是因为如此,所以中观师在名言上,建立了这些生死轮回涅盘的众多的世俗谛,还有这些的名言相。在这个同时,却又能够在名言上破除了实事师所欢喜的这种不共的妄计诸义,就是自性。也就是名言上破除自性的同时,却又能够建立诸法的存在。虽然没有说到诸法自己所产生自己的性质,但是却又能够说到,诸法依由缘起,更应存在的道理。而且这种存在的道理,这一种的作用,存在的原因,是来自於唯名的情况下,用名识安立的情况下,而产生的这种作用,这种的内涵是非常难通达的缘故。所以在此宗大师说,只是有可能而已。
此诸道理极难通达,故能无倒通达二谛建立者,绝无或有。在此的绝无或有,以藏文直接翻译来过的话,如果说是没有的话,也不是说完全的没有,那是有可能的而已,属於仅有可能的一种状态,叫做在此的「绝无或有」,这是藏文直接翻译过来的意思,并不是完全没有的意思。谓於世俗破实事师所许诸法,须以正理观察而破,在此又说到,大多数的中观师都认为我们要破除实事师的这种自性,是由正理的观察来破除,因为正理看不到自性,所以破除了自性。因为如此,所以然自於世俗许生灭等,亦作是念,所以他也认为说,由正理去观察诸法自性的时候,看不到自性,而去破除了自性。所以同样的道理,在观察瓶子、柱子等世俗谛的时候,因为观察世俗谛,看不到世俗谛,所以也破除了世俗谛了。
既然是如此的话,他又认为,什麽叫做智慧的人呢?智慧的人所主张的内涵,最主要是随着道理,如果这个能立的,能够成立的道理,它存在的话,那随着正理来说它的存在。如果能立的道理不存在的话,就不应该随着正理而来说它的存在了,这是智者的一个作法。所以现在对中观没有通达了解的这些自称中观论师,大多数的人,虽然有了这种的原则,可是他却觉得,如果正理去破除自性的时候,因为正理去寻找自性找不到自性,而说到破除自性的缘故,所以真的去寻找世俗谛的时候,因为找不到了,所以也一起要跟随着破除世俗谛,变成正理破除自性的时候,世俗谛也一起破除。正理如果不破除自性的话,或者正理如果不破除世俗谛的话,自性也不会破除,或者世俗谛也不会跟着破除等。所以自性被害,变成世俗谛就要被害,世俗谛不被害的话,自性也不会被害。
又像是我们去寻找这个造物主的大自在天,去寻找之後也找不到了,所以由观察大自在天是否存在,造物主的这个大自在天是否存在的时候,因为找不到的缘故,而否定了大自在天。所以同样的道理,观察世俗谛的时候,因为找不到的缘故而一起破除,像是如此。所以变成如果有自性的话,世俗谛才会成立,如果自性被正理所破除的话,世俗谛也会跟着破除的。这种的错觉,导致於自宗没有办法完全说它是存在的,因为被正理所破除;也没有办法完全否定,因为佛说这是堕落於断边,所以变成了诸法具有什麽样的自性,就有什麽样的性质,而说到了「此是、此非,皆不可说」的一种状态了,而且会傲慢的执为这是中观正见,具有这一种的误解。後来变成什麽都不可说了,这个叫做修习正见,修习清净空性,这一种说法者因为众多的缘故,所以宗大师在此特别的,针对这一种的邪见而来作说明。
所以我们可以从本文里面看到,谓於世俗破实事师所许诸法,须以正理观察而破,然自於世俗许生灭等。亦作是念,具观慧者许与不许,是由有无能立,能立复待随正理行。次以正理正观察时,见自所许诸世俗法与实事师遍计所执,若正理害二俱妨害,若不妨害二俱不害。次见大自在天及自性等,於名言中若许为无,则自色等亦须许无,若於名言许色等有,则自在等亦须许有,二者相等。故觉自宗任於何法此是此非皆不可说,恃为获得中观真实。又有随顺如此误解,住无所取,便为修习清净正见尤为众多。诸如此类,非是智者所爱正论,这一种的观点,并不是佛陀所欢喜的正道,而是什麽呢?由未了知如前所说正理所破,遂以破除自性正理破坏一切名言建立。他认为破除自性的理由,是破除一切世俗的理由去了,这样二谛就没有办法建立了,变成了建立胜义谛的话,就没有办法安立世俗谛了,所以二谛没有办法同时建立。是执正见与诸邪见,错则俱错,不错则俱不错,此乃大邪见故。故如此类虽长时修,非但不能略近正见返渐遥远,由与自宗缘起正道,可许一切生死涅盘缘起建立,极相违故。
(442页)入中论云:「无知睡扰诸外道,如其遍计妄计我,幻阳焰等诸遍计,此於世间亦非有。」此说外道不共欲乐,所谓外道不共欲乐的意思,就是外道所主张的不共内义。像是造物主的大自在天王,或者是共主相的自性等,及如前引自部实事诸师不共欲乐诸遍计执,像是自性执着等,於自世俗亦说非有,此义当释。在名言上这些都是不存在的,没有造物主的大自在天王,或者是共主相的自性,以及实事师认为诸法有自性的这些内涵,都是不存在的。所以宗大师在此要针对这个内涵,作更详细的解说。於是宗大师在此就说到了,有和无的界限在那里了。
我们一般人会觉得说,这个东西的存在,不会觉得说是意识的关系,意识去取有的缘故,而说到了它会存在的。换句话说,这一法存在的力量,或者存在的重量,并非是靠意识,或者是名言的安立,而是觉得说,境上本身具有它存在的重量,而使这一个境存在的。所以境的生存,或者境的存在,是从他自己本身所带来的,跟意识是毫无相关的。所以宗大师在此就破斥了这一点,境的存在与否,或者是境的存在的重量,绝对不是来自於境上。有和无的界限,只是居於三点,而这三点都是跟意识有关的。
那三点呢?我们可以从宗大师的本文里面可以看到:此於名言许有许无,为从何门而安立耶?有和无的边界在於那里呢?谓若有一,如果有一法,现在讲到第一个条件,於名言识是所共许,也就是世间共许,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如所许义,也就是对於这个世间共许的内涵,余名言量无能违害,没有另一者的名言识,来违害这个共许的内涵,这是第二条件。第三条件,及能如理观察真实或有无自性,以此正理亦无违害,则於名言许彼为有,也就是不被胜义识所违害,不被理智所违害。只要这三个条件具足的话,这个东西就存在了,这三个条件里面有一者不存在的话,那这一法就是不存在了。所以有和无,世俗谛的有和无的这个定义,或者名言上什麽叫做有,什麽叫做无的这个边界,是由什麽为准绳的呢?就是由这三者,世间共许,不被名言识给损害,或者不被胜义识给损害。所以宗大师在此说到,则於名言许彼为有,与此相违,即许为无。所以如果有上述所说的三种条件,其中之一者不具足的话,或者是与名言识相违,或者是与胜义识相违的话,那叫做没有的意思。
所以接下来又说到更详细的解释。什麽叫做名言识呢?因为之前有说到世间共许,世间共许的意思就是说,被名言识所共许。那名言识所共许的第一个条件要了解之前,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什麽叫名言识。名言识的意思,其实就是说,随着诸法所呈现的相,所漏之相来随境所转的识。它并不会去观察说,这个境到底是不是有自性存在,或者是有真实存在,不会去作这方面的思择,不会作这方面的观察,而并不是说它没有观察作用。有观察的意思,并不一定是观察有没有真实,有没有自性的意思。一般的观察是有很多种,如同这个人所说的,这里真的有黄金吗?作这种的观察,这个是观察没有错,它是观察识,可是并不是有没有自性,有没有真实的这种观察识。所以宗大师说到了,名言识并不是没有观察,而是说不会针对於诸法怎麽存在的究竟性作观察,这个叫做名言识。
所以在此我们可以从本文里面可以看到:其名言识,谓任於何法,唯如所显随顺而转,不更观察其所现义,为唯於心如是现耶?抑为彼义实如是耶?名不思择真实义识。它不会想说这是由心所看到的相而已呢?或者是它的境上真实的存在呢?他不会作这方面的观察。虽然没有这方面的观察作用,可是并不是说完全没有观察的意思。非是一切全无观察。
什麽叫做共许呢?在此说到:此唯如世间共许,或如名言识显现而转,非观真理为何而随转故,亦名世许。也就是说被名言识所看到了,或被名言识给认定它的存在,名言识去执取它的话,这个叫做世间共许。因为在此的世间,是指名言识的意思。共许的意思就是讲到,由这个名言识,於境所转,依由显现而转,那这个名言识,就是非观真理的意识所转了。故如此识遍於宗派,变未变心一切皆有。所以无论有没有宗义思想的人,都是具有这一种的名言识的。所谓宗派变心者,和宗派未变心者,也就是说,有没有接受过宗义的训练,或者宗义的思想,有的话叫做宗派变心者,没有的话叫做宗派未变心者。
任於谁身,皆名世许或名无观察识。莫执唯於世间常人未以宗派变心者乃有,所以我们不要认为说,名言识好像是没有受过宗义训练,或者是未由宗派而变心的人,才拥有这个名言识,不是这个意思。纵使即由宗派已变心者,虽有众多有观察识,谓观唯如名言许耶?抑於真实如是住耶?然非彼一切识,皆是观察实理之识。名言识并不是说,没有宗派变心者才有的,纵使是由宗派已变心者,由许多的这种观察识,是属於名言识,因为并非一切的观察识,都是观察有没有自性,有没有真实,或者是此法的究竟的存在性是如何?这是不一定的。
接下来这句话,故问何为世共许,非是唯问离诸宗派世间老人,即可观察五蕴身中无观察识,在此的「五蕴身中」是错的,因为藏文直接翻译过来的话,叫做「立敌者中」,立者还有敌者,如果以白话文来讲就是原告、还有被告。所以以藏文直接翻译过来的话应该是,「即可观察由立敌者中无观察识,如何而转」,所以「五蕴身中」,改成「立敌者中」。这句话的意思是什麽呢?什麽是名言识?什麽叫做世间共许?不是说唯独去问这种远离世间宗派,的一个具有非常学问的,或者是很有经验的这个老人。而是说在正在辩论的两个人,立者和敌者,立者就是答者,敌者就是问者,或者是反驳的那个人。他们两个正在辩论的时候,不一定都是辩到有没有自性,有没有真实。所以没有辩论到真实义性,或者没有辩论到胜义谛的内涵的这种辩论,都是属於在此的无观察识。所以他们是怎麽样辩论的,他们辩论的内容是如何去观察,如何去辩论的,这些都是跟胜义谛没有关系的,所以从此我们也可以知道,什麽叫名言识。所以在此的有观察、无观察,要看情况来作解说了。在此的无观察识,所谓的名言识无观察识,是说没有观察胜义谛的内涵,叫做无观察识,并不是说它本身没有观察作用,这个我们要分清楚。
言於彼识共许,所以由名言识所共许的一个最主要的内容是什麽呢?谓所显现或所领纳设名言处。谓由名言识所显现,或者是由名言识所感受,在此的领纳就是感受,或者是感触到的意思。这个被名言识所感触,或领受的境,我们称为叫名言处,或者是名言有,这是一个所取,能取的话叫名言识。共许的意思就是被名言识所转,或是所持有,所感受到的,这叫做共许的意思了。
(443页)又诸业果及地道等,虽於庸俗未能遍许。很细微的因果,就是唯有大地菩萨,或者是唯有佛,才能够知道的这种非常细微的业果,或者是初地、二地等的这种道谛功德,虽然凡庸的这些凡夫并不能够知道。然由听闻及领纳等,缘彼境时,於诸通常不观实理之识,亦能显现,故无世间不许之过。那是可以透过听闻来了解,而且这种了解的意识,并不是观察真实、或者观察自性的这种理智,所以非常细微的业果,还有道谛等,也是世间共许的。因为领纳,或者执取,或者是显现的这个名言识,它是世间识,它并非是观察自性或真实的这种理智,所以没有世间不许之过。
讲完了世间共许的内涵之後,现在讲不被名言识给损害。什麽叫做不被名言识给损害呢?宗大师在此说到:余名言量所违害者,譬如於绳妄执为蛇,如果把草绳看成蛇的话,那就会被其他的名言识给损害了,其他名言识可以来自於自己或他人。什麽叫来自於自己呢?可能在某一个光线不够的情况下,把草绳看成蛇,可是隔天早上,光线比较具足之後,再去看的话,我们知道说原来这是绳子,并非是蛇。所以之前把它视为绳的这个名言识,後来因为光线具足,把草绳视为绳子了,而不是蛇了,因为了解了实相,了解了真相的缘故,被了解真相的名言识给损害了前者的名言识,这是由自方的。那由他方的话,就是说虽然我们把草绳看成蛇,可是第三者说,不是啦!那是绳子啦!透过这种的讲述,而来违害之前的名言识的。
及於阳焰妄执为水,虽是未观实理识所执取,然彼所取义,由名言量而能违害,故於名言亦无彼等。像是阳焰妄执为水等的这种内涵,并不是理智所取的,可是阳焰并非水,所以阳焰是水的这种内容,是可以由名言识来伤害的。为什麽呢?因为阳焰并非水的认知,它本身是名言识,它本身并不是观察有没有自性,或者有没有真实的意思。所以透过阳焰非水的名言识,来断除阳焰是水的妄执。以上这是属於第二部分,不被名言识所损害。
第三不被胜义识所损害的意思是什麽呢?所以宗大师在本文里面有说到:如理观察有无自性之正理无违害者,谓於名言所立诸义,虽名言量之所成立,然正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识,於一切种定须无害。也就是像瓶柱等,瓶子或柱子,或者是生灭、轮回等的这些的内容,并不是由胜义量所成立的,是由名言量所成立的。但是这不代表说,这是被正观察有无自性的理智所损害。理智虽然没有去成立了世俗谛的存在,可是不代表说,理智否定了世俗谛的存在,所以这个要分清楚。但是如果这一法存在的话,有一个先决条件是不被胜义识给损害,因为被胜义识给损害的话,只要被任何一种的正量所否定了,那就代表说此法是不存在了,因为被正量所否定了。所以被理智所否定的话,就代表说它是不存在了。所以不被理智所成立,不一定代表说被理智所损害,这个是有差别的。就像执瓶的正量,执瓶的眼识来讲,执瓶的眼识不会看到柱子,可是并不是代表说,执瓶的眼识否定了柱子的存在,这是不同的。所以同样的道理,理智虽然看不到世俗谛,无法成立世俗谛,因为成立世俗谛的量是属於名言量,可是并不代表说,理智损害了世俗谛了,或者否定了世俗谛了。而且观察有没有自性之後,如果寻找到被堪忍的话,所堪忍之义变成了有自性了,这样的话又有相违了。
所以在此说到,若由彼理之所成立,是由自性成立为有,则违名言之义。如果是有自性的话,那与中观论师在名言上说到了无有自性、无有自性的内涵,也会有所相违了,因为此派认为在名言上,自性都不存在了。所以理智如果成立了自性的存在的话,那自性就应该有了,有了的话就是名言上有了。自性如果是名言上存在的话,那跟中观论师,尤其是应成派所说的名言上无有自性的理论就有相违了。
故无妄执理智无害与彼所成二事为一,不被理智所损害,和被理智所认可,也是不同的。不被理智所违害,不一定代表说被理智所认可,如同瓶柱等。但是如果这两者视为一者的话,那又有很多的麻烦了。所以在此宗大师说到,说於名言,从诸善恶感生苦乐与自在自性造生苦乐,是则俱是,非则俱非,邪分别处。自在自性造生苦乐与善不善感生苦乐,二虽俱非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所成立,然以正理违不违害,於一切种不相等故。不被正理所成立,但是不一定代表说,不被正理所违害,像是什麽呢?善因感得善果,恶因感得恶果,善因感得乐果,或者恶因感得苦果等,这并非是由理智所成立的,可是也不是被理智所违害的。同样的不被正理所成立,也不一定代表说不被正理所不违害。像是造物主自在天王,它去创造苦因、乐因,或者是由这种共主相的自性因,去形成了苦因、乐因等。虽然并非是由理智所成立,因为被理智所成立的话就是有了,被一个正量所决定的话,那就代表它有了,所以它是没有的缘故,所以不被理智所成立。可是也不代表说,不被正理所不违害,因为它是被正理所违害的。因为去观察之後,找到并非是有自性,所以共主的自性,怎麽可能会产生苦乐,这是没有的,所以这是被正理所违害。所以不被正理所成立,不一定被正理所违害,也不一定不被正理所不违害,所以这种的区别我们要分清楚。
又自他部诸实事师,不共欲乐遍计无时分方分之能取、所取。所谓实事师的不共主张,像是执取为,遍计就是执取,认为有这种无时分、无方分。由无时分说到了能取,由无方分说到了所取。什麽叫无时分、无方分呢?就是他们认为意识,最主要是靠续流而来组成的,意识的续流。续流一般会形成的原因是因为,它中间有不同的间断,前端连接着前者的後端,而产生的续流的。可是如果我们去解剖它的前端、後端,仔细这样去解剖的话,有没有一个究竟呢?实事师认为是有一个究竟的。就是无法再解剖下去了,这个叫做无时分,没有办法再分下去了。无方分的意思就是说,一个色法,我们去解剖它的话,它还是继续在解剖,对不对?可是解剖到最究竟的时候,会追溯到一个没有办法再继续解剖的时候,这叫做无方分,这是实事师所说的。所以在此宗大师又说到,又自他部诸实事师,不共欲乐遍计无时分方分之能取、所取,这是一者,及神我、自性、大自在等,这是外道所说的,彼师立时,是以道理已观自性是否如是,次自亦谓是由如是观察正理,已得彼义而後安立。
像是在作这种无时分的能取,或者是无方分的所取,或者是大自在天王的造物主,或者是共主相等,这一种的主张来安立的时候,都是因为有了自性的概念,而来说到这些种种的道理。它觉得说一定要找到最究竟,最真实的基础,才来说到上述这些种种的观念。这个跟我们安立瓶柱不一样,我们安立瓶柱的时候,只是很简单的,因为眼睛看到瓶子,因为眼睛看到柱子,而安立瓶柱的。可是像是无方分,或者是无时分,或者是造物主的大自在天王,或者是共主相的自性等,我们要去安立了这些肉眼看不到的内涵的时候,它先要透过深思熟虑,长时间的思考,才会去安立,或主张这些上述的论典。所以在这种思惟的过程当中,他一定是认定了,一定要找到一个可抓到的、真实的根本,最究竟坚固的基础,那就是自性,才来说到上述的一些种种的内涵。
故於彼义,以余观察有无自性正理观察,亦应受许。以许彼义是堪正理,所观察故。所以这也是为什麽,像是上述的这些种种的内涵,可以被正理所破坏,因为他们在主张这些论典,或者观点的时候,是由自性的概念而来主张,上述这些种种的观点的。所以去观察自性是否存在的这个理智,破除了自性的话,自然就可以破除上述的这些谬论了。
如是观时,若不能堪无垢正理观察重担,故彼非是正理所得,即便遮遣,所以透过正理去观察的时候,因为他们不能被正理所堪忍,所以宗大师在此说到,「若不能堪无垢正理观察重担」,这什麽意思呢?就是说他没有办法负荷被正理所观察,就是不被正理所堪忍的意思。「若彼非是正理所得」,所以他并不是被正理所成立的,而是被正理所遮遣的。不只不被成立以外,被正理所害的,认定他的「没有」了,无有自性。为什麽呢?如果他是存在的话,以彼若有,须此正理所获得故。但是没有获得,所以如果是有,而且这个「有」必须被正理所认定,才叫做「有」的话,当正理看不到的时候,叫做破坏,叫做伤害了。可是如果这个东西是有,可是它的有,不一定被正理所成立,当正理没有看到的时候,这个不叫做破坏了。就像在我们的眼前,如果真的有大象的话,应该被我们肉眼所看到。如果大象是存在的,而且这种的情况必须要被肉眼所看到,可是肉眼看不到的话,我们就可以知道说这大象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看不到,可以以这种的理由来破斥。可是如果在很远的地方有大象,这种大象存在不一定必须要被肉眼所看到的话,我们不能因为肉眼看不到的理由,而说在那个地方没有大象,我们不能这样讲。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个东西是存在的,而且它的存在必须要被理智所看到,然而理智看不到的话,这个叫被理智所破坏。可是如果这个东西,它的存在不一定要被理智所看到,这时候理智看不到,不叫做被理智所破坏。所以自性如果存在的话,观察自性是否存在的理智,应该要看到自性才对,可是看不到的缘故,自性被破坏了,这不代表理智看不到,都是要被理智所破坏,像是世俗谛等。
色声等者,唯於无内外乱缘所损名言诸识,如其共许而安立。所以色法、声音这些的世俗谛的内涵,它的存在不一定要被理智所成立,之後才叫做存在。它的成立非常的简单,只要没有内外的损害因缘,以正确的眼识、耳识,看到它、听到它的话,这个叫做存在了,如其共许而安立。非观彼等唯名言耶?亦实义如是耶?或者是有没有真实性耶?以这种的观察而来成立色法或者声音等。由彼观察获得自性,然後乃许。故於彼等,不可以观察有无自性之理而为观察,以未许彼义堪忍正理观察故。等如有人,说此是羊,不可观察是马是象。
所以色法和声音的存在,不一定被理智所成立的话,那我们就不应该说色法是不存在的,声音是不存在的,因为理智没有看到,这个就毫无相关了。你怎麽可以拿一个毫无相关的例子,而去说某一法的存在与否呢?就像我们说羊是有的,後来有一个人就反问我说,因为羊不应该有,因为马没有,或者羊不应该有,因为象没有,这样就毫无相关了。因为瓶色的成立,不是要靠有没有瓶子的自性,有没有色法的自性,有没有声音的自性,而来成立了色身的存在。色身的成立,只是很单纯的透过没有内外错乱因缘的根识,看到了或听到了,由此而安立而已,并不要透过长时间的观察而来成立的。
像是自性等於世间,虽然是无始以来执取为有自性,或看到自性,可是因由理智所伤害的缘故,所以名言当中也无有自性。所以宗大师在此说到:又於世间,虽是无始共许之义,若理所害则於名言亦定非有,如由无明於诸法上增益自性,及萨迦耶见执有自性我及我所,及执昨日山为今日山等诸境界,故非世间所许一切,中观诸师便於世俗而遍受许。所以也不是说世间所说的一切,中观师都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