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量論 印度 措給 大仁波切訪台法會-增益事業財 9/7(二)菩提三乘林瑪哈嘎拉護法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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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萨戒品释(2)律仪二十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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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6/05 08:52:18
學習次第 : 进阶

喇嘛网 日期:2010/06/05 08:51:22   编辑部 报导

菩萨戒品释(第2讲)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日宗仁波切

 

中译:如性法师

298222 上午 高雄

首先,在还未听法前,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先调整自己的动机,为了利益如虚空般的一切有情,希望能够早日获得圆满的佛果,以这种动机来听闻今天的大乘法类。就如同过去的袓师们,曾经提到「前後二要事」,在闻法前的动机以及闻法之後的回向,这二件事情是很重要的。因此在还没有听法前,必须要先调整自己的动机;并且在听闻完佛法之後,要作回向,希望我们所造的善业,能够使佛法兴盛,能够使众生安乐。并且在正行,也就是听法的当下,必须要能够断器三过、具六种想,以这样的方式来听闻佛法,才能够产生最大的胜利。

    今天在这个地方,所要为各位介绍的法类,是大乘的菩萨戒。在介绍时,会配合着《律仪二十颂》,也就是所谓的《菩萨戒二十摄颂》的内涵为大家介绍。不管各位是藉由什麽样的方式而获得菩萨戒,在介绍菩萨戒时,必须要先了解菩萨戒有哪些的他胜罪?或者是哪一些的根本堕?以及哪一些的恶作?如果我们受持菩萨戒之後,没有办法如理的来持守,实际上这是相当危险的事情。但是在受持了菩萨戒之後,绝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去想:我必须要受持哪一些戒律?行持哪一些律仪?实际上菩萨戒的内涵并不是相当的多,它只不过是十八根本堕以及四十六恶作,只要我们去注意,其实这一些都是可以行持的。但是绝大部分的人,可能都不会注意这些特点,想说:我只想受菩萨戒,至於菩萨戒的内涵为何,这个有空再去认识就可以了,但是这样的想法是错误,而且很危险的。既然想要持守菩萨戒,就必须要先了解,修学大乘法的人最主要的意乐,最主要的动机在於发心,而他的行为是行六度。所以在行持六度前,如果能够透由持守菩萨戒的律仪来行六度,这样的方式可以称之为是行心,而且透由行心的方式来持守菩萨戒,这种方式是比较殊胜的。如果仅有愿心而没有受持行心,没有受持菩萨戒,这个部分是不圆满的。当我们提到行心以及菩萨戒这二个部分的时候,在论典里面都有提到这二者的关系,是主副之间的关系。所以如果我们能够在发心之後受持菩萨戒,并且透由菩萨戒的摄持力来行六度,这样的发心可以称之为是行心;而当下所受的戒,称之为是菩萨戒;而当下的行为,可以称之为是圆满的菩萨行。

    一般而言,律仪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别解脱戒,第二类菩萨戒,第三类密乘的律仪。而在这三类的戒律,或者是这三类的律仪当中,别解脱戒以及密乘的律仪在还未受持前,并没有办法一一的为各位介绍,所必须要持守的戒律的内容为何?这些必须要在受持完之後,才会透由上师来为弟子介绍,之前所受的别解脱戒,或者是密乘的律仪当中,必须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特点。但是菩萨戒不同的地方是在於,还没有受菩萨戒之前,行者本身就必须要先了解菩萨戒的内容为何?所必须要持守的戒条又有哪些?等等。所以当我们在上师的面前了解了菩萨戒的内涵之後,必须要先反观内心,问问自己:我到底有没有能力来持守菩萨戒?如果觉得有能力持守菩萨戒,这个时候再到上师的面前去受持菩萨戒;如果觉得没有能力来接受菩萨戒,这时最好不要受菩萨戒,这是有它的关键性的,所以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受菩萨戒的。所以在还没有受戒前,必须要先检查,看自己是否有资格,有条件来接受菩萨戒?这一点必须要格外的小心,格外的注意。关於以上的内容,在《菩提道次第广论》里面,宗大师都有详细的介绍。如果发现自己没有能力来持守菩萨戒,这时可以透由愿心的仪轨,来让自己内心生起发心的感受;甚至在发心完之後,透由愿心仪轨的内容,让自己生起想要利益众生的誓言,而立下这种誓言。如果连立下誓言的这一点,都觉得没有办法做到,那仅受持愿心仪轨的律仪,这也是可以的。

今天有机会来到这个地方,有人希求菩提心的法类,甚至希望能够让我来介绍菩萨戒的内容,我觉得这是相当好的一件事情。因为现今很多在修学藏传佛法的弟子们,他们不外乎都是想要接受灌顶,不管是承许的灌顶,或者是一般密乘的大灌顶,大部分的弟子们都只对这些有兴趣;但是能够对道次第,甚至对菩提心的教授,对菩萨戒的内涵有兴趣的人并不多,所以有这个机会为你们介绍,我也感到相当的欢喜。

也就是因此,在还未受持菩萨戒前,必须要先了解菩萨戒的内涵以及学处,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当我们在介绍菩萨戒的时候,最主要所引的经论,包括了佛经当中的《虚空藏经》,以及《善巧方便经》,以及论着《菩萨地论》等等。这些论着里面,把所有经论的内涵作了总摄,而形成了现今所看到的菩萨戒。最主要在《菩萨地论》里面有提到四种的他胜罪,在《虚空藏经》以及《善巧方便经》里面也有提到其他不同於《菩萨地论》的他胜罪,所以总共加起来有十八种的他胜罪。这一点在寂天菩萨所造的《入行论》也有提到,在修学大乘法受持菩萨戒时,必须要阅读《虚空藏经》的内涵;因为《虚空藏经》也有介绍菩萨的学处,也就是菩萨戒的内容,所以这个部分要多加的来修学。如果对於《虚空藏经》所介绍菩萨戒的内容没有办法融会贯通,这时候将《虚空藏经》的内涵作总摄的《集学论》,这一部论也是寂天菩萨所造的。寂天菩萨在《入行论》里面也有提到,如果对於《虚空藏经》的内涵,没有办法融会贯通了解,这时也可以阅读他所造的《集学论》,在《集学论》也有将菩萨戒的内涵,但完整的介绍。甚至更进一步的,可以阅读龙树菩萨所造的《集经论》等论着,这些论着都有把菩萨戒的内涵介绍得相当清楚。所以这个地方所介绍的菩萨戒,最主要是引摄《虚空藏经》,以及《善巧方便经》,以及《菩萨地论》等经论里面的内容作了总摄,而产生十八根本堕以及四十六恶作的菩萨戒。而这当中最主要的,又是以《虚空藏经》这本经的内容,作为根本来作介绍。所以从这就可以知道,菩萨戒的来源,是来自於佛经以及袓师们的论典所撷取出来的。它的内容,它的原文是相当的广泛,所以将这些内容撷取出来之後,我们可以在《律仪二十颂》,或者是《菩萨戒二十摄颂》当中,看到以最简单的方式来介绍菩萨戒的部分。

而实际上《律仪二十颂》的内容,并不会相当的多,所以如果有时间,对这方面如果有兴趣,可以将《律仪二十颂》的内容背起来。透由《根本颂》的方式来学习菩萨戒,或者是思惟菩萨戒,行持菩萨戒,这样的方式对各位而言可能会比较有直接的帮助;如果要阅读很多的论着,或者是解释的话,这对各位而言可能会有些困难。

在上下密院一年当中会有二个特别的时间,会希望透由让戒律恢复的仪式,而让之前所受的,不管是别解脱戒,或者是菩萨戒,或者是密乘的律仪,有衰损的部分,让它恢复过来。这个部分在现今的三大寺,或者是「壤给」的这些寺院,有一些寺院里面,也都会有这样的仪轨,这样的法会。

 

在宗大师所造的论着当中的第一函论典里面,就有详细的介绍了,包括沙弥戒、比丘戒等等的别解脱戒,以及菩萨戒的内容。不仅详细介绍了这些戒的戒条,并且告诉我们该如何的去持守;如果犯了这些戒之後,又要用什麽样的方式,让这些戒能够恢复等内涵。

 

首先先看到《律仪二十颂》,昨天是提到了,为贪利养恭敬故,便尔自赞而毁他。昨天有提到在《菩萨地论》当中所提到的四种他胜罪,以意乐的角度可以分为四者,以加行的角度可以分为八者。这一点它最主要的内容是什麽呢?比如第一点「为贪利养恭敬故」,他本身的动机,他本身的意乐是贪求利养恭敬的。在贪求利养恭敬这种动机之上,他所造的行为可以有二种不同的行为:第一个「自赞」赞美自己,第二个「毁他」批评别人,说别人的过失。行为可以有二种,但是动机最主要的就是以贪求利养恭敬为主。所以《菩萨地论》所说的四种他胜罪,以意乐的角度而言,可以分为四种,因为最主要的有四种的动机;以「加行」也就是行为的角度而言可以分为八种,因为在每一个动机之上都会有二种不同的行为。以第二点而言,第二点是提到了内心的动机是悭贪,不管是吝於施财,或者是吝於施法,内心中最主要的动机是悭贪。在这样的动机之上,他所造的行为有二种:第一种「不施财」他不想要布施钱财给对方;第二种「不施法」所以他的行为可以分二种。所以四种的他胜罪里面,以意乐角度而言可以分为四种,以加行的角度而言可以分为八种。

  这个部分,先看到第一个他胜罪。之前有提到,第一种的他胜罪最主要的动机,是贪求利养恭敬。透由贪求利养恭敬的动机,更进一步的,在身语的行为上面,赞美自己,而批评他人。对於这一点,仔细的想一想,我们只要张开嘴巴所讲的话,绝大部分都是这个内涵。不见得是为了要贪求利养恭敬的关系,但是大部分的人讲话,也大概离这个不远;我们开口不是赞美自己,就是说别人的过失,其实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要该怎麽说话。所以说话的时候,不是想要赞美自己功德,就是想要去批评别人的过失,所以这一点是要格外注意,格外小心的。其实这一点,我们会不会犯?仔细的想一想,我们就可以知道,大部分的时间,大部分的状态,在讲话的时候都是讲哪一些的话?有时候为了要表现出自己比别人更好,这时候就会赞美自己,所贪的大概也不外乎是这些利养恭敬。所以如果为了要贬低他人,为了要让自己看起来比别人更高,或者比别人更好,这时候透由各种的言语来赞美自己,或者是批评他人,都有可能会触犯第一条的他胜罪。

接下来看到《菩萨戒品释》第97页,这个地方有提到,论曰:若诸菩萨,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这个地方,更进一步的作了详细的介绍,此文分三:一说所对境,二所说事,三言说发起。第一个部分「说所对境」,也就是在贪求利养恭敬动机的驱使下,会赞美自己而说别人的过失,也就是轻毁他人。所说的这些话,到底要对哪一些的众生而说呢?第一部分有提到「说所对境」,也就是讲话的对象。今初明境,第一个部分要先认识,讲这些话的对象,要依此境方成他胜,故须异自相续,能说,解义,与自同类之衆生。今天讲话的对象,最主要是在某一种的动机下,讲了这些话之後,所造的罪,它要能够成为是他胜罪。「故须异自相续」我们所讲话的对象,他与我们自己本身的相续是相异的,并不是同一个人。「能说,解义」并且对方也要是一个能够说话,能够了解我们在表达什麽内涵的人。「与自同类之众生」与自己本身是同类的,比方我们自己是人,我们讲话的这个对象本身,他也要是人,也就是与自己本身是同类的众生。

接下来,论虽无文,义实应尔。这一点在论文当中虽然没有明显的阐释出来,但实际上的内容,就如同之前所介绍的,它必须要符合这些特点。接下来看到,第二所说者,所谓的「所说者」指的是所说的内涵,也就是所诠,谓自功德及他过失,即是自赞、毁他有德衆生恭敬之处。我们所说的内涵,这些话语,不外乎就是赞美自己的功德,以及批评别人的过失,这个部分就已经包含了自赞以及毁他。毁他的对象,更进一步的谈到了「有德众生恭敬之处」,我们所批评的对象,是其他的众生所恭敬的对象,并且他是具有功德的。

接下来,三发起,这当中的「发起」最主要指的是动机。也就是在还未自赞毁他前,所具备的动机,这当中的动机,最主要指的是「贪」,贪求利养恭敬。而这个部分又分四:一贪求利敬之量,所谓的「贪求利敬之量」指的就是,既然对利养恭敬生起贪念,那所贪的境,也就是「利养以及恭敬」到底是什麽内容?所以这一点指的是贪求的境。第二贪心之量,对於这样的境,我们生起什麽样的心态?第二个部分,最主要指的是心的部分。三从谁得利养恭敬境之差别。四观察发起,须否俱贪利养恭敬。在四个科判当中,首先看到第一个部分「贪求利敬之量」。初利敬量中,利养谓衣服、饮食、房舍、车乘等,随一财利。这个地方,有提到所贪的利养,包含了所穿的衣服,所享用的饮食等等,这些都是包含在利养当中。而恭敬,谓设床座等而爲承事。希望他人透由某种的方式而来承事我们,来恭敬我们。二贪心量,第二个部分是提到,对於利养恭敬的这些境界,在生起贪的时候,内心是什麽样的状态?非爲供养三宝,及悲贫穷爲除贫苦而求利敬,为了要求得利养恭敬最主要的动机,并不是为了要供养三宝,也并不是因为内心生起悲的感受,想要解决贫苦人家的问题等等的动机,并不是这样的动机。是於利养恭敬爱染爲性增上贪求。是因为内心贪爱利养恭敬的这些境界,而使得我们的内心,对於这些「境」没有办法舍弃,然後让贪念不断的增长,以这样的贪作为动机而赞自毁他等。

接下来看到第三个科判,三境之差别,求利之境,非自共産。若不尔者,自赞毁他全无义故。这个部分提到了利养跟恭敬这二种境,「求利之境」我们所面对利养的境界,「非自共产」它并不属於自己的财产,也就是它不属於我们的,它是属於别人的。所以也就是因为它属於别人的缘故,为了要得到利养,所以才赞自毁他,如果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我们自己所拥有的,就不需要赞自毁他了。所以这边提到了「求利之境,非自共产。若不尔者」,如果不是属於自己的财产,「自赞毁他全无义故」。恭敬之境,於自徒衆亦可希求,故不须异産。但是恭敬的部分,在自己所拥有的徒众当中,弟子里面,也有可能会生起这样的感受,希望他人能够为我多做一些事情,能够恭敬我等等,所以恭敬的境,有可能是自己本身所拥有的。所以这地方就提到了「恭敬之境,於自徒众亦可希求,故不须异产」。

接下来看到第四点,四观发起心须否俱贪,谓自赞毁他,於利养恭敬随一之事,定须贪着,然非须俱贪利养恭敬。这个地方最主要强调的是,在还没有作自赞毁他的行为之前,我们自己本身的动机,所贪的境界,并不一定要包含利养以及恭敬这二个部分,「於利养恭敬随一之事,定须贪着」,他只要贪着利养恭敬的其中一项。比如贪利养,或者是贪恭敬,其中的任何一项,在这样的贪的驱使下,而自赞毁他,这样的行为是犯了他胜罪。所以并不需要同时对利养以及恭敬,这二种境界生起贪念,所以这边提到了「谓自赞毁他,於利养恭敬随一之事,定须贪着,然非须俱贪利养恭敬」,他的动机里面,并不一定要具备同时贪着利养恭敬的条件。最後,即由如是发起之心,随说自赞或言毁他,他解义时,皆成第一同他胜法。所以在这样的动机,也就是贪的动机的驱使下,不管是贪求利养,或者是贪求恭敬,或者是同时贪求利养恭敬,这样的动机的驱使之下,「随说自赞」不管是赞美自己,或者是批评别人,轻毁他人,「他解义时」当对方,也就是我们讲话的对象,他了解我们所说的内涵时,「皆成第一同他胜法」就符合了第一种他胜法的条件。在众多的条件当中,之後我们也会有谈到,它必须要具备「缠」的特色,缠又分为上中下三品缠,所以这个部分,我们在之後会为各位介绍。

在之後,引了经论当中的内涵作为佐证,《律仪二十颂新疏》云,在律仪二十颂的新疏当中有提到:「他者,谓具足功德,是诸衆生恭敬之处。」这个地方所谓的「他」,也就是我们轻毁的对象,他本身是具足功德,而且是其他的众生所恭敬的对象。传说云海释云:他有德者。在《传说云海释》这本论着里面,也有提到「他」是具备有功德的一位众生。义与前同。这个部分的内涵,与我们之前所谈的内涵是相同的。《虚空藏经》与此论之别,至下当说。利养恭敬及贪着者,《新疏》中云:「有所获得故名利养,谓衣食等,善妙承事名曰恭敬。若於此等增上贪着,是名贪求。」这个部分,有提到利养以及恭敬,以及对於利养恭敬要生起什麽样的心态,才能够称之为是这部分最主要动机的内容。《传释》亦云:「利养,谓诸饮食、衣服、宝等。恭敬,谓敬重承事设床座等。」

对於第一条的他胜罪,在《律仪二十颂》当中有提到,为贪利养恭敬故,便尔自赞而毁他。所以第一条的他胜罪,最主要的动机是贪求利养恭敬,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自赞毁他,并且让对方能够了解我们所想要表达的内涵时,这时候就已经犯了第一条的他胜罪。接下来看到第二条的他胜罪:於彼有苦无怙者,悭诸财法不施与。这个地方,是提到了第二条的他胜罪,接下来看到《菩萨戒品释》第99页。论曰: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法故,虽现有法而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这段文是引《菩萨地》戒品的文来作为依据。这个部分最主要的内涵是提到了,在悭贪的动机,也就是很吝啬的动机作为驱使的情况下,别人请我们来说法,我们不愿意说法;或者是别人请我们布施财物的时候,我们不愿意布施财物的第二条他胜罪。这个部分看到正文,此中分四:一求者,二所求物,三所从求境,四由何意乐而不惠施。「求者」也就是求取财,或者是求取法的这个人。首先我们看到第一个部分,初求者,有《释论》云:「有苦,谓不具财物。有一些众生因为没有钱财的关系,所以他是处在一种很痛苦的状态。有贫,谓乏无饮食。有一些众生,他们并没有这些食物能够来享用。无怙,谓无养育者,如家主等。有一些老人家,没有人来扶养。无依,谓无诸亲友能饶益者。」这个地方最後是提到了「无依」,也就是没有亲友,或者是没有有能力的人来帮助他等等。总谓匮乏二种资财,这个地方所匮乏的资财,简单的来分可以分为「法」,跟一般的「财」这二种。除菩萨外,现无余人爲除其苦,并且除了受持菩萨戒的这个人之外,没有其他的人能够为这个众生解决他当下的苦,所以「除菩萨外,现无余人为除其苦」,彼由专意前来乞求。并且对方来到我们面前的时候,是打从内心底,特地来到我们的面前,希望我们能够布施他钱财,或者布施他法财等等。所以这个地方,有提到「彼由专意」,也就是他打从内心底,就是要来到我们的面前,希望我们能够帮助他,而来到我们的面前乞求。《传释》中云:「求者现前。」这个求财,或者是求法的这个人,会来到我们的面前。

接下来,二所求物者,在这个地方有特别强调,谓非刀等所不宜物,及非毒等诸不净物,为什麽会特别的强调这二个部分呢?此亦是约有害之时。如果当下我们布施这些东西,不适合对方使用的东西,甚至对对方有伤害的东西给他的时候,会对於对方产生伤害的缘故,所以这个地方有特别强调「谓非刀等所不宜物」,我们不能够布施刀等,这些不适合的东西给对方。这个情况是在於,对方如果拿到这个东西,可能会有伤害自己,或伤害别人的可能性时,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够布施这些东西给对方,所以特别的强调「谓非刀等所不宜物,及非毒等诸不净物」。三所从求境,这是指菩萨本身,也就是当对方来乞求的时候,他所乞求的这个对象。《新疏》中云:「有可施物,及了解法,谓自现有。」他自己本身,他拥有可以布施对方的财物,或者他本身对於法有一定的了解,「谓自现有」所以不管是财,或者是法,这二个部分都是布施者本身所拥有的。四不施意乐者,在不施舍的情况下,当下必须要具有什麽样的意乐?谓悭吝所蔽,决定不舍。这个时候施者本身,他是被悭吝所蒙蔽了,他的内心悭贪财,或者是悭贪法,所以不愿意施舍财法给予对方,「决定不舍」他的内心生起了一个定解,觉得我不想要施舍钱财,不想要施舍法给这个乞求的对象。

接下来看到下一段,论文虽於不舍财中说无哀愍,於不施法说由悭吝。然《新疏》及《传释》,俱於财法,说悭故不施。这个地方有提到「论文」,所谓的论文就是之前所引的《菩萨地》戒品的这一段文。他於不舍财的时候有特别的强调「无哀愍」,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後面的小字,(法尊按:汉文「性悭财故」一句,藏论爲「性贪着故」,故有此辩论。)因为法尊法师在翻译这段文的时候,并没有将「无哀愍」这几个字翻译出来,而用「性悭财故」这几个字来表达的缘故,所以以中文的版本来看,是看不出这个差异点的。但是以藏文原文而言,在藏文原文当中,不施财的部分,有特别强调是无哀愍的;在不施法的部分,有特别的强调是由悭吝而不舍法。但是在《新疏》以及《传释》这二本解释的论着里面,都有提到「俱於财法」,不管是对於钱财,或者是对於法,「说悭故不施」都是因为悭贪的缘故,所以不愿意布施,所以不管是财或者是法,都可以用这个角度来作解释。《律仪二十颂论》,亦即如是取其密意极爲善哉。在《律仪二十颂论》当中,也是这样解释的。藏师有云:「自定不舍犹非究竟,要待求者断其希望。」梵文论中皆无是说,义亦不成。有一派藏族的论师们,他们会认为「自定不舍犹非究竟」,也就是以施者的角度而言,他在内心当中,虽然已经笃定、已经断定,他不想要布施财,或者是布施法给对方。但是藏族有一类的论师,他认为这还不是最究竟的状况,「要待求者断其希望」不仅布施者本身,他要生起一种不想要布施的定解,并且对方也就是来乞求的对象,他也要断了他当初的这种希望、这种寄托。但是对於这一点而言,「梵文论中皆无是说」在梵文的论着里面,都没有如此提到,「义亦不成」所以这一点是不成立的。施者本身拥有财、拥有法的这个人,他只要断定「我当下就是不想要布施钱财,不想要布施法给对方」,其实这就已经究竟圆满了。

接下来看到《律仪二十颂》,在《根本颂》里面第二条他胜罪提到了,於彼有苦无怙者,悭诸财法不施与。这是描述了第二条的他胜罪。接下来看到第三条他胜罪,他来谏谢不忍受,内怀忿恨复捶打。……表达方式,因为这个表达方式,在中文没有办法凸显出来的缘故,所以在这个地方,这一段就省略不翻译,因为透由中文真的是表达不出来,所以这个部分提到的是「他来谏谢不忍受,内怀忿恨复捶打」。接下来看到《菩萨戒品释》的原文第100页,论曰: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这个地方所介绍的是第三条的他胜罪。第三条的他胜罪,最主要的动机是以「瞋」为动机。在瞋的情况下,刚刚在《根本颂》的时候,是先强调了「他来谏谢不忍受」的这一点,「内怀忿恨复捶打」是在第二个部分来作介绍。但是在《菩萨地》戒品的原文,它是先介绍了「内怀忿恨复捶打」,这个地方的原文里面,有提到「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也就是受持菩萨戒的行者,他的内心因为某一种的因缘,而使得内心生起了瞋的感受。「不唯发起粗言便息」不仅如此,他透由辱骂对方,都没有办法平息内心的怒火,「由忿蔽故」所以透由没有办法平息的怒火,也就是瞋念,「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更进一步的以身体的方式,以身的这种力量,不管是用手,或者是拿东西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在论文里这个部分是先介绍的;但是在《根本颂》里面,它是第二个部分才会介绍到这一点,所以《根本颂》里面提到的是「内怀忿恨复捶打」。

    接下来「内怀猛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第二个部分提到的是「内怀猛利忿恨意乐」,他的意乐还是相同的,就是他的意乐是生起瞋的这个动机,「有所违犯,他来谏谢」,所谓的有所违犯,就是他人对於我们可能有所违犯,作对不起我们的事情,或者是之前曾经透由某种方式来伤害我,不管是辱骂我,或者是曾经透由其他的方式伤害过我,「他来谏谢」虽然他来到我们的面前很诚心的跟我们说对不起,说一声抱歉!「不受不忍」但是以我们自己的角度而言,不仅不接受,而且也没有办法平息我们内心的瞋念,「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在这样的状态下,所造的行为是违反了第三条。所以这个地方在《根本颂》里面,它先提到了「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也就是之前虽然对方曾经有伤害过我们,然後作出对不起我们的事情,但是之後虽然他很诚心的来到我们的面前,跟我们道歉,但是因为我们内心瞋的动机,瞋的意乐非常的强烈的缘故,所以我们不接受他人的道歉,也没有办法平息内心瞋的这种感受,这样的阶段,我们所犯的是第三条的他胜罪。

接下来看到正文,此中分二。第一捶打有二:一意乐,二加行。初意乐者,谓菩萨於他发忿粗言,唯以粗言忿犹不舍,而更长养爲忿所蔽。这个地方,是先提到了动机的这个部分。「谓菩萨於他发忿粗言」,也就是受持菩萨戒的这个人,在某一种的因缘下,他对於对方讲粗话,但是光这样说他还不满意,「唯以粗言忿犹不舍」他的内心还是感到相当的愤怒,相当的生气,「而更长养为忿所蔽」他整个内心是被瞋心所充满着。二加行者,由忿增上,这当中的「增上」,就是透由忿恨,瞋的这种力量的驱使下,若以自身,若身所掷,不管是用自己的身体,比方说手脚,或者是「若身所持」手拿棍子等等,「若身所持,捶打於他」这旁边的标点符号,或许改成逗号会更恰当,然後下面就不需要「若」这个字。若身所持,捶打於他,禁闭等而爲伤害,不管是透由自己的手脚,或者是手拿棍棒,手拿石头,或者是将对方长期的关在一个地方,「禁闭等而为伤害」,若以鞭挞及系缚等而爲损恼。甚至手上拿着鞭子,抽打对方,或者是将对方绑起来等等而损恼对方,此境有情,爲系何趣,虽无文明,似须同趣能解义者。在这个当中所谓的对方,也就是我们所伤害的这个有情,他要属於六道当中的哪一道呢?这一点「虽无文明」,在论文当中虽然没有清楚的点出这一点,「似须同趣能解义者」他也必须要与自己本身,也就是伤害对方的这个人,这二者它是属於同一趣的,这个地方最主要指的是人,并且他要能够了解文字的义涵。虽然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比方以瞋为动机,藉由各种的方式伤害畜生道的有情,虽然是有恶业的,但是这个地方,我们提到菩萨戒的第三条他胜罪,最主要伤害的有情,是以人为主。所以这个地方,它会特别的强调「虽无文明」,在论文当中,也就是原文,《菩萨地》戒品当中,虽然没有很清楚的强调这一点,「似须同趣能解义者」必须是要与伤害者本身,是同一道的众生,最主要指的就是人。

上一段的最後提到的是,是粗恶语言说境故,有提到为什麽在这个地方,所伤害的这个众生,必须是以人为主呢?「是粗恶语言说境故」因为这时候你要对於对方说出这种粗话,对方必须要能够了解你所说的内容,所以对方也是以人为主,所以这个地方有提到「是粗恶语言说境故」,所以在这上面的标点符号,也许改成逗号会更恰当。因为它是要来证明,为什麽我们所伤害的这个对象,要以人为主呢?因为「是粗恶语言说境故」,因为这个对象,是我们要讲粗话,并且他要能够了解这个义涵的一个对象。《集学论》说,捶打犯戒,是根本罪故。在《集学论》当中,也有提到犯戒的人,如果我们透由自己本身的方式去伤害他,是会犯下根本罪的。

    第二不受谏谢分四:一行谏谢人,二行谏谢法,三不受发起,四不受自性。首先看到「谏谢人」,初行谏谢人者,《新疏》及最胜子释云:「先作侵犯悔谢其罪。」这一段内容,宗大师作了解释,谓於菩萨,先爲侵犯,现前至心欲求悔谢。也就是对於菩萨,对方之前透由各种的方式伤害了他,作了对不起他的事情,但是「现前至心欲求悔谢」,他发自内心看到自己所作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所以想要来到这位受持菩萨戒的行者,或者是菩萨的面前,想要悔过,所以这是提到了「行谏谢者」,也就是来道歉的这个人,他必须要具备的条件。第二行谏谢法,二行谏谢法者,谓顺时,顺法,求其忍恕。对方来道歉的时候,要看好时间点,并且要以最适当的方式来道歉,希望这位菩萨,或者是受持菩萨戒的这个人,他能够「忍恕」,也就是忍耐,并且宽恕他。三不受发起者,这个就是指菩萨本身,谓於先侵犯,内怀猛利忿恨意乐。也就是因为之前对方曾经侵犯过我,伤害过我的缘故,所以内心记仇、记恨,内怀猛利忿恨意乐。四不受自性者,谓不听其语,不受忍恕,亦不弃舍忿恨之心。当对方来道歉的时候,你根本就不想要听对方在说什麽,「不受」也不接受,因此在当下也不会生起忍辱,甚至宽恕对方的心,「亦不弃舍忿恨之心」也就是之前你对於他的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内心感到非常的不悦,而充满了怨恨,这时候纵使对方来到你的面前道歉,但是你还是不愿意原谅他,内心还是充满着怨恨的状态。

以上为各位介绍了《菩萨地论》当中,所讲的四种他胜罪里面的前面这三条。这三条而言,以动机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种;以「加行」也就是当下的行为来作介绍,可以分为六种的他胜罪。下午的那堂课,我们会为各位介绍《菩萨地论》当中所诠释、所讲的第四条他胜罪。今天早上的课就上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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