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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提道次第略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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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6/01 07: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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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网 日期:2010/06/01 07:45:45   编辑部 报导

 菩提道次第略论(27

讲述: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译:如性法师

(二十七)2010516 台北 下午

首先在还未闻法之前,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先调整我们自己闻法的动机,这时候在我们心中生起,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我希望能够早日获得圆满佛果的一颗菩提心,以这种的动机来听闻今天的大乘法。今天我们在这个地方所要为各位介绍的,是宗大师所造的《菩提道次第略论》,请翻到《菩提道次第略论》第249页。

丑六、观待三学之数量决定(249页)

  我们看到第六个部分,倒数第二行「观待三学的数量决定」,这个部分的内容分二:一、统摄三学的方式。戒学之体性即是持戒,在三学当中,首先是提到了戒学,戒学的体性即是六度当中的持戒。此复若有布施,不图资财,方能受持,如果我们想要持守清净的戒律,这时候我们必须要有布施作为根本的条件,「不图资财,方能受持」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我们才有办法持守清净的律仪。故布施为戒之资粮;这当中的资粮,指的就是如果要持守清净的戒律,布施以及不贪图资财,是持戒的根本,是持戒的条件。既受持已,堪忍他骂不还骂等,而作守护,故忍辱为戒之眷属。这当中的「眷属」指的是助伴。也就是透由忍辱它并不会破坏我们之前持戒的功满,也就是他能够完全的守护,在我们持戒时所累积的种种功德,因此忍辱即是戒的助伴。静虑即是心学;这当中的「心学」,指的是三学当中的定学。般若则为慧学。精进遍属三学所摄,而六度当中的精进度,它包含在戒、定、慧三学当中,是故定为六度,因此从三学的角度我们来作分析的话,六度它的数量也是决定的。

如云:「依三学为主,佛正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在戒学当中包含了戒学的本质,也就是持戒;以及戒的条件,布施;以及戒的助伴,也就是忍辱。後二摄後二;而定学包含了静虑,慧学包含了般若。一者三分摄。」这当中的一者,指的是精进,精进是戒定慧三学所统摄的。这是第六个部分,观待三学之数量决定的第一点,统摄三学的方式。

第二个部分,了解六度数量决定非常重要。如是应以何种圆满之身,这一点是我们之前在第一个部分所探讨的,「观待增上生之数量决定」;以何种圆满之身、圆满何种自他之利,这个部分提到的是第二个部分「观待成办二利之数量决定」;以及第三个部分「观待圆满成办一切利他之数量决定」;住於何乘,这是第四个部分,「观待能摄一切大乘之数量决定」;由具所有方便之相、这是提到了第五个部分,「以一切道或方便之数量决定」;接下来,修行何学,这是提到了刚刚我们所介绍的「观待三学之数量决定」。能满能摄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诸学处,这当中的「满」指的是能够圆满,「摄」能够完全的统摄,「身」所有的身,「利」就包括了自他二利,「大乘、方便及诸学处」,应知即是六波罗蜜。此为菩萨一切行持要义之总集,於此直至未获广大定解之前,应当思惟。由於六度当中,能够完整的统摄菩萨所应行的一切菩萨行的要义,因此对於六度在还未获得广大的定解之前,我们必须要如此的来作思惟。

子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

丑一、生起之次第

丑二、胜劣之次第

丑三、粗细之次第

丑一、生起之次第(250页)

若能不图、不贪资财而行布施,便能受戒;如果对於资财我们心不会去贪图的话,这时候就会想要进一步的去持戒,若具防护恶行之戒,则於他害便能修忍;如果我们能够完全的去持守防护恶行的这些律仪的话,对於他人对我们所造成的伤害,便能够修学忍辱。若有不厌难行之忍,逆缘少故,能发精进;如果对於难行的菩萨行,我们心中不会感到厌恶,而且能够修学忍辱的话,「逆缘少故」这时候我们在修学菩萨行的当下,我们所遭遇的逆缘会减少,因此藉此能够发起一颗精进的心。若於昼夜发起精进,则能生定,如果在白天、晚上我们都能够精进的修学佛道,这时在我们的心中就能够生起定的功德。令心於善堪为役使;使我们的心,在面对善所缘境的时候,能够随心所欲的控制我们自己的心。若心入定,则能如实通达真义。如果我们的心能够安住在善所缘境之上,更进一步的去思惟,诸法最究竟的本质,我们就能通达真实义的内涵。这是第一个部分,生起之次第。

丑二、胜劣之次第(251页)

  前前微劣,後後殊胜。这是以所得的果来作解释的。六度当中,前前所生的果,较於後後所生的果,相较之下是比较微劣的,因而提到「前前微劣,後後殊胜」。这是第二个部分。

丑三、粗细之次第

  较於後者,前者较易趣入、造作,故为粗浅;相较於後後,前前也就是布施相较於持戒而言,布施是比较容易去行持的,因此相较之下它是比较粗浅的。较於前者,後者较难趣入、造作,故为深细。《经庄严论》云:「依前而生後,住於胜劣故,粗浅深细故,依次示彼等。」

癸三、於此如何学之次第(分二)

子一、总学诸行之理(分二)

附加的科判当中分二:一、广说总学诸行之理,二、总结。第一个部分,广说总学诸行之理,分二:正文的科判当中:

       丑一、修学六度令自佛法成熟之理(分六)

这当中的「令自佛法」指的是令自己的心相续当中佛法能够成熟的道理,分六:

 寅一、修学布施之理(分三)

   卯一、布施之体性

卯二、差别

卯三、於相续中生起之理

寅二、修学持戒之理

寅三、修学忍辱之理

寅四、修学精进之理

寅五、修学静虑之理

寅六、修学般若之理

丑二、修学四摄令他相续成熟之理

子二、特学後二度之理

卯一、布施之体性(252页)

第一个部分「布施之体性」,善之舍思,布施它本身是属於善法业,「舍思」舍的一种思心所,这当中的「思」指的是思心所,也就是它是属於心的本质,「舍」就是布施,施舍的意思。所以它本身这样的一种念头,是属於善念,而且这种念头它是属於,心跟心所这两种心法当中的心所,而且它是思心所。而这样的一种思心所,它所具备的特质,是施舍的这种特质。因而提到了「善之舍思」,指的就是布施的体性。及由此而发起身、语诸业,在内心当中一开始生起想要布施的这种思心所,更进一步的「发起身语诸业」,这当中的「身语诸业」指的是什麽意思呢?此是身、语行布施时之思。由於这个部分是按照自续派、唯识派的角度来作介绍的缘故,所以这两个宗派当中,他们所认定的身语之业,并不是色法而是心法。什麽样的情况能够安立身语的业呢?也就是当我们透由某一种的念头,也就是动机,更进一步的,去付诸於行动的时候,在造作身语业的当下,也就是付诸於行动的同时,这时候我们心中的思心所,是我们这个地方所提到的身语之业。因而在正文里面也有介绍到,「及由此而发起身、语诸业,此是身、语行布施时之思。」这是第一个部分,布施的体性。

第二个部分,布施波罗蜜的量,也就是要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它必须要具备什麽样的一种条件?此中,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不待於以施物舍他而令众生远离贫穷;这当中的「施物」,指的就是即将要布施给对方的财物,或者是物品,「舍他」施舍给他人。要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并不需要观待我们所拥有的这一切的财物,施舍给一切的有情,而令众生远离贫穷,并不是要让一切的有情,都远离贫穷才表示我们能够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如果不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圆满布施波罗蜜多的话,是以什麽样的方式来圆满的呢?而是摧坏悭吝之执,我们必须要摧伏我们内心当中,不肯布施他人的这种悭吝心,将所施果亦施他人,不仅将当下我们所要布施给对方的物品施舍给他人,更进一步的,将施舍所带来的善果,也就是它的果报,也连同的布施给其他的有情。串习其心至圆满已,则成布施波罗蜜多。如果我们能够不断的串习这样的一颗善心,直到究竟圆满的话,就表示我们已经圆满了布施波罗蜜多。

卯二、差别(分二)

辰一、观待各别所依之差别

辰二、布施自体之差别

辰一、观待各别所依之差别(253页) 

第一个部分「观待各别所依之差别」,这当中的「各别所依」指的就是要修学布施的人,分为在家居士跟出家的法师这两类的话,这当中有什麽样的差别?如果以六度的总相来作介绍的话,在家居士们最主要要修持的是前三度,也就是布施、持戒、忍辱,这三度的内涵。而出家的法师最主要要修学的,是静虑以及般若的内涵。虽然在家居士或出家法师,都必须要完整的修学六度的内涵,但是以比重上来说的话,在家居士是以修学前三度为主,而出家法师是以修学後二度为主。所以由於出家法师,他最主要修学的是闻思修的这个内涵,所以在修学的过程中,如果过度的着重在布施,也就是布施财物的这一点上的话,进一步的去刻意求财,这时候反而会对於他要作闻思修,造成另外一种的阻碍。

所以这个地方做了特别的说明,而提到「观待各别所依之差别」,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说明不同的身,修不同的布施,正文当中,总说,在家菩萨应修财施;出家菩萨应行法施,不行财施,此是《菩萨别解脱经》所说。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遮止出家众刻意求财而形成闻思等障碍,在不阻碍的情况下可以修学布施财物。《集学论》说此中意趣,在《集学论》里面进一步的解释到,《菩萨别解脱经》当中的这个文句,也就是「在家菩萨应修财施;出家菩萨应行法施,不行财施」的这句话。《集学论》当中是怎麽解释的呢?谓成闻等阻碍。如果出家的法师他修学财施,而会造成闻思修等等的障碍的话,这时候他应该要避免去修学财施。说遮出家特求财物而行布施;若无妨害自身行善,由昔福力所获众多,则须施舍财物。但是如果在不妨害自己行善,或者是不妨害自己修行的情况下,透由过去的福德力,当下如果你所感得的果报是相当的殊胜,你外在的条件是非常的圆满的话,「则须施舍财物」这时候在不妨害自己行善、修行的情况下,也必须要修学财施的这一点。

夏惹瓦亦云:「我不为汝说布施之胜利,而说执持之过患。」虽然布施有它的胜利,但是夏惹瓦的这位上师,他在教诫出家法师的时候,有特别的提到,我不会特别的为你们强调布施会带来什麽样的好处,「而说执持之过患」但是我会告诉你们,刻意的去执持,或者是吝啬的话,他会带来什麽样的过患?这句话它的意思是什麽意思呢?此为不喜出家众辛勤追求、集聚财宝,坏其戒律而行布施之语。这是第一个部分。

辰二、布施自体之差别(254页)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第二个部分「布施自体之差别」,分三:一、法施:无倒开示正法,如理教导工巧等世间终究无罪之事业,令受学处。以法的角度来说,「无倒开示正法」以世间的角度来说,「如理教导工巧等」这当中包含了工巧,或者是医方明,等等世间人所必须具备的这些才能。这当中「终究」的这两个字,跟我们昨天在翻译的地方的字眼是一样的,由於这个字眼,「踏」的这个字眼在藏文当中,有「最终」也有「下劣」的意思,但是仁波切他在介绍的时候,都是将它介绍成是下劣的,也就是并不是如此重要的这个字眼。所以以仁波切的解释来说,这一句应该是改成「如理教导工巧等世间无罪之『劣』事业」,所谓的「劣事业」,相较於正法,世间的这些事业并不是如此的重要,所以我们在这个地方用劣的这个字眼来作形容。所以以正法的角度来说,无倒开示正法,以世间的角度来说,如理教导他人,世间的人所必须要具备的这些才能,并且在教的当下,我们所教的这件事情,它本身是没有罪过的,也就是它并不是犯法的这些事情。令受学处,而以正法的角度来说,更进一步的提到,对於在家居士们,要是我们能够告诉他们持戒的胜利,而让他们进一步的持守在家居士戒的话,这也可以算是一种法的布施。这是第一点法施。第二点,无畏施:从王贼等人之怖畏、狮虎等非人及水火等大种之怖畏中救护有情。三、财施:舍财於他。

卯三、於相续中生起之理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三个部分「於相续中生起之理」,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三:一、想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不能只是灭除悭吝,必须生起舍一切财於他人的意乐。如果在布施的当下,我们能够将所拥有的财物,完全的布施给对方,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至少我们在内心中应该生起:「将来我有能力、有机会的话,我有希望将我所拥有这一切美好的事物,布施给有需要的这些有情众生」,我们必须要练习这样的一种意乐。但是有另外一种的情况,有一些人虽然他的身语是在做布施的动作,但是他的内心是夹杂着悭吝,也就是吝啬的这种想法。如果以这样的动机,纵使你的身语是在做布施的行为,但实际上这样的行为也没有办法称之为是布施,因为所谓的布施,最主要的关键,是在於我们的心中,是否能够生起一颗「舍」的思心所。

因而在正文当中提到了,於身、资财仅是无余灭除悭吝,不成布施波罗蜜多。对於我们所拥有的身体,或者是财富,仅仅是断除悭吝,是没有办法圆满布施波罗蜜多的。为什麽呢?

悭是贪分所摄,因为悭吝的这种心态,是烦恼的贪所含盖统摄的,小乘二种罗汉亦能无余断除彼及其种子故。由於它是烦恼所含摄的缘故,对於小乘的罗汉来说,由於小乘的罗汉能够断除一切的烦恼,因此他也能够断除悭吝的这种心态;他不仅能够断除悭吝,也能够断除悭吝的种子,所以小乘的行者,他虽然能够断除悭吝,但是他并没有办法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从这个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光是去除我们心中的悭吝,是没有办法圆满布施波罗蜜多的,故非唯除舍之阻碍──悭吝之执,亦须由衷生起舍一切财於他人之意乐。所以除了去除我们内心当中吝啬的这种心态之外,更进一步的我们必须要打从内心里,生起「舍一切财於他人」的这种意乐。并且在这个地方我们有特别的提到,在当下你并没有办法完全的布施,至少在心中你必须要想到,在未来我有能力的情况下,我也希望能够做这样的一种布施,我们必须要培养内心当中想要布施的这种意乐。因而正文里面也有特别的提到,「亦须由衷生起舍一切财於他人之意乐」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思惟施舍的利益和不舍的过患。此须修习执持之过患及布施之胜利二者。如果我们再在内心当中,培养以上我们所说的这种意乐的话,这时我们要去思惟,「执持的过患」以及「布施的胜利」这两点。初者,提到了执持的过患,如《月灯经》中云:身不洁净,生命动摇犹如瀑布,身、命皆是随业而转,是故无有自主之我,视为虚妄犹如梦、幻,我们必须要去思惟,我们所拥有的身,它的本质是不洁净的,而且它是一分一秒都在改变的,我们之所以会获得这样的身,也是随业而获得的。因此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其实并没有一个自主的自我,所以看待我们自己所拥有的身体,就犹如同是梦境,或者是幻化般,它是不真实的,於彼遮贪;所以对於我们所拥有的身体,我们必须要遮止内心当中的贪念。贪若未除,则随贪转,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净化内心当中的贪念,就会被贪所控制,集大恶行,遂往恶趣。更进一步的造作各种的恶行、恶业,最後投生恶趣,所以这个部分是提到了执持的过患。

二者,是提到了能够施舍的利益,如《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以无常垢身,若能得菩提,此为常与净,岂非获无价?」这时候我们必须要思惟到,我现今所获得的身体,以及我所拥有的这颗心,「一一刹那灭」它一分一秒都不断的在改变,「以无常垢身」现今我们所拥有的人身,它的本质是无常的,并且它是具有污垢的一种人身。但是透由这样的一种身体,如果能够进一步的修学布施等六度的内涵,到最後成就圆满的正等菩提的话,所获得的果位也就是圆满的菩提,它的本质是常态的,并且它是清净的,「岂非获无价」?如果能够藉由无常,并且具有污垢的人身,透由修学布施等六度的内涵,而获得常态清净的菩提正果的话,这岂不是一件非常殊胜,而且无价的一件事情吗?

接下来第三个部分,正式趣入布施之理,这个部分的内容分四,一、第一者当中又分为正文以及初学者的修学方式。首先我们看到正文,正起之理,《入行论》云:「身体与资财,三世一切善,为利有情故,应无惜布施。」对於我们现今所拥有的身体以及资财,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所累积的一切的善根,为了要利益有情的缘故,「应无惜布施」我们应当修学布施,不要觉得将这些东西布施出去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情。应以身体、资财、善根三法为所缘境,这当中所谓的「所缘境」,就是指我们所要布施的东西,数数串习舍於一切有情之意乐。这时候我们要不断的串习,不断的去练习,我们将这些东西布施给一切有情的这种心态,这是第一点,正文。

第二点,初学者的修学方式,现今胜解未熟,力量微弱,由於我们现今的信念还没有成熟,并且我们的心智也不够坚固,虽由意乐已舍自身於有情众,未能直接施予肉等;虽然我们的内心有这样的一种想法,也就是想把我们的身体布施给其他的有情众生,「未能直接施予肉等」但实际上当下的情况,我们并没有办法直接将我们的身体布施给其他的人。然若不修舍身、命之意乐,由未修故,後亦不能舍己身、命,所以这时候有一些人或许会觉得,你又没有办法布施出去,为什麽你要练习这样的一种想法呢?虽然我们当下并没有办法,将我们所拥有的这一切布施给他人,但是如果我们在当下没有进一步的去串习,想要布施给他人的这种心态的话,「後亦不能舍己身命」到最後我们还是没有办法,将我们自己的身体或者我们的性命,布施给其他的有情。《集学论》中作如是说。故从现在应当修学此种意乐。也就是对於初学者而言,在修学布施的当下,你能够布施的你就尽可能的将他布施出去,如果当下你并没有办法布施的话,你也应该要修学能够布施这个东西给其他有情的这种想法。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是,正式趣入布施之理,分四,当中的第二个部分,这个部分当中分二,一、忘失利他的过患,二、断除他胜罪的疑惑。首先我们看到第一个部分,忘失利他的过患。如是由衷施予有情之衣食等,若自受用,忘失「为利他故受用此等」之心,贪爱自利而受用者,是染违犯;如果我们打从内心将我们所拥有的,不管是衣服,或者是食物等等的这些东西,布施给其他的有情众生,「若自受用」之後我们自己在使用这些东西的当下,忘失「为利他故受用此等」之心,我们忘记了,我们使用这些东西是为利益他人的缘故而来受用的话,「贪爱自利而受用者」这时候你是因为贪爱自己,而想要去享用这些东西,而去使用它的话,「是染违犯」你已经违犯了所谓的堕罪。而且这样的一种堕罪是具有烦恼的堕罪。  

简单的来说,我们打从内心底,想要布施给其他有情的这些东西,如果你已经生起了,这是要布施给一切有情的这种意乐,在当下其实这些东西就是属於他人的。所以在属於他人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在使用的同时,并没有想到「我之所以要使用这些东西,是因为我要藉由此来利益其他的有情」,我们忘失了这一颗心,而以自利作为出发点来使用的话,这时候我们是违反了菩萨戒当中的这些学处,并且它称之为是具烦恼的堕罪。

若无贪爱,然忘失缘一切有情之想,有另外一种的情况,也就是在当下我们的内心,并没有贪爱,但是只是不小心忘记了,或贪为利余一有情,或者我们贪图为了利益少部分的、单一有情。则成非染违犯之堕。这时候我们所犯的堕罪,称之为是不具烦恼的堕罪。简单的来说,平时我们在练习布施的时候,不管是对三宝,对上师,对一切的有情,我们在心中都会想到「希望将我拥有这些美妙的事物都布施给这些对象」,如果你在内心当中很笃定的,将这些东西布施给他人的话,实际上这些东西是属於他人的,因此我们在使用的同时,必须要想到「我是为了要利益他人的缘故,所以才来使用这个东西」,以这样的一种意乐作为出发点来使用,这是可以允许的。但是如果你忘失了为利他人,而来使用这个东西的这一颗心,并且进一步的以自利作为出发点,由於贪爱自我的缘故来使用的话,这时候我们是违反了具烦恼的堕罪。如果是忘失,或者是为了要利益某一部分的有情,由於对於这部分的有情生起贪念,而为了想要利益这一部分的有情,而来使用这些东西的话,他所犯的堕罪,称之为是不具烦恼的堕罪,但实际上这两种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回向於他之物,作他物想,若为自故而受用者,成不予取,其价若满,则犯别解脱之他胜;如果我们廻向给其他有情的东西,在回向之後「作他物想」,我们内心想到「这已经是属於别人的」,「若为自故而受用者」之後为了自利,为了自己的缘故,而进一步去使用这个东西,「成不予取」这时候等於是犯了偷盗,「其价若满,则犯别解脱之他胜」,如果这个东西它的价格超出了一定的标准的话,这时候如果我们有受别解脱戒,在此时我们已经犯了别解脱戒当中的他胜罪。若念:「受用他有情之资财,应作利他。」而受用者,则无过失,此为《集学论》中所说。如果我们在使用的当下,心里面想到「受用他有情之资财,应作利他」「由於我使用的东西是属於他人的,所以我应该藉此来成办利他的事业」而使用的话,这样的一种想法,是没有过失的,这一点在《集学论》当中有详细的介绍到。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断除他胜罪的疑惑。「犯他胜之理者」在之前我们有提到「则犯别解脱之他胜」,这一句话宗大师在这个地方,更进一步的作了详细的解释。犯他胜之理者,意指由衷回向於人道众生已,他亦了知执为己有;这时候我们内心所想的对象,他是人道的众生,我们打从内心里,希望将某一些东西给予人道当中的某一个众生的时候,「他亦了知执为己有」对方他也知道这个东西已经是属於他的,作他物想,我们自己也认为这是属於别人的东西,次为自利而取,其价若满可成他胜。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也就是我们由衷将这个东西,布施给人道的众生之後,对方知道这个东西是属於他的,我们也认为这个东西已经是属於对方的,之後为了贪图自利而拿来使用的话,这个东西如果它的价格超出了一定的标准,「可成他胜」这个时候,如果我们有受别解脱戒,就表示我们已经犯下了别解脱戒当中的他胜罪。

接下来请看到256页第二行,第三个部分,用心念的布施。复次,由衷以净信心,由分别心化现种种无量施物,胜解施於有情,修此胜解,以少辛劳增无量福,接下来我们可以透由内心当中的净信心,藉由我们内心当中分别心的力量,「化现」这当中的化现,是指想像的意思,想像出种种无量,非常殊胜的这种供物,「胜解施於有情,修此胜解,以少辛劳增无量福」,其实作这样的一种观想,它并不会花很多的心力,但是却能够在观想的过程当中,累积许多的福德,此又为具慧菩萨之布施,是《菩萨地》中所说。而这样的一种布施,在《菩萨地》当中有特别的提到,是具慧菩萨的一种布施,这是第三,用心念的布施。

第四、布施时具备六度的道理,在之前我们也有稍微的提到过,每一度当中都能够含摄六度的这个内涵。相同的,在布施的同时,它也能够含摄其他五度的道理。修学布施波罗蜜时,若能具足六波罗蜜而修,其力尤大。尔时,防护声闻、独觉作意之戒;在布施的当下,如果我们能够很刻意的去防止我的心中,生起如同声闻或者是独觉的这种作意,也就是以自己作为出发点,或者是为了获得一己的解脱,而以此作为目标,而作为布施的话,这样的一种意乐是必须要遮止,是必须要防护的。所以如果在布施的同时,能够进一步的去防护我们的内心生起小乘的意乐,而作布施的话,这就包含了戒的内涵,因而提到「防护声闻、独觉作意之戒」。

於种智之法胜解、堪忍,并且更进一步的,由於我们想要获得的果位,是一切种智的缘故,对於一切种智的殊胜妙法,内心当中生起坚固的胜解,也就是强烈的这种信念,「堪忍」在成办的过程中,所遭遇的逆缘,内心要安忍,安忍他骂;或者是有时我们在修布施的当下,对方可能不认同,或者对方会批评我们说,你只不过是在装表面的功夫罢了,这时候我们的内心也不会生起瞋恚,应该要修学忍辱,「安忍他骂」。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修学布施的话,我们就具备了布施当中的忍辱。

为令其渐次增上故,发起欲乐之精进;为了让我们修学布施的这种功德,这种能力能够不断增长的缘故,而更进一步的去修学精进,是提到了布施当中的精进。

以一心专注之静虑,不杂小乘,将彼之善回向圆满菩提;这个地方是提到了布施当中的静虑。也就是在修学布施的同时,我们的心要能够专注,并且在修学布施的当下,不杂小乘,也就是我们的心中不掺杂小乘的这种想法,将我们所造的善,回向圆满的菩提。

了知所施、能施、受者如幻之慧,接下来是提到布施当中的智慧。在布施的当下,我们必须要了解,「所施」也就是所要施予对方的这个物品,「能施」能施者本身,「受者」接受布施的对象,这三者它的本质都如同是幻化,生起了知如幻的智慧,具足六度而行。因此在修学布施的同时,如果布施当中,能够具备其他五度的内涵的话,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修学布施,它的效果是特别显着的。

寅二、修学持戒之理(分三)

卯一、持戒之体性

卯二、差别

卯三、於相续中生起之理

卯一、持戒之体性(256页)

  首先第一个部分「持戒之体性」,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二:一、持戒的体性,二、持戒波罗蜜多的体性。首先第一个部分,令意厌弃伤害他人及其根本,能断之思即是戒律,此以律仪戒为主而说。这当中的「伤害他人」指的是透由身语的行为,而来伤害他人,「及其根本」指的是还未付诸於行动之前的意乐,也就是动机,所以这当中包含了身语意三门,这时候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心,对於用身语意三门去伤害他人的这一点,心生厌恶,因而提到了「令意厌弃伤害他人及其根本,能断之思即是戒律」,如果我们透由这样的一种方式去不断的思惟,在内心当中非常笃定的,我想要透由身语意三门去伤害对方的这种行为的话,这时我们内心当中所生起的这种思心所,就可以称之为是戒律。因而提到「能断之思,即是戒律」。「此以律仪戒为主而说」在谈到戒律的时候,「律」可以分为三种,但是在这个部分,我们是以「律仪戒」来作介绍。而至於其他的内涵,在下文当中会更进一步的来为各位作解释。这是第一个部分,提到的是持戒的体性。

第二个部分,持戒波罗蜜多的体性。由修此心渐次圆满,即成持戒波罗蜜多,非於外在置有情众远离一切损恼,要圆满持戒波罗蜜多,是以自身的角度,我们要断除藉由身语意三门来伤害其他的有情,如果这样的一种心念,它能够究竟圆满的话,就表示我们已经圆满了持戒波罗蜜多,「非於外在置有情众远离一切损恼」并不是圆满持戒波罗蜜多,要将所有的有情想办法让他都远离一切的损恼,其实这一点谁都作不到。在过去有很多的圣者们,透由修学佛道,最终成就了圆满的佛果,就表示他们已经圆满了持戒波罗蜜多,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藉由一己的力量,让一切的有情远离一切的损恼。所以从这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要圆满持戒波罗蜜多,并不是想办法让一切的有情远离一切的损恼,而是我们自己本身要断除透由身语意三门,去伤害,或者是损恼其他的有情,而这样的一种心念,到达究竟圆满的状况,我们就称之为持戒波罗蜜多已经圆满。

《入行论》云:「由得能断心,说为持戒度。」这当中所谓的「能断心」,就是透由思惟伤害他人所带来的过患,而在我们的内心生起想要断除恶行的这种心态,而这样的心到达究竟圆满的状况,我们就称之为是持戒度。这个地方我们有特别的提到,六度,所谓的「度」,或者是「波罗蜜多」,甚至在藏文当中「塔尔信」的这个字,直接翻译成中文的话,称之为是「度彼岸」。不管是度彼岸,或者称之为度,或者是称之为波罗蜜多,其实它都是同样的一个内涵。  

但是对於这样的一个字面上的意思,在藏系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我们以「度彼岸」的这个词句来作解释的话,昆谦蒋扬谢巴的这位上师,他认为在有学道的时候,也有「度彼岸」的内涵存在;但是福称大师却认为「度彼岸」是只有佛地才拥有的一种功德,在有学道的时候是没有度彼岸的功德。但是他认为在有学道,虽然没有度彼岸的功德,但是具有度彼岸的修持,也就是它有类似的修持。所以为什麽福称大师,会以这样的角度来解释度彼岸这三个字呢?在他的认知当中,他认为所谓的度彼岸,是已经到达了对岸,也就是远离二障,也就是远离烦恼障跟所知障的对岸,所以这样的一种境界,是只有佛才有的一种境界,所以他认为度彼岸的功德,是只有佛地才有的。但是有学道的这些学者们,由於他们想要成佛的缘故,所以他们会如实的修学度彼岸的种种修持,所以福称大师认为在有学道的时候,虽然并不具备有六种的度彼岸,但是具备了六种度彼岸的修持。但是另外一位大师,也就是昆谦蒋扬谢巴他认为,所谓的度彼岸,并不是完全的一定要到达对岸才叫做度彼岸。正在往对岸的方向前进,他认为也可以称之为是度彼岸,所以他以这样的一种角度,认为在有学道的时候,也有度彼岸的功德。在这个地方提供两种不同的看法给各位来作参考。

卯二、差别(257页)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二个部分「差别」,这个科判当中内容,分三,第一个部分提到的是律仪戒;律仪戒当中的内容分二:一、总说,二、细致的差别。首先第一个部分,总说。若以具有动机为主而说,是断十种不善之十能断;若以自体为主而说,则是断七不善之身、语七能断。在这个地方第一个部分,「若以具有动机为主而说」也就是包含了身语意三门来解释律仪戒的话,「是断十种不善之十能断」称之为是律仪戒,这是以包含动机为主来作介绍的;「若以自体为主而说」如果以律仪戒它的本质来说的话,也就是不包含动机的情况下来说的话,「则是断七不善之身、语七能断」这个地方只有谈到断除身语的七种不善的七能断,称之为是律仪戒。所以在介绍律仪戒的时候,透由包含动机以及不包含动机的两种方式来作介绍。总而言之,这个地方最主要提到的,就是断除十恶的一种律仪。提到断除十恶的律仪,其实它所遍及的范围,相当的广泛,如果身为一位佛教徒,不管你是不是有受戒,都应该要修学断十恶的这种律仪,所以这个地方有特别的提到,律仪戒它的体性,也就是它的本质。这是第一点。

第二个部分,细致的差别,此中,《菩萨地》云:「菩萨相续之律仪戒,即是七众别解脱戒。」在菩萨地当中有特别的提到,「菩萨相续之律仪戒,即是七众别解脱戒」,这当中七众别解脱戒,我们在之前有稍微的提到,是包含了比丘、比丘尼等等的七种别解脱戒。而在《菩萨地》当中提到,菩萨相续的律仪戒,就是七众别解脱戒,这句话它的意思是怎麽来作解释的呢?此中意趣,若是具有别解脱律仪及菩萨律仪者,或在家品或出家品,首先我们看到第一句,「若是具有别解脱律仪及菩萨律仪者」如果一位菩萨他同时俱有别解脱律仪,比方他同时具备了比丘戒,或者是沙弥戒等等的其中一种别解脱律仪,及菩萨律仪。他具备有某一种的别解脱律仪以及菩萨律仪的这位菩萨,「或在家品或出家品」无论是在家的 居士,或是出家的法师,其真实别解脱律仪,及其相续与此共同之能断律仪,是律仪戒;这位菩萨他心续当中所拥有的真实别解脱律仪,也就是他之前所受的别解脱戒,以「及其相续与此共同之能断律仪」这个地方提到的是断十恶的这种律仪,「是律仪戒」他心续当中所拥有的真实别解脱律仪,以及与真实别解脱律仪能够呈现出相同的效果,断十恶的律仪,都可以称之为他心续当中的律仪戒。

若非堪为别解脱律仪之身,然具菩萨律仪者,有一些有情,他不见得在当下能够受别解脱律仪,比方说天人或者是龙王,当下他所拥有的身,并没有资格来接受别解脱律仪,「然具菩萨律仪者」但是他可以受菩萨戒,所以这个地方提到的是,「若非堪为别解脱律仪之身,然具菩萨律仪者」,则断与别解脱共同之性罪、遮罪其一之能断律仪,是律仪戒。这时候他的心续中,并没有别解脱律仪,但是「则断与别解脱共同之性罪、遮罪」虽然他的心续没有别解脱律仪,但是如果他能够断除与别解脱的律仪,有共同效果的这种性罪,或者是遮罪,「其一之能断律仪,是律仪戒」这当中的性罪,也就是虽然他没有受别解脱律仪,但是如果违犯的话,这样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是「性罪」,也就是有没有受戒的人,犯了之後都会造的一种恶业,我们称之为是性罪。「遮罪」是指受戒之後违反了戒律的话,这时候所造的罪我们称之为是遮罪。所以这样的一位菩萨,他的心中没有别解脱律仪,但是如果他违犯了断十恶的律仪,也就是犯下十恶业的话,这时候他也会犯下性罪。由於他的心中有菩萨律仪的缘故,如果违反了菩萨律仪的话,会犯下遮罪。所以「则断与别解脱共同之性罪、遮罪其一」,任何一种的能断律仪,称之为是他心续当中的律仪戒。

菩萨相续之别解脱律仪,虽是菩萨相续之戒律仪,然非真实菩萨律仪,菩萨相续当中的别解脱律仪,他只能够称之为是菩萨相续当中的戒,或者是称之为菩萨相续当中的律仪。但是它并不是真正的菩萨戒,也不是真实的菩萨律仪。为什麽呢?因为菩萨相续当中的别解脱律仪它是共大小乘的一种律仪,所以菩萨相续当中的别解脱律仪,由於是共大小乘的缘故,他并没有办法称之为是菩萨的律仪,或者是菩萨戒。因而提到「虽是菩萨相续之戒律仪」它可以称之为是菩萨相续当中的戒,或是菩萨相续当中的律仪,但是它并不是真实的菩萨戒,也不是真正的菩萨律仪,余者则与菩萨律仪有交集也。这当中的「余者」就是我们後面所要介绍的摄善法戒以及饶益有情戒这两者,与菩萨律仪他们是有交集的,他们并不会成为相违。而之前我们所提到的,菩萨相续当中的别解脱律仪,它与菩萨律仪是相违的。

在之前的这个部分有特别的提到,「持戒」它的重要性,所以不管是否有获得别解脱的律仪,如果有获得别解脱律仪的这些人,当然要将你所受的别解脱律仪,完整的将它持守,如果没有受别解脱律仪的话,至少也要持守断十恶的这种律仪。现今有很多的人自认为是修学大乘法的菩萨,或者是修密法的修密者,而更进一步的排斥持戒的重要性,会认为说我是大乘的菩萨,我是修学密法的行者,所以我并不需要持戒。但是不管他是什麽样的一种人,对於大乘的菩萨来说,如果他具有菩萨的律仪,对於密乘的行者而言,他具有密乘的律仪的话,这些都是必须要如理来持守的。如果没有受这些律仪,最低的标准也必须要持守断十恶的律仪,也就是尽可能的来行十善、断除十恶,这一点是必须要注意的地方。

第二个部分,摄善法戒:缘於六度等善,自相续中未生令生、已生令不失坏、令其渐次增长。这是属於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由持戒之门中,藉由持戒的方式,如理成办有情今生、後世之无罪义利也。

卯三、於相续中生起之理(258页)

第三个科判「於相续中生起之理」,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三:第一个部分,分二:一、戒律清净需要依赖何种因缘?二、思惟守戒的利益及不守戒的过患。首先第一个部分,戒律清净需要依赖何种因缘?正文当中,戒律清净,赖於行、止如制行持。如果想要让我们所受的戒律,它能够清净的话,这有赖於我们对於该作、不该作的种种行为,必须要按照佛所制的戒律来行持。又此随於猛厉、坚固之欲守护心;而这一点如果要成办的话,必须要追随着我们的内心,要能够生起想要守护戒律的一颗坚固的这种心态。「又此随於猛厉、坚固之欲守护心」,於若欲生此,须长时修习未守护之过患及守护之胜利,我们在心中要如何的才能够生起,想要守护戒的这种心态呢?我们必须要如实的去思惟守戒的胜利,以及不守戒的过患。此於之前中士道时已说,这个部分在之前中士道的时候已经介绍过了。

接下来第二个部分,思惟守戒的利益和不守戒的过患。《摄波罗蜜多论》云:「坏戒尚无能自利,岂有能力行利他?故勤善修利他者,於此怠缓不合理。」有一些人他们会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以自利为出发点的小乘人才需要持戒,而大乘的行者是以利他作为出发点的缘故,所以不需要持戒,这当中对於这样的一种观念加以破斥。「坏戒尚无能自利,岂有能力行利他?」对於一个没有办法持戒的人,纵使他的目标是以利他作为出发点,但是由於没有办法持戒的缘故,来生没有办法投生善趣。这时候他在轮回当中的恶趣流转的同时,「尚无能自利」这时候连自利都没有办法成办了,更何况是有多余的能力来成办利他?因而提到「岂有能力行利他?故勤善修利他者,於此怠缓不合理。」所以对於一位大乘的行者来说,既然他的目标是以利益他人作为出发点的话,「於此怠缓」对於要持戒的这件事情,心生怠慢,或者是轻忽的话,其实这是「不合理」的。

又云:「戒为得殊胜之道,与诸悲性平等修,最胜净智为自性,名为离过最胜饰。遍薰三界悦意香,出家不违之涂香,行相虽同若具戒,此於人中最超胜。」这当中的内涵,在以下的下文当中解释到,此说由依於此,能令相续渐次向上,这是第一句话,「戒为得殊胜之道」持戒是获得殊胜功德的方法,这是第一个部分。与具悲性诸大菩萨学处共同,如果我们能够持守清净的戒律,这时候我们所拥有的学处,我们所拥有的戒,是与具有悲性的菩萨们所修的学处是相同的,也就是他们是共同的。能得断一切恶行种子之净智,这是第三句「最胜净智为自性」,藉由持戒能成办断除一切恶行的殊胜清净之智。

四、余庄严饰,若配戴者太小、太老,皆不端严;持戒之饰,老、少、中年任谁具有,皆能令他心生欢喜,故为最胜妙庄严具。这是提到了第四句,「名为离过最胜饰」。持戒这种饰品,是远离过失最庄严的一种饰品。我们一般在世间当中的这些装饰品,如果配戴的人他的年纪太小,或者是太老,其实戴上再庄严的饰品,我们看起来都会觉得怪怪的;「持戒之饰」但是持戒的这种饰品,不管持戒者他本身的年纪、是老的、是少的、是中年的,「任谁具有,皆能令他心生欢喜,故为最胜妙庄严具」。

第五,「遍薰三界悦意香」。诸余香者,能往顺风,不往逆风,故是局部;一般的香它是顺着风吹动的方向而飘,「不往逆风」所以这样的一种香,也就是世间我们所共同认同的这种香,它是局部的;戒名称香遍一切方,持戒的美名的这种香,它是遍於十方的。

六、「出家不违之涂香」。檀等涂香能除炎热,然而与出家众相违;能除烦恼热之涂香,於出家众相顺无违。

第七、「行相虽同若具戒,此於人中最超胜」。虽同具足出家之相,具戒财者胜出余人。同样是现出家相,但是具有清净戒的这位出家法师,他是胜过其他出家法师的。

又前论云:「无须出言无辛劳,能摄所需财与敬」,对於一位持守戒律相当清净的人来说,他不需要请求别人给他财物,他也不需要威胁别人恭敬他,因而提到,无须出言无辛劳,能摄所需财与敬,无须威吓世皆敬,无辛劳即得财势。生无议论之种族,这时候持戒清净的人,他能够投生在不管是亲人,或者是敌人,都能够认同的高贵种族当中,未作利益未珍爱,昔不相识诸众生,皆礼持戒胜士夫。不管过去他是否有利益过他人,或者是有珍爱他人,其他不认识这位持戒者的有情众生,如果了知这个人他具有持戒功德的话,「皆礼持戒胜士夫」他们都会对这个人来作顶礼。足履吉祥诸尘土,圣士置顶诸人天,稽首礼拜得持去。」持戒的人走过的地方,所留下的吉祥尘土,圣士者们会将他放在头顶上。而这个时候,不管是人或者是天人,都会对这些吉祥的尘土来作礼拜,「得持去」如果人天能够进一步的拿到这些尘土,他们会把它当成是加持物而带走。应如所说而作思惟。这个部分是提到了持戒的利益。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看到科判「於相续中生起之理」,这个科判当中的内容,分三:第一个部分已经介绍完毕,第二个部分,分三:一、修学律仪戒非常重要,如是虽有三种戒律,於律仪戒──真实别解脱之制戒,或与此共同者而作行、止,此於菩萨最初亦为重要。虽然我们有提到三种的戒律,但是在这三者当中,所谓的「律仪戒」,也就是真实的解脱的制戒,或者是「与此共同者」,也就是提到了断十恶业的这种律仪。我们对於真实的别解脱戒,或者是断十恶的律仪作取舍,「此於菩萨最初亦为重要」这对於菩萨来说,一开始修学佛道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若能护此,亦能护余;如果我们能够持守律仪戒的话,更进一步的,想要持守其他的戒律,就会比较容易。若不护此,亦不护余。如果我们对於律仪戒,心里面觉得这不重要,或者是不重视他的话,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不会去持守。如果对於律仪戒,我们都不想要去持守,那就不用说是其他的戒律。

是故若坏菩萨之律仪戒,则坏一切律仪,此是《摄论》中说。是故,若执别解脱律仪是声闻律仪,弃舍彼之行、止等制,说另学余菩萨学处,是未了知菩萨众之戒学要义。如果我们认为所谓的别解脱律仪,是小乘的行者才需要修学的律仪,更进一步的去弃舍他的话,其实这样的一种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为什麽呢?因为别解脱律仪,他是共大小乘的,不管是小乘的行者,或者是大乘的行者,都必须要持守的一种律仪。「说另学余菩萨学处,是未了知菩萨众之戒学要义」,如果我们弃舍了别解脱律仪,而更进一步的认为,有其他的菩萨学处,才是我们必须要修学的话,这样的行为从中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他完全不了解,菩萨所应该持守的戒律的内涵是什麽?为什麽呢?多次宣说律仪戒为後二戒之根基及所依处故。因为在经论当中多次的讲到,律仪戒它是摄善法戒,以及饶益有情戒这两种戒,它的基础以及它的所依处的缘故。

我们这堂课就上到这个地方。(校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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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十三讲﹝日常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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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修学 分别与执着
菩提道次第修学 分别与无分别
菩提道次第修学 止观的实质
菩提道次第修学 大乘的慈悲和声闻乘的四无量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菩萨道的修行
菩提道次第修学 自他相换
菩提道次第修学 受持菩提心的要领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信受并发起菩提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道次第的核心内容
菩提道次第修学 解脱道和菩萨道
菩提道次第修学 我见为一切烦恼之本
菩提道次第修学 从认识苦到解脱苦
菩提道次第修学 以观苦巩固出离心
菩提道次第修学 承前启後的中士道
菩提道次第修学 烦恼、业、果报
菩提道次第修学 无生忏和心的本质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力与忏悔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的认识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业的造作与积聚
菩提道次第修学 皈依三宝的意义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念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修学 人生佛教和下士道的修行
菩提道次第修学 辩证看“无暇”
菩提道次第修学 暇满、义大、难得
菩提道次第修学 下士道的修学
菩提道次第修学 如何成为具格弟子
菩提道次第修学 关於依止法
菩提道次第修学 道次第的思想渊源
菩提道次第修学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藏传菩萨戒本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六加行略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资粮田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大乘菩提道次第教授略修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四摄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缘起性空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智慧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静虑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精进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忍辱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持戒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布施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受戒仪轨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不退菩提心之因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依因果七教诫与自他相换二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自他相换发心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因果七教诫发心法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自他平等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大悲心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共中士道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十二因缘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死殁结生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四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集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修 修习苦谛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修 修习共下士道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修习深信业果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真实皈依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三恶道苦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念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暇满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修习依师之理
菩提道次第观修集要 菩提道次第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二十 摄道之总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九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三)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二)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之归敬颂(一)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9讲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8讲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7讲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八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七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六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五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四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二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一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九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八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七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六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五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四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三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二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一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缘起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目录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回向 下座後之修持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胜观(毗婆舍那)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止(舍摩他)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菩提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施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慈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受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大悲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自他相换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爱他的义利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我爱执之过患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自他平等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念恩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知母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平等舍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生起出离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业和业果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皈依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恶道苦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死无常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我们的宝贵人生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依止善知识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前行仪轨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前行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如何禅修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禅修的目的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发起禅修的愿望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所缘境
菩提道次第实修手册 入门初基 初识禅修
菩提道灯论
菩提道次第实修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一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二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三
菩提道次第广论精髓 十三讲文字整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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