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佛法观点防治金融机构弊案发生之研究 分类:佛法與管理
研究生: 吕宗哲 指导教授: 吴泓怡 开南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研究所

近年来,有关金融犯罪层出不穷,而无论国内或国外之相关个案研究显示,金融舞弊於任何职级、年龄、或性别,均有可能发生。因此,金融机构加强其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之「制度面」防弊愈来愈受重视。然本研究主旨除以「制度面」考量外,系以「正本清源,从心出发」之「人为面」为原则,探讨金融舞弊防治对策,其强调佛法因果观念认知,即随时观照本身之心念,而不敢随意造下不可收拾之祸害。本研究首先采用个案探讨方式,将金融弊案进行分析汇整与归类,并以佛法理论研拟防治对策;据以建立层级架构编制专家问卷,利用「层级程序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将金融弊案发生原因之评估指标与防治对策之相对权重进行排序。本研究分析发现:金融弊案发生原因之「人为面」重於「制度面」;而金融弊案发生原因类型多以「人性贪婪」为起因,其次为利用「人性弱点」犯案,第三则为「内控缺失」之制度不完整或流於形式。而佛法防治对策则以「遵守戒律」为最首要,其次为「悲智双运」,第三为「忏悔业障」。综合本研究结果,获得以下结论:
1.在深入解析佛法因果观念後,相关从业人员若能秉持着因果观念为前提,其行为遂不敢随便造恶,故能降低金融弊案之发生。
2.整合专家问卷之分析结果,其以佛法中之「遵守戒律」为最重要,此显示惟有恪守戒律,方能落实内部控制,而金融弊案才有可能降低。

◎論以佛法觀點防治金融機構弊案發生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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