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經部宗和毗婆沙宗同樣主張:有「無方分極微」和「無時分刹那的心識」,但是二宗的見解並非完全相同。20101024刊登

經部宗與毗婆沙宗二宗的見解並非完全相同,略有四:
1、三世(過去、現在、未來)所承許不同。
2、二宗所安立的二諦(勝義諦跟世俗諦)不同。
3、不相應行所承許的不同。
4、三無為(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所許不同。

1、毗婆沙宗謂:諸法作用未有名為「未來」;有作用時名為「現在」;作用已滅名為「過去」。 非體有異,(是作用的差別。)故許三世實有。經部宗謂:某一異於現在的其他事物,在它生成(存在)的第二剎那,呈現出壞滅的那個狀態,名為「過去」;某一異於現在的其他事物,雖有能生起之因,但是由於緣尚不具足,以致于在某一時空下尚不能生起,就是「未來法」的定義;已生未滅,名為「現在」。它們承許過去、未來是常法,非實有法,是世俗假有,現在事實是勝義實有。

2、毗婆沙宗謂:某一事物當它被破壞或用理智分析成個別個別的部分時,事先認識此事物的心識依舊不會放棄,這種法就是勝義諦,如無為的虛空…等。經部宗謂:某一法其存在不必依待言詞(能詮之聲),與概念(分別心)的施設,而可以經得起理智直接從此法自身存在的原理這一個層面去考察,這種法就是勝義諦的定義,如杯子。(杯子的存在不需要靠言詞、概念,它直接從這個法的存在的本身就存在了。)

※用以上二個來說:毗婆沙宗認為的虛空是勝義諦(因為再怎麼分析,概念還是在),然於經部宗認為是世俗諦,因為經部宗認為虛空…等是唯賴概念施設而得以成立的法,因此,稱為世俗諦。(你從其境上去尋找,是找不到的,因此稱為世俗諦。所以虛空在毗婆沙宗認為是勝義諦,在經部宗認為是世俗諦。)又,毗婆沙宗認為杯子是世俗諦,(因為用物質可以把它破壞掉,破壞掉以後,執持杯子的概念就消失掉了,所以認為它們是世俗諦,)而經部宗認為杯子是為勝義諦。(為什麼?因為杯子的存在不待名言假立。因此,它們二諦的承許也是有所不同的。)

3、毗婆沙宗謂:不相應行是實體有。(毗婆沙宗的五事:色法、心 、心所、不相應行、無為法都是實有。)經部宗謂:不相應行為假有。

補充說明:何謂假有?何謂實有?

(1)因依異法成故名假有(如四大…等需為異法成,異法即堅、濕、暖、動,因此,四大為假有);實法應不應異法成(如色、香、味、觸及受、想、行、識,不應異法成,而且它自相有,這是實法)

(2)有自相者可說為真實有(就是實有);否則為假有。

下面就解釋不相應行為什麼一個是實有、一個是假有?(毗婆沙宗就不用解釋,五事都是實有。)

業有二種:思業、思已業。思業即意業,思已業即身、口業。身、口所作或善或惡,可用動作語言表示出來:意之所思或善或惡,固無直接表示的動作,然思本身就是一種表示。然,這種意的表示,身、口的動作,卻不能構成業道的業,業道就是圓滿,業的造作如果圓滿,即稱為業道。能構成業道的業是要在思決定後,意業要構成業道是由思決定的。同樣道理,或者身、口做後,隨心的決定力,(心決定後,身、口作完了,這個業力會)攝在法處,於一切時一切處隨逐不舍,能受後有罪、福果報的善、惡的潛能。所以,法處才是集罪福的業處,心力才是集罪、福業之力量推動著,因此這種業力,就是非色非心,無相可說,名為「許為有」,可是,因為它是依著某一法而有的,所以,名為假有,求其業體實不可得。因此,經部宗的見解跟毗婆沙宗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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