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流感在台列第1类法定传染病 分类:醫學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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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网 日期:2009/04/27 NPO  编辑部 报导

各医院发现H1N1病例需通报

针对墨西哥与美国快速蔓延的新型猪流感,行政院上午举行跨部会会议,卫生署长叶金川会後表示,已将H1N1列为第一类法定传染病,任何医院发现案例时,都必须进行通报;为避免大家闻猪色变,造成恐慌,叶金川和农委会副主委王政腾说,这次发生的案例是猪流感变型,在人与人之间传染,放心吃猪肉没有问题。

为因应新型猪流感可能的疫情,行政院副院长邱正雄在行政院长刘兆玄指示下,上午举行跨部会会议,对於世界卫生组织将台湾列为预防流感的高度准备国家,以及我国今年加入「国际卫生条例」(IHR),在第一时间获得相关资讯,表达高度肯定。

叶金川说,疾病管制局已发布将H1N1列为第一类法定传染病,目前虽未送行政院刊登公报,但今天已经生效,各医院若有发生案例时,均需(24小时内)通报。

 

叶金川:国内猪肉没有问题

叶金川指出,猪流感原本是在猪之间流行,这次变型後,变成是在人与人之间传染,虽然原本来自猪,但这次疫情与猪没有关系,也跟吃猪肉完全无关,猪不会传给人,国内猪肉没有问题,连进口猪肉也没有问题,放心吃猪肉没问题。

王政腾指出,我国目前未从墨西哥进口猪肉,美国进口猪肉是来自於德州和加州,大约400、500吨;但美国、墨西哥发生猪流感新型,与猪肉、猪无关,大家可以安心,且政府仍会针对防疫工作,严格把关,请大家安心。

【2009/04/27 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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