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推下去,菩萨庄严佛土,也不能说上真正庄严佛土。须菩提
以为庄严有二意,即 "相庄严" 及 "心庄严" 。真正的庄严是 "心庄
严" 。因此,只有在否定相庄严时才能得真正的庄严。总之,菩萨或
其所化现的庄严佛土,只是一种假名而已,无自性可得,而且并没有
一种真实的菩萨或庄严佛土相应於 "菩萨" 及 "庄严佛土" 这名称而
存在於客观的外在世界中。如来以为菩萨能明白此种道理,不把四相
、菩萨自己及庄严佛土等相看成为实有所得时,才可以称得上为菩萨
。这点上文已有挥,不再赘言。
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
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
有天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
来有慧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
如来有法眼。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
尊。如来有佛眼。(751b)
这节经文是谈到佛的五种眼。佛陀对须菩提提出一连串的问题,询问
佛陀有没有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及佛眼,须菩提并没有如上文以
即非的诡辞来答,却直下承认他拥有这五种眼,其中的深意是:这里
以佛观照事物的五个角度来表明,佛的视点非只见绝对的真理而已,
其实他也可照见世间法的,那五种眼实在是对机而发,当中广含一切
法相。这表示对於世间法与出世间法,佛陀都可同时兼收并观。
须菩提,於意云何?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
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
有如是等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
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
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
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
得。( 751b )
这节经文说透过佛的智慧,能见众生的种种心念,带出 "心" 具有无
自性的性格。经文的大意是说:众生是遍布於不同的世界里,而世界
的数目恰如恒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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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沙,可知众生数量之多,实难以计度。而每一众生的心都不时的在
变易中,所以众生能起不可算数的心!但佛却能彻底看见众生的种种
心,这应该如何理解呢?若依前节的经文来说,佛因具备了五种眼,
加上佛的智慧无穷,故能知众生的种种心念。但此节经文却没有直接
道出这原因,可见此节经文乃有另一种解说。依经文来分析,这是因
为 "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 众生的心念是念念不住
刹那不停的。虽然如此,归根究柢它只是一种宛然乍现的活动而已。
亦即众生的心不断在变化,在这种变化过程中,宛然出现一个心的连
续体,所谓 " 心之流 " ( citta-dhaaraa )。 但如来知道这心之
流不是一个常体,无自性可言,却是刹那生灭灭生的,因此,已过去
了的心不能得,未来的心也不能得,现在的心,则正在生灭灭生,故
也不能得。
世人总是按着时间的流变观念,把心划分为过去心、现在心及未
来心三种,这样便把心限定於这三种时相中,也就是把心说成有限定
相。我们用时间的概念来限定心的活动是不可能的,除非把心看作为
有过去的相状、现在的相状及来未的相状。其实,心是没有形相的。
因为若把心限定为有某一相状,则是企图把心实体化而可任人把握,
这不符合心的真正性格。心是无时无刻都在生灭灭生,都在变化,具
有 " 自性 " 的心是没有的。而如来所解的心,正是要否定心的自性
,才能显出真正的心,故经文说:"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
心。"
须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
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
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
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751b-c)
这段经文讨论福德的看法。如前文所分析,我们知道佛教所说的福德
有两种:一是物质性的,一是精神性的。物质性的福德不如精神性的
福德。因为物质性的福德是世俗方面的,精神性的福德则是宗教性的
、救赎性的(soteriological)。宗教性的救赎是佛教立教的目标。
所以精神性的福德,比物质性的福德更优越。而三千大千世界七宝的
布施,就是属於物质范围内的。若布施所得的福德是有实在性的话,
则三千大千世界七宝的布施亦不过是大千七宝的福德而已。将精神性
的福德施与众生更为有益,它有助於众生通向解脱的、救赎的宗教目
标。
进一步说,怎样才能做到 "得福德多" 呢?关键就在於能够明白
福德毕竟没有自性可言,人不应住着於任何布施的相状,应体悟到一
切东西都是空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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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并与般若的智慧相应,这样就能够有更多福德了。实际上,福
德不是时空下的事物,故不能以数量来测量,说它多也只是 "权说"
而已。
须菩提,於云意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
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
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
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
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751c)
佛向须菩提提问,究竟对於一个觉悟的人来说,可否从其具足三十二
相、八十种好的圆满色身中去体悟其本质呢?色身是一物质的身体,
而具足即圆满充实的意思,凡是自体成就不待他缘的,即是圆满充实
。但须菩提回答不可。意思是:首先要明白佛说的色身,根本就是无
实在性的,因为它是缘生的,这样说来,它哪里有圆满充实的色身可
得呢?所以说 " 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 "。 如果执着这身
相为如来,即不能见到一切东西的如实空相,不能见到如实空相,又
怎能深刻的见到如来的本质,或如来之所以为如来呢?
说色身具足,是方便的说法,它根本就是空无自性的。人要否定
"具足色身" 的自性,才能渗透入 "具足色身" 的本质及内容中。此
外,不要以色身为具足、为有自性的东西,要以之为一种示现(
apparition),一种方便教化的示现,这才是真正的色身具足。佛与
菩萨有无穷的示现形式,因而也有无穷的色身具足。
接着,佛陀再问须菩提:如来可否具足诸相见?具足诸相,就是
圆满成就诸相。诸相概括一切外在的相状,包括感官所认识的事物,
与色身和修行的境界等。佛的意思就是:可否从这些外在的相状去得
见如来的本质呢?
这问题其实是与上一问题一脉相承的,须菩提的答案仍是否定的
。因为不但如来的身相虚妄不实,就是世间所有相皆虚妄,因为一切
都是依缘起灭,所以根本就没有诸相的实在性。诸相只是如来的方便
变现,实无自性可得,要否定诸相的自性,知其为方便变现而已,因
此才可谈具足诸相,运用诸相。诸相既没有实在性,则不能以此得见
如来的本质。
佛陀在这里不是要否定 "色身" 或 "诸相" ,而是要超越 "色身
" 和 " 诸相 " 二者。 佛陀只是指出, 要以无自性的眼光来对待 "
色身 " 和 " 诸相 ",这样才能更深一层地了解其本质。否定了它们
的自性後你所看的仍是 " 色身 " 和 " 诸相 ", 但他们已不再是实
在性的东西了,也不是被执取的对象了。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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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这样理解身相才是正确的,所以文中说 "是名具足色身" , "是
名诸相具足 " 等。 其实,这 " 诸相 " 或 " 色相 " 都是施设的性
格,都是假名( praj~napti )。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
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751c)
佛陀吩咐须菩提,不要以为佛陀有 "我当有所说法" 的念头。佛陀体
现菩提智慧,以这种智慧观照事物的无自性空的性格。除了 "我" 是
空之外,法本身亦空。不要以为真有一个实在的法可被作为对象,被
我们执取和了知。我们体会佛法时,不可执着所体会到的真理或法,
要把这法也空掉,所以说法亦是非法,即无自性的法的意思。法本身
是离言说相,超越言语的。但现在佛说法只是为了众生得解脱的方便
权说而已,众生了解後应立即舍弃,如渡河後舍弃木筏一样。因为言
说不能直下指涉法,言说的目的只是引导众生昇进,达到超越的层面
。法本身是无言的,佛陀说法只是藉言说使众生明白,原来法最终都
是不可言说的。佛陀只能指点,最终还是要众生自觉自悟的,这就是
"是名说法" 。明白法是不能说的,究极地说,佛也没有说法,只是
法藉佛陀的言说示现给众生而已。众生自家必须亲证真理或法,在这
点来说,佛帮不上甚麽忙。觉悟毕竟是自家的事,即使佛说上千言万
语,也是没有用的。既然没用,也就等於没有说," 无法可说 "。
佛教的法其相应梵文为dharma;有三面意思:真理、事物和责任
。这里所说的法通常是真理之意,有时也可指事物,但仍倾向於事物
的真理之意。 "无法可说" 表示真理是不能透过言说来表达的,它是
绝对性格,言说则是相对的。故其意也可以是:没有可以说得出来的
真理。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於未来世闻说是
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
故?须菩提, 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
751c )
这节讨论对众生的看法。慧命须菩提是德高望重的称谓,视智慧即其
命根的长老,都尊称为慧命(aayusmat)(注48)。须菩提问佛陀,
以後有没有众生能明白《金刚经》的道理,而又能生起信心持守下来
的呢?佛陀没有正面回答,无论佛陀答肯定或否定,都容易使人认为
众生为实有,以为众生有自性。但佛陀的意思绝不是这样,所以佛陀
的回答是 " 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关於 " 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
的意思,可从两方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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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方面:佛说 "彼非众生" ,是因为有些人能明白如来所说的
如实空相,体悟无自性空的真理。这非一般众生所能做到,实要经过
坚毅的锻链,所以说 "彼非众生" 。佛说其 "非不众生" ,意思是虽
然他们的修习较深,但始终他们都是从众生的基础做起的,亦以众生
的立场来理解佛法,他们本来的身份就是众生。而且,他们仍未成佛
, 所以也和其他众生一样,仍要经过世间的生死轮转,所以说 " 非
不众生 "。
第二方面:佛指出当我们说有众生能明白《金刚经》的真理时,
我们实不可以为有一个实在的 "众生" 可让我们握着,其实众生当下
就是空,因为众生为五蕴和合,根本没有自性可给执取,众生的身体
是不可得的,所以说 "彼非众生" 。进一步说,众生虽是因缘和合,
但佛家的观点并不可得的,所以说 "彼非众生" 。进一步说,众生虽
是因缘和合,但佛家的观点并不是要否定众生这一相状,而是教人从
无自性的角度去看众生。当我们否定其自性时,所呈现出的仍是众生
,仍是在空的立场下看真正的众生。所以说 "非不众生" 。
第二方面:佛指出当我们说有众生能明白《金刚经》的真理时,
我们实不可以为有一个实在的 "众生" 可让我们握着,其实众生当下
就是空,因为众生为五蕴和合,根本没有自性可给执取,众生的身是
不可得的,所以说 "彼非众生" 。进一步说,众生虽是因缘和合,但
佛家的观点并不是要否定众生这一相状,而是教人从无自性的角度去
看众生。当我们否定其自性时,所呈现出的仍是众生,仍是在空的立
场下看真正的众生。所以说 " 非不众生 "。
这两种解释都可表达佛的意思。第二种解释比较直接指出众生的
无自性,而第一种解释则比较宽松,当中已包含了对无自性的体会。
佛言 " 彼非众生 ",其实包含众生已能看破一切皆空的道理, 了解
到自己也是无实体的众生。这里说他们非一般的众生,其实亦是从无
自性来说的。而佛言 " 非不众生 " 则是说虽然他们能洞透无自性空
的直理,但这并不是表示他们比人超越,他们本来便是一般的众生,
了解无自性空之後,仍然要在世间生活,与其他众生没有分隔,所以
说 " 非不众生 "。 因此,这两种解释其实是相通的,第一种解释其
实已包含了第二种解释,而其贯穿点,就是对众生无自性的理解,两
种解释都围绕着这真理来阐释。
这里可能会有疑问,就是佛陀似乎没有回答须菩提的问题。须菩
提问是否会生起净信,但佛答 "彼非众生" 似乎毫不相干。要知道众
生不能体悟《金刚经》的道理,是因为众生有妄念,以为自己有实在
性,不知道事物是因缘和合的。若众生能明白自己都是无实有可得的
,都是空的性格,这即是觉悟的开端,这也与《金刚经》的经义相符
,故对之生起净信是不成问题的。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菩提,为无所得耶
?如是,如是。须菩提,我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
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751c)
须菩提问佛陀,佛陀虽得到洞识一切平等空性的正觉,但实际上仍是
无所得的,所以佛陀说 " 如是,如是 "。 对於无上等正觉,不可布
冀能得 " 多 " 抑或 " 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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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 " 无有少法可得 "。 如果说能 " 得 " 无上等正觉,即无疑
把这一 " 无上等正觉 " 对象化了。无上等正觉是众生明白如实空性
时当下呈现出来的一种觉悟,它本身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对象,可任人
把握。若将其对象化和视之为实体,这根本就与无上等正觉的意思有
矛盾。 等正觉就是要否定一切相状甚至真理的自性的,甚至 " 等正
觉 " 本身的自性亦要否定。我们说觉悟时,仍然不可执取这 " 觉悟
",否则又是走回原先执取自性的路子。 明白得无上等正觉本为无所
得时, 即超越 " 得 " 与 " 不得 " 的层面,再而了解 " 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 " 只是一假名而已,这才是正确的认识。
到此文章的脉络应该很清楚了,佛陀一层层地否定众生对自性的
执取,但并没有完全否定一切相状,因为他不是要破坏世间法,而只
是要引导众生用正确的眼光去看世间的诸相,所以到最後他亦提出 "
是名具足色身" 、 "是名说法" 、 "是名众生" 、 "是名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 等肯定的说法,当然这些说法是经过对否定的超越肯定,
但人也不应执取。所以我们看事物时,不要执实某一相状,但并不是
要摒弃这相状,因为这相状仍然存在,只是当我们面对它时,知道它
是无自性可得,因而不住於它,不为它所牵滞及困扰便成。一些禁慾
主义或出世的思想家,总是想要逃离物质世界,认为它有碍於心灵的
提昇。但其实这只是另一种执着,因为障蔽你的并非那物质世界,而
是你的封蔽之心,事实上你真能逃离物质世界而活吗? "不住" 而 "
住" 才是对物质世界应有的态度,这才是心灵的真正释放。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
法,是名善法。(751c)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 "高" 是指最高的佛果, "下" 是指凡夫
。以平常人的眼光会觉得能够得佛果的人是较高尚的,而不能得觉悟
的人是较卑下的, 但佛陀清楚说明真理 " 无有高下 "。 这 " 法 "
倘若解作世间事物,则以佛教的一切平等空性的角度来看,世间事物
根本没有高下可分。其分别只在於人的意识分别作用,包括能证悟空
性与不能证悟。但真理是普遍的、内在的,而证悟与否也发自内心,
因而没有甚麽是外在的,可以作为对象来把持。在这两点上众生是平
等的,不能说菩萨证得一些什麽,凡夫缺少一些什麽。在佛眼中,他
们根本上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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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虽然一切法都是空的,是平等的,但它不碍一切分别,若
要证得无上等正觉,还得认识一切善法。首先,在认识上要不取着於
" 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另外,在实践上要行一切善法,
如布施、持戒、忍辱等波罗蜜多。这些都是成佛的必要条件。但要知
道善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在必要时也可舍弃它们,不应执取。所以
" 如来说即非善法 ",但 " 善法 " 虽是手段,不能执取,但也非全
无意义, 它是有一定的作用的,我们应善於运用,所以如来又说:"
是名善法 "。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
,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
受持读诵,为他人说,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
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751c-752a)
佛告须菩提受持、读诵四句偈的福德是何等的殊胜。即使以三千大千
世界的七宝来布施,所得的福德亦不及持经者百千分之一的功德。这
是佛教价值观的问题。众生之所以有烦恼苦痛,主要是心灵里面有太
多的执着,执着一些不真实的东西,而生起邪见、妄见、颠倒见,以
为这些东西有实在性可得,因而对之追逐,这是没有结果的,到头来
只会招来无尽的苦恼。这种执着一天未消除,烦恼也一天不消去。物
质性的布施的确能满足人物质上的需要,它却不能令人得到心灵上的
真正安顿,解决不了人的根本问题。佛教最关心的莫过於救人脱离苦
恼,当人受持诵读《金刚经》,明白其中的意义,洞透一切皆无自性
,因而一切不取,万缘放下,人才能不起邪见、妄见与颠倒见,不对
外物起追逐之想,真的免除烦恼。可见受持诵读《金刚经》的结果,
是心灵的释放,如果将这些真理为他人说,也让他人同样得到心灵的
释放,自利利他,就为殊胜了。相较之下,物质性的布施则只是短暂
的。 所以说 " 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
说 " 的功德是其他功德所不能及的。
须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
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
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
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
,如来说则非凡夫。( 752a )
这段是要说明如来证得一切法性空的真理。大乘菩萨发悲心宏愿自度
度他;何以世尊说勿作当度众生之念呢?其实,佛陀是要指出,菩萨
虽有度众生的宏愿,但众生亦是从缘生灭的,故不可把众生视为有自
性的,为如来所度的,否则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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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如来执着众生的自性,而生起人我等四相,这显然不明白如来的
真义,另外一点是,众生的觉悟与度化,基本上是自家的事,不能由
菩萨来取代。他只能帮些忙而已。就究极言,只有众生才是自己度化
者,故不能说菩萨或如来度化众生。
进一步说, 佛陀恐怕凡夫( baala-prrthag-janaa.h )执着他
所说的 " 我当度众生 " 这话,所以在否定众生之有自性後,又否定
凡夫对 " 我 " 的起执, 故说有我为非有我,甚至他所说的 " 凡夫
" 这个语词的自性也要去掉, 以防他人执之为实有。 此中第一个 "
我 " 是从自性的立场说, 而 " 非有我 " 则是从无自性的真理的立
场说,故必须将自性去除。去除了自性,从缘起立场理解,才是正确
的,真正的 " 有我 " 才呈现。对於 " 凡夫 " 的理解也可如是观之
。
须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
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
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
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
言:
若以色见我 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 不能见如来
这是说,认识如来应就其觉悟真理後的精神主体性(spiritual
subjectivity),即法身着手,而非从色身着手。所谓 "三十二相"
( dvaatri.m.san-mahaapuru.sa-lak.sa.naani )或 " 三十二种相
" 是指佛陀生来容貌的美好方面,与凡俗之人不同,如长指相、正立
手摩膝相、金色相、细薄皮相、四十齿相、大舌相、真青眼相等,皆
属色身的特色。若从色身观如来,则拥戴佛教的转轮圣王亦可说是如
来了。这样,如来与转轮圣王( cakravati-raja )便没有区别了。
实际上,如来是法王、是宗教义,与政治义的圣王实不相同。所以世
尊在偈文中亦说,以 " 色 "、" 音声 " 见如来乃属 " 邪道 "。 如
来不住於五蕴之内,其觉悟後的法身是不具物质性的,它以精神的姿
态恒常地存在(注 49 )。要真正了解如来,当从他的精神性的法身
看。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心者,说诸法断灭相。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说断灭相。(75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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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说明如来虽不可从色身处求,但这不是说如来不能具足一切法或
否定世间法。般若智慧教导人如何从空去认识诸法实相,知道它们无
自性而不可执取。然而,这不是叫我们破坏一切缘起的世间法。世间
法虽没有自性,但因其是缘起的,故亦有功用效果可言,能存在於时
空中,发挥一定的效果。如果缘起的世间法一起也否定,这则与我们
日常的生活相冲突,而流於破坏性的虚无主义或断灭论。因此,我们
知道如来并非不能具足诸法,而是如来深明诸法实相而不作执取,方
便运用它们。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
切法无我,得成於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须菩提,
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
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752a-752b)
这是要说明菩萨不应住於布施或从布施而来的一切福德。从真理的角
度看,布施及由此而来的福德亦是无自性空的。菩萨明了一切法性空
(无自性,所谓无我)( anaatman ),不为外在的变动所影响,故
能忍受一切虚无的说法的纷扰,即所谓忍辱波罗蜜(
k.saanti-paaramitaa )。若菩萨能知一切法无我而发忍辱波罗蜜,
即明般若智的究极奥义,不着我等四相,不着於施者、受者及布施以
为有实自体,因而不生我慢等苦痛烦恼。这点比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
宝作布施更具福德。但是,菩萨亦不应贪着於福德,将之对象化,以
为有一福德之法可住,以为有福德的自性。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
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
来。(752b)
此段是要说明如来的本质,并指出如来本身也是不可执着的。《金刚
经》在上面说: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故若说能於如来之 "来" 、"去" 、"坐" 、"卧" 的活动中,得见
如来之真实,此即如来有来、去、坐、卧的动相与时空相,具有一切
相对相,也即是他有限定相。但是,如来证得真理的法身,实不具物
质性,故无从说他有来去坐卧等动相与时空相,他是动而无动相的。
就是说,他的生命具有绝对的涵义,不能以相对性的来去等活动来限
定。既然不能从 "三十二相" 见如来,更不能从来、去、坐、卧中见
如来。故经中云: "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
然而,如来若以色身示现於世间,进行种种方便教化,自不能不
有来、去、坐、卧等动作,但这是权宜之用,不是究竟。如来能表现
来、去、坐、卧,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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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随时可以收回此来、去、坐、卧,而还归於其法身的自身境地。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於意
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
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
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
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
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
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752b)
此段是透过微尘及世界的论述来说空义。从缘起的角度看,若将三千
大千世界碎为微尘,它的数目固然很多。但是,若以为微尘或世界为
实在的,则不对了,所以如来说 "非微尘" 或 "非世界" ;此即不是
它们的实相,故要否定之。如果说世界是具自性的 "实有" ,则世界
是一不可分割的整体,所谓一合相( pi.n.na-graaha )。因自性的
意思,是指事物具有单一、独立、自存自足、不可变及不可分别的本
质。说世界是一合相,就是指世界自身作为一整体不可分割,这样就
无从说 " 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 ",这是不应理的。 世界不能是
一合相的,它是缘生幻化,无实在性可言。但众生总是执取世界为一
合相这实在的性格,实在迷而不返。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
,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
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
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
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应如
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
,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752b)
这段文字谈论到见( d.r.s.ti )或见解的问题。 在佛教, " 见 "
通常表示不好的意思,表示对自性的执着,所谓自性见( svabhaava
-d.r.s.ti )。 如 " 我见 " 表示对自我的不正确的见解
,以为自我有自性。 " 正见 " 则表示好的意思,表示不执着自性,
以一切法为缘起、为性空。这里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都
表示执取自性的见解。 这种对自性的执取,需要否定,故说 " 非我
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否定自性後,仍可对我、人、众生、
寿者有正确的见解, 故最後还是说 " 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如来说 " 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当是否定自性後的意
思,一般人以为他是否定前的执取自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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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不解如来所说义" 。若人能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则自能表
现正见,亦即如来劝人 "如是知,如是见" 的那种。对於一切法的相
状,所谓 " 法相 " ( dharma-lak.sa.na ),都应同样看待,不要
以自性的立场来看, 而应否定其自性,所谓 " 非法相 ",视之为如
幻如化的缘起性空的法相。经过这一历程,才能真正了解法相。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只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
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於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
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於相,如如不
动。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752b)
这段指出发菩萨心的人说法时应取的态度,并说明一切从缘起的 "有
为 " ( sa.msk.rta-dharma )皆是如幻如化的。就宗教意义上说,
读诵及演说此经的目的是在自利利他,使众生得一正确的观念以受持
一切法,这实在比以 " 满无量阿僧只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 更具福德
。然而,应如何为人说此经呢?说法者的态度是:应不住於任何法当
中,不住於法之相状,而应以一澄明的智慧来理解诸法的真相。这样
才能表现般若智,照见一切法性空,觉悟到诸法实相远离一切法相及
施设的语言,不为法相所影响所动摇, 所谓 " 如如不动 " (注 50
)。
在偈文中,世尊以梦、幻、泡、影、露和电来比喻一切缘起的有
为法的性格,都是幻有假设,变化无常的,当中无有自性实体。梦的
性格本身1就是不真实的、是意识的虚妄假象罢了。 "幻" 即幻觉,
幻象,是不真实的。 "影" 指光明受事物遮蔽所生的黑暗部份,就如
真理被无知所遮蔽一样。而露和电则是刹那生灭的性质,其中没有常
住的自性可被执取。此中佛陀指出一切事物皆为缘起,都是流变无常
的有为法,它们刹那生灭,无由被我们执取,所以我们不应以自性的
眼光来理解这些世间的事物。这首偈颂表面看来,有消极的气氛,易
诱人生虚无主义的心态。实际上它并未有这种用意。它只是用较消极
的譬喻,如梦、幻之属,以凸显世间的有为法的无常性格,教人不要
将之执持而已。我们若能适切理解这个意思,便不会产生虚无主义的
心态。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
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
奉行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真言
那谟婆伽跋帝 (金+本)喇壤 波罗弭多拽 唵伊利底
伊室利 输肤驳 毗舍耶 耶舍耶 莎婆诃
此段是大乘经典的一个传统完结方式,一切佛弟子及世间所有众生均
以佛法为至善,欢喜奉行。比丘(bhiksu)与比丘尼(bhiksuni),
即出家弟子的男女二众。他是二众;优婆塞(upasaka)与优婆夷(
upasika),即在家的男女二众。他们是如来的四众弟子,曾从佛归
依的佛教徒。他们深感佛陀的伟大,听经後雀跃不已。
《金刚经》不是用一直接的方法导出空的空理。它透过比喻来指
陈真理,然後让读者反省、思考、体验那无自性的真理,使其渗透入
自家的生命中。读者可能发觉文中并没有 " 空 " 或 " 无自性 " 的
字眼。事实上这就是它的妙处,如果《金刚经》直接说出 " 空 " 或
" 无自性 ",则读者只会意识到这是一真理,但这真理却不是透过自
己的体悟而得,而是外加上去的。既没有亲身经历或体悟这真理,则
它的影响力是有限的。
注释
注01 参见Edward Conze,Buddhist Wisdom Book,London:Unwin
paperbacks,1988.P.21。
注02 舍卫国( 'Sraavasti )是憍萨罗国( ko'sala )的首都,
为佛的家乡, 邻近尼泊尔( Nepal ),其政治、文化及物产
等皆十分发达,释迦讲道四十五年,曾经到此地多达二十五次
。
注03 只树给孤独园原名 Jetava~nAathapi.n.dadasya-aaraama。 "
只树 " 是 Jeta-vana 的译文,即 " 战胜者的森林 " 之意。
给孤独是 Anaatha -pi.n.dada 的译文, 意思是 " 给食物与
孤苦者的人 ", 是须达多( sudatta )长者的异名,这长者
购入只树来建设精舍,即佛教徒修行之地,他又将之送给佛陀
,而成只园精舍。
注04 大比丘众即大阿罗汉,而菩萨是本经的说法对象。
注05 如来的梵语原文为 tathaagata。 通常可将它拆分为 tathaa
与 aagata,前者是如、如此,相当於英语的 such;後者是来
,为过去分词。两者合起来,即成如来,指已经觉悟的人格,
由真理、 真如而来的人格, 这即是佛。 实在来说, 对於
tathaagata 一词, 可有不同的拆分方式,因而有不同的解释
。 一般来说,这拆分方式有二种,由此可得五种意思。 ( 1
) tathaa-gata,与过去诸佛一样,踏上相同的道路,而登涅
盘到彼岸的人; ( 2 ) tathaa-aagata,到达真理的人;(
3 ) tathaa-agata,如过去的诸佛一样到达真理的人; ( 4
) tathaa-aagata,踏上与过去诸佛相同的道路而现身於现世
的人; ( 5 ) tatha-agata,随顺真理而现身於现世的人。
其中,第一种意思最有出世味道,最接近充满遁隐气氛的小乘
的思想,第二、三种意思仍有小乘的出世意味。第四、五种意
思则完全是大乘的不舍世间的作风。
注06 "菩萨" 是梵语bodhisattva、巴利语bodhisatta的音译,又音
译作菩提萨多、菩提萨埵,汉译为觉有情、大心众生、大士、
高士、开士。完成了觉悟之事的有情之意。依大乘佛教的解释
,菩萨的特点不是觉悟,而是在其利他行,所谓 "上求菩提,
下化众生" ,下化众生即是济度众生的利他行。这利他行的基
础,是大乘佛教的不舍世间的精神。 梵语 bodhi 是智慧之意
,又有觉悟之意;sattva 则是有情众生。故 bodhisattva 是
觉悟了的众生之意。
注07 "世尊" 是佛的尊称,为世间所尊敬的人。梵文为bhagavan。
此名汉译为薄伽。梵比佛教早出的婆罗门( Brahmanism ),
其中一部重要圣典, 叫《薄伽梵歌》( Bhagavad-giitaa )
,也用薄伽梵的名字。但这不是指佛而言。
注08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梵语是anuttara samyak-sambodhi,巴
利语 anuttara sammasambodhi 的音译;有时略写成阿耨三菩
提、阿耨菩提。汉译为无上正等(或无上等正)觉、无上正真
道、无上正遍知等等。这是佛觉悟的智慧,是无以上之的、真
正的平等圆满的智慧。anuttara 是无上的意思,samyak 是真
正的, 真正的平等圆满的智慧。 anuttara 是无上的意思,
samyak 是真正的,完全的意思,sambodhi 则指觉悟。此种觉
悟,是佛的境地,其优越与真确,并世无匹。这个意思可这样
理解:佛从一切邪见与迷执中脱却出来,圆满成就上上智慧,
周遍证知最本原最究极的真理,而平等地开示一切众生,引领
他们到最高的清净的涅盘的精神境界中去。这种觉悟是不受时
空限制的超越的觉悟,是言语所不能表达的,非世间诸法所能
比拟的,故名无上正等觉。此中所觉悟的真理,自是无自性空
之理。另外,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则是指求取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的心志。
注09 菩萨中仍会退堕的为小菩萨,不再退堕的为大菩萨。臻於不退
的阶位的菩萨,为大菩萨。在佛教,文殊、普贤、观音、地藏
号称四大菩萨。
注10 经中指出的一切众生分为三大类:
一、四种不同出生方法的生物体
(1)卵生:经由卵孵化而生,例如禽鸟等:
(2)胎生:经由母体孕育而生,例如人及野兽等;
(3)湿生:经由母体生卵,然後吸取水份及温度而生,例如昆
虫等;
(4)化生:无须经过胚胎阶段,是突然而生的,例如神灵等。
二、物质性的或非物质性的
(1)有色:物质性的,有形相的,如一般众生;
(2)无色:非物质性的,无形相的,如地位较高的神灵。
三、有感官或无感官的
(1)有想,指有感官的生物体;
(2)无想,无感官的,指神灵、天使等;
(3)非有想非无想,最高境界的非物质性的神灵。
注11 "灰身灭智" 指身体与思想在进入涅盘时一起给灭去,意即人
在入灭後便一无所有。这是一种极度虚无主义的作法。
注12 "贪瞋痴" 又作 "贪恚痴" 。合称为 "三毒" ,又称 "三衰" 。
这三种基本的烦恼,能障害善根的发展,这即是贪(raga)、
瞋(dve.sa)、痴(moha)。贪是贪欲;瞋是瞋恚;痴是愚痴
。佛教以三毒喻火,谓能燃烧众生的身心,使流转於生死苦域
,无有出期。
注13 " 色身 " 为物质的身体;肉身、肉体。 梵文为 ruupa-kaaya
。这身体由地、水、火、风、空等物质的要素合成。据佛教,
色身是坏灭的,它没有永恒性。
注14 "常身" 是常住的佛身。这是指那精神意义的法身(dharma-
kaya)言。与无常的色身对说。
注15 "灭度" 指得解脱进入涅盘究极之地,梵文为nirodha。
注16 " 四相 " 是妄识邪见所生起的颠倒见相。 相是特徵(
lak.sa.na )的意思。一、我相:生命由色、受、想、行、识
五蕴和合而成,本无实有的我在其中,但人执实之以为我有自
体,故成我相;二、人相:人执实有我,推而扩之,以为他人
也一样有自己的
实体,故生人相;
三、众生相:由执实人相,再推而广之,以为一切众生均有自
体,故生众生相;
四、寿者相:由执实众生相,更从众生的寿夭的时间上着相,
以为凡有寿夭者都有其自体,故生寿者相。
注17 "六度" 即六波罗蜜,是大乘菩萨为了获致涅盘的境地而修习
的六种德目。波罗蜜是梵语、巴利语paramita的音译,到达彼
岸之意,汉译为 "度" 。其意味是完成、达成理想。又称六波
罗蜜多。这六个德目是:(1)布施(daana);分财施(施与
衣服等物)、法施(教与真理)、无畏施(令除恐惧,而得安
心)。( 2 )持戒( 'siila );遵行戒律。( 3 )忍辱(
k.saanti );忍受苦痛屈辱。( 4 )精进( viirya );精
进不疲怠,向真实之道进发。( 5 )禅定( dhyaana );使
精神统一,安定下来。 ( 6 )智慧( praj^naa );开启观
空之理的智慧。 梵文为.sa.t- paaramita, .sa.t
paaramitaa.h。按在六波罗蜜中,前五波罗蜜可归於慈悲;第
六智慧波罗蜜则是般若智慧,这是空之智慧,是观诸法无自性
空之智慧。这六波罗蜜并不是并行的,而是以般若智慧统率前
五波罗蜜。 这在《小品般若经》( A.s.tasaahasrikaa
-praj^naapaaramitaa )中说得很清楚:" 五波罗蜜住般若波
罗蜜中而得增长, 为般若波罗蜜所护故,得向萨婆若。 ....
般若波罗蜜为五波罗蜜作导。 " (《大正藏》,8.544b ) "
五波罗蜜离般若波罗蜜,亦如盲人无导,不能修道至萨婆若。
" (《大正藏》, 8.550a )这六波罗蜜与菩萨的关系极为
密切。因菩萨的极其重要的工作,是要破除自我意识,以臻於
人己同一的精神境界。菩萨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采取两面的作
法:在行动方面自我牺牲和无私服务;在认识方面透彻无我、
自我非实在之理。这前一作法的基础即是慈悲,後一作法的基
础即是智慧。两者合起来,即是六波罗蜜。
注18 "布施" 是把某些东西施与他人。这所施的东西可分三种:钱
财、知识、无畏的信心。这分别是物质、知识与宗教的性格。
参前注。
注19 这六种认识对象称为 "六尘" 或 "六境" (sad visayah)。
此中,色、声、香、味、触是具体的、物质性的,其相应的认
识机能分别是眼、耳、鼻、舌、身。 " 法 " 则可以是具体的
物质性的,亦可以是抽象的非物质性的,例如概念。这是意识
的认识对象。一般言,凡是可以感触的以至思想的,都可是 "
法 ",而为意识所认识。故意识的对象最为广泛。若再分析六
者所对之境,则色境包括眼所认识的青、黄、赤、白、等色彩
与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形状。声境指言说与
各种音声、香境指好、恶、等、不等四种香与臭。味境是苦、
酢、甘、辛、咸五味。触境包括坚、湿、煖、动、重、轻、滑
、涩、饥、渴、冷等十一种感觉。法境广义言包括一切东西,
狭义言则指除以上五境外的东西,特别指思想的对象。
注20 如来的身体的三十二种殊胜的相状;佛,转轮王的身体所具的
三十二种相好。 又称三十二大人相。 梵文为
dvaatri.m.san-mahaa-purusa-laksanani。
注21 "法身" 即自性身,又称法佛、法身佛、法性身,宝佛,这是
成就佛法的身体,这身体不以物理言,而是精神意义的。一切
众生皆有佛性,这佛性若在隐位,或潜存状态,为如来藏;若
这如来藏显现出来,则为法身。所谓 "隐名如来藏,显名法身
" 。这法身的最明显的特性,是有常住义的。它不随人的色身
败灭而消失,却可长存於天地间。大乘佛法人士能证得法身,
其生命即有永恒意义,小必如小乘般灰身灭智。因法身不同於
色身,其生命即有永恒意义,不必如小乘般灰身灭智、因法身
不同於色身,常住不灭。梵文为dharma-kaaya。
注22 参见吴汝钧<般若经的空义及其表现逻辑>,收於拙着《佛教的
概念与方法》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七十七年,这点往
後会有解释。
注23 佛灭後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正法:释迦灭後五百年,其时教、行(实践)及证法(证得
涅盘境界)三者具足。
二、像法:约释迦灭後一千年後,当时只能模仿佛法,即只有
教行。
三、末法:只剩下教,而无行与证法。
这里所指的释迦灭後的一千年,即像法时期,时人持戒精严,
修习福德。
注24 参见《大正藏》,2.245b。
注25 有很多经典记载筏喻的故事,如《中部经典》(Majihima-
Nikaaya ), I.P.135.Cf, Uttaratantra-'saastra, ed.by
Johnston,v.20,P.18f.
注26 大乘佛教以无为法为真如,唯识学派则以无为等同於空。无为
( asa.mskr.ta )又称无为法( asa.mskr.ta-dharma ),
指不是由因缘、条件而制作成的东西,超越乎生灭变化之上的
东西。涅盘的异名。小乘阿毗达磨( Abhidharma )佛教把无
为法列为三种: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要注意的
是,这里说无为法排斥因缘、条件和生灭变化,似乎与佛教所
要亟亟否定的自性有密切关连,後者亦无条件性,亦无变化。
实则不同。无为法是真正的法,例如涅盘或真如,是可通过修
行而获致的。 自性则完全是意识的营构( mental
fabrication ),是虚妄的。我们无宁应说,无为法不是自性
,却是没有自性的状态。其中的 " 法 " 只是虚说,不指客观
的存在,而指心灵由於修行而达到的某种精神状态(
spiritual state )。
注27 参见《大正藏》8.762c。
注28 参见 Edward Conze, P.36。 按此句的梵文原文为:
asa.mskr.ta- prabhaanitaa hy aaryapudgalaa.h,其意思是
:" 一切圣人都依绝对的东西而显示其特徵 ",这较近真谛的
译法。
注29 "三千大千世界" 又称 "三千世界" ;这是古代印度人对全宇
宙的称呼。按一般所谓的世界,以须弥山( Sumeru )为中心
,其周围有四大洲,其四周又有九山八海;这便是我人所居的
世界,是一小世界。其范围是,上由色界初禅天开始,其下及
於天地之下的风轮。即是说,这个世界包括日、月、须弥山、
四天下、四天王、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乐变化天、他
化自在天、梵世天。这个世界的一千倍,是小千世界;小千世
界的一千倍,是中千世界;中千世界的一千倍,则是大千世界
。这大千世界与第四禅天同其广大,成、坏亦同时。这大千世
界对於我人所居的小世界的倍数,是一千的立方倍数,由小、
中、大三种千世界而成,故称三千世界或三千大千世界。这不
是三千个小世界之意,而是一千的立方数的小世界,即十亿个
小世界。这样的一个三千世界,是一佛所教化的范围,是一佛
国土。 佛典所说的整个宇宙, 即指此而言。 梵文为
tri-sahasra- mahaa-saahasra-loka-dhatu。
注30 "七宝" 是指世界上最名贵的饰物,包括金、银、琉璃、车渠
、赤珠、玛瑙。
注31 " 偈 " 的梵语、巴利语为 gaathaa, 音译为伽陀、偈他、即
诗、颂。在经、论中,通常有以诗句的形式来表示佛教思想,
这即是偈,或偈颂。
注32 "欲界" 即为欲望所支配的世界。这欲望主要为食欲、婬欲、
睡眠欲。欲界为三界之一,是最低下的界域,具有婬欲与贪欲
的众生居於此;这是六道众生即地狱、饿鬼、畜牲、修罗、人
、天。其上层为色界,为离婬欲与贪欲的众生的所居地;最上
层为无色界,是超越於物质之上的世界,其中只有精神的质素
;这是厌离物质而修四无色定的众生所居之地。
注33 " 无我 " ( anaatman )即是对我这样的观念、 我的东西这
样的观念的排除。对作为实体的我、灵魂的否定。这是佛教的
基本观念。 梵语 aatman 是我、灵魂之意,前头加 an,即是
否定之意。按巴利原语 anattan (其主格形式为 anattaa )
,有两个意思:" 我并不成立 " 与 " 没有我 "。初期的佛教
并不说作为实体的我不存在, 却表示要 " 离我执 ",这是针
对奥义书( Upani.sad )哲学视我为实体一点而来。 释迦并
未有对於我的存在与否一类形上学的问题,加以讨论。初期佛
教说 " 无我 ", 基本上是要从 " 我 " 的观念、" 我的东西
" 的观念脱却开来,主要是实践的修证的用意。说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 )则说人无我,否定实体的我,而说诸法实有
,不说法无我,这便转到形而上学的旨趣上去。其後无我说渐
转成 " 作为实体的我不存在 " 的意思。大乘佛教则把无我说
与缘起观、空观关连起来,以为无我是事物不具有永远不灭的
本体(我)之意,这便是无自性( asvabhaava )。同时亦提
出二无我的说法:人无我法无我。唯识说( Vijnaptimatrata
-vada )则更本於三性说,而立三无我说。此时所无的、所否
定的我,基本上是形而上学的实体、自性之意。故由无我这一
观念,亦可看到印度佛学发展的倾向:由伦理的、修证的转为
哲学的、形而上学的。
注34 "我慢" 是以自己的生命中有实我,以此实我为无比重要,而
生傲慢心,自以为了不起。《成唯识论》卷四: "我慢者,谓
倨傲,恃所执我,令心高举,故名我慢。" (《大正藏》31.
22b)四根本烦恼(贪、瞋、痴、慢)之一。梵语为asmi-mana
。
注35 " 然灯佛 " 梵文为 Diipankara Tathaagata。 又名锭光佛。
释迦在二阿僧只劫中,为礼敬然灯佛,把买回来的五朵金色莲
花,及将自己的长发铺散在污水上让佛走过,使他不致沾污。
後来佛为他授记,预言他将来必作佛号释迦牟尼(
'Sakyamuni )。
注36 参见印顺《般若经讲记》,台北:正闻出版社,民国80年4月
14版。页76。
注37 参见Edward Conze,P.51。
注38 参见吴汝钧(1988),页30。
注39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鸠摩罗什的译本中提到佛问须菩提 "三千
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 时,须菩提回应佛陀为 "甚多
" ,佛陀再向须菩提说 "诸微尘,如来说微尘,是名微尘" 。
但在抗塞的译本中,则指须菩提已经明白了佛的教法,故佛问
他世上是否有很微尘时,他即指出如佛所教导的是微尘,即非
微尘的答案。参见英译本,页52。
注40 "六道" 是生死流转的六种境地:地狱、饿鬼、畜生、修罗、
人间、天。在这六境地生活的众生,都会不停地在其中轮回转
生,直至能证觉悟得解脱为止。
注41 "慧眼" 为五眼之一。智慧能观照对象,故名眼。慧眼所观照
的,是诸法皆空的真理。《维摩经》卷中: "慧眼无见无不见
,是为入不二法门。" (《大正藏》14,551c)按无见是无所
不见,因所见是事物的本性空也。见现象有见相,有见,亦有
所不见;见本质、本性为空,则无见相,而无所不见。梵文
prajna-caksus。
注42 天台宗所说的一切智、道种智与一切种智。这分别表示二乘、
菩萨与佛的智慧。
注43 声闻(sravaka)与缘觉(pratyeka-buddha)属小乘的自了法
门。因闻佛的教法而得悟佛道,为声闻乘;依一切皆空之理而
得悟佛道,为缘觉乘。声闻与缘觉都是小乘的圣者。这两个阶
位,在佛教的十界中,被列於佛、菩萨之下,而为四圣之末。
即是,二乘的圣者,已能了脱生死,不再於六道中流转。由於
是自了,只强调个别度化、个别解脱,对别人缺乏关心,故在
大乘教法看来,仍与众生隔离,而为出世。
注44 "实相" 是一切事物的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平等的、最
高的真理。与本体、真相、本性等,都有本源的不变的理法之
意。 其梵文原语为 dharmataa bhuutatathataa,是本然的真
实之意,这是佛所觉悟的内容。真如、一如、法性、实性、涅
盘、无为等,都是实相的异名。鸠摩罗什所翻译的 " 空 " (
sunyata ),亦是此一层面之意。 所谓 " 诸法实相 "、自龙
树以来,成为大乘佛教的标帜,与小乘佛教的三法印(诸法无
我、诸行无常,涅盘寂静)对称,而为第四法印的实相。
注45 至高无上的波罗蜜。波罗蜜即完成之意。梵文为parama-
paaramitaa。 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第一波罗蜜中的 " 第一 "
,不是比较的、相对的意味,却是绝对意味。即是说,第一波
罗蜜自身便是绝对的波罗蜜,是独一无二的。不是在这波罗蜜
外,还有第二、第三.... 波罗蜜。
注46 这是释迦牟尼的本生(Jataka)故事。记载歌利王因恼恨宫女
听这修忍辱苦行的人(即佛的前身)说法,为了平息怒火,便
使人割截佛的身体,看他是否真能忍辱,结果佛给割截时还如
平常那样,没有异状。
注47 "那由他" 是梵语nayuta的音译,又作那由他、那庾多,那术
、那述。印度极大的数量单位,作一亿计,或作无量数。以之
来容佛,则可见佛的数量之多了。
注48 "慧命" 即智慧的生命,以此智慧比作生命。身体生命可以断
绝,但佛法的慧命不能断绝。这是有心於佛道者的看法。
注49 这里补充一点,上文:"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
观如来" 一句与梵文原文有出入。依照Edward Conze 的英译
,此句的意思应是否定的而不是肯定的,他将此句译作 "No
indeed,O Lird" 。参见Edward Conze ,P.62。
注50 " 如如 " 即真如,即不变、如实不妄、平等不二之理体。 此
种理体本性空寂,超越一切法相与语言,不为後者的表现所扰
动。
参考资料
印顺着 《般若经讲记》台北:正闻出版社,民国80年4月14版。
吴汝钧 《佛教的概念与方法》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
77年。
《佛教思想大辞典》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81年。
中村元、纪野一义译注 《般若心经?金刚般若经》,岩波书店,
197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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