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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明与比量─关於量论的现象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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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2/09 10:40:53
學習次第 : 进阶

喇嘛网 日期:2010/02/09 10:33:51   编辑部 报导

因明与比量关於量论的现象学考察

蔡瑞霖

 

摘要:


  包含着宗教实践精神在内的量论,是佛教特有的知识论。即尺度、标准之意思,引申为正确的知识及其获得的途径。量可以有广狭两义,狭义的量指认识事物的标准或根据,广义的量指认识作用之来源、形式、过程、结果以及用以判断知识真伪之标准等。探讨这个尺度标准之如何建立的学问,便称为量论(胜义知识论),它包含了一般所谓知识论的基本意义。


  佛教知识论所主张的最主要有两种量:现量即知觉,比量即推理─这个界定是佛教学者所共许的。在陈那的因明中,依量之认知方式,现量被规定为除分别(即与概念语言无关)而直接感知者,比量则说为依因三相(完整的三支论式表达)而比度推知者。另外,从所量(认知物件)上说,以自相为直接感知之物件的是现量,以共相为比度推知之对象是比量。换言之,现量(知觉)是没有经由种种语言概念之分别而直接显现的量,比量(推理)则是藉由三支论式之表达而间接推知的量。这两者之定义,是彼此相关的。


  然而严格讲,现量是比量的特殊状态或未完成状态。若说整个量论都是关於量之推理(比量)的一门学问,亦不为过。可以说,这门关於知识建立、推理与论证的学问,就是关於宗教实践的 应用论理学(当然logic一词未必恰当)。依此, 在量的获得来源上,现量有优位性。然而,在量做为能立之目的上,比量是基本的形态。对於现量之描述总是落在比量的表达形式中,故本文凡称为量者即指比量,除非明白指出它是现量。


  依是,本文拟探讨:(一)现量之除分别的规定,及其与比量的区分判准为何?所谓分别是否同於判断的意思?(二)悟他门中有三种比量,即:他比量、自比量与共比量,所谓的自比量为何?与自悟门中的为自比量如何区分?又,比量与能立的关系为何?(三)关於量的问题厘清之後,除了确立量的四种相关形态之外,本文将站在正确的量论(胜义知识论)立场来考察佛教因明(胜义论理学)的定位,藉以展望因明唯量系在大乘佛教分系中的正面意义。文末缀以摘要式结论。

  一、楔子


  包含着宗教实践精神在内的量论,是佛教特有的知识论。即尺度、标准之意思,引申为正确的知识及其获得的途径。量可以有广狭两义,狭义的量指认识事物的标准或根据,广义的量指认识作用之来源、形式、过程、结果以及用以判断知识真伪之标准等。探讨这个尺度标准之如何建立的学问,便称为量论(胜义知识论),它包含了一般所谓知识论的基本意义。


  佛教知识论所主张的最主要有两种量:现量即知觉,比量即推理─这个界定是佛教学者所共许的。在陈那的因明中,依量之认知方式,现量被规定为除分别(即与概念语言无关)而直接感知者,比量别说为依因三相(完整的三支论式表达)而比度推知者。另外,从所量(认知物件)上说,以自相为直接感知之物件的是现量,以共相为比度推知之对象是比量。换言之,现量(知觉)是没有经由种种语言概念之分别而直接显现的量,比量(推理)则是藉由三支论式之表达而间接推知的量。这两者之定义,是彼此相关的。


  然而严格讲,现量是比量的特殊状态或未完成状态。若说整个量论都是关於量之推理(比量)的一门学问,亦不为过。可以说,这门关於知识建立、推理与论证的学问,就是关於宗教实践的应用论理学(当然logic一词未必恰当)。依此,在量的获得来源上,现量有优位性。然而,在量做为能立之目的上,比量是基本的形态。对於现量之描述总是落在比量的表达形式中,故本文凡称为量者即指比量,除非明白指出它是现量。

  依是,本文拟探讨:(一)现量之除分别的规定,及其与比量的区分判准为何?所谓分别是否同於判断的意思?(二)悟他门中有三种比量,即:他比量、自比量与共比量,所谓的自比量


  何?与自悟门中的为自比量如何区分?又,比量与能立的关系为何?(三)关於量的问题厘清之後,除了确立量的四种相关形态之外,本文将站在正确的量论(胜义知识论)立场来考察佛教因明(胜义论理学)的定位,藉以展望因明唯量系在大乘佛教分系中的正面意义。[1]文末缀以摘要式结论。

  二、从现量到比量的成立

  印度论理学的早期文献《正理经》中对现量的规定是:

  感官与物件直接接触而产生的认识,它是不可言说的,没有谬误的,且是以实在性为其本质的I14)。[2


  所谓感官与物件之直接接触,意指没有仲介、无需转换、不必增饰的现前当下之接触。若用唯识学的话来说,这种感官物件的直接接触是指识依根而直接缘取外境的意思。无论缘取或接触,只要一有概念言说(名相)之後加的描述,即已延迟其现前当下的特性,就不是现量。任何後加的名相描述─往往也就是比量,无论如何精准确定,都将失去其直接接触之原来的实在性本质,而落入谬误中。因此,对於现量的描述隐含有这种相对的困难,这个疑问也在《正理经》中被明白提出:因为对现量的敍述不完全,所以不可能对它下定义。II121);然而即使能完全敍述(藉由已知确定的名相来描述),其结果或是:因为现量是从已知的一部分来推知全体的,所以它就是比量。II131)。《正理经》的回答是:[例如,可以]根据[现量]本身的声音来说明II132),而被适当地描述;而且在此描述中,现量并非是比量,因为那个范围的事物还是靠现量来知觉的II126)。正理派对现量的定义及其描述之难题,在瑜伽行看来其实是可以适当处理的。

  现量的成立有其直接经验的本质,而且具有经验实在性。不只现量(知觉),就连比量(包含所有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在内)也都具有此经验实在性。换言之,正理派是站在经验实在论立场来


  发展论理学。[3]瑜伽行唯识学者的观念论立场恰与此相反,但是在现量的规定上却互不冲突─均强调认识中现量的首出性(知觉优先性)。用现象学的话来说,现量(知觉)的基本特徵是活生生的现前当下4],是当下给出的时间观,因此只有刹那生灭相续中呈现的现在时态才是现量!《正理经》就说到:如果现在时态不存在,那麽一切的把握也就不复存在,因为不可能产生现量II143)。这和瑜伽行唯识学者的以现行法为中心的立场是相应的,正视了现量的当下给出性。

  正理派的现量主张在描述上有其内在困难,已如前述。吸收正理派论理精神,并改造古因明论式的陈那论师,对於现量的成立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在《因明正理门论》(以下简称《门论》)中,他说:

  此中现量除分别者,谓若有智於声等境,远离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注解《门论》的陈那高足商羯罗主,在《因明入正理门论》(以下简称《入论》)的说法更简略,没有不共缘的规定:

  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於色等义,杂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依此,除分别是现量成立的最主要特徵。甚麽是除分别?如上所述,意指当某种[正]智(意识作用)之缘取外境,若其符合三个条件,即形成现量。此三个条件是(1除分别;必须远离了所有的相对分别,如种类的分别、名称言说的分别、施设假立的分别、共通无异的分别、还有其余的种种分别等。(2不共缘;必须藉由个别独有的缘取作用而产生。(3现现别转;必须是相续不断而各别显现的转变。此中,(1)是对於除分别的直接说明,(2)与(3)是进一步的内容规定。不共缘是指相互不可假借,互不可取代而各自显现的意思。也就是於各别根而有,即五根缘境,不相染也5],不共缘即此不相染。现现别转必是由不共缘的五根之各别行使其功能而显现的,因此(3)蕴含了(2)的成立。所以,商羯罗主的简略规定也符合于陈那的说法。

  新因明巨擘法称对於陈那的现量规定,又增益了(4无错乱之规定:

  此中现量,谓离分别,复无错乱。……若能远离如是分别,复无翳目、急速旋转、乘舟以及诸界不调所生错乱……名为现量。[6


  所谓错乱,是指内在的意识及感官不能够正常运作,或者各种不适当的外在条件等等缘故,所造成认识上的幻象或错觉。譬如:飞蚊症、空华、眼翳等疾病,或观者处於急速旋转、剧烈运动、舟车晃荡与各种失去平衡和身体内外不协调等状态,就使现量无法正常形成。慧沼此注为此中正智,即彼无迷乱,离旋火轮。[7]这些幻象或错觉在现量形成之际未必能即时被察觉,但往往不久即被发现为确实是幻象或错觉。现场必须不是幻象或错觉,所以法称正式加上复无错乱的规定。

  此外,也可以(5缘自相为条件的(此义另述)。关於现量与比量之探讨,可以从现象学观点来考察,以见出其基本特性。兹以判断之形成来考察之。

  三、现量有先於判断之义


  如上所述,所谓现量即正常而无错乱的知觉作用,乃是指:没有加上种种相对分别,而仅是各个感官功能(互不假借)依其各别作用而显现自身为现象者。由於现量之除分别规定总是一种後加的名相描述,必将其动态给出的当下现在性落陷到静态的形式表达中,因此现量的除分别不是此分别本有而後除之义,亦非仅是离分别或无分别,而是(尚)未分别─“先於分别而显现也。


  依此,先於分别也就相当於先於判断8]的意思。现量一旦经过判断作用,即透过语句或命题形式来表达其量的形式,从而过转到比量的形式。比量就其量的表达形式而言,总是假借


  语言概念(名相)来成立判断者。相对於现量而言,比量就是已完成的判断(语句自身的推理)。在此,判断是通过判断者自身的认识来完成的。所以,因明八法中,现量与比量首先都属於悟自门。相对於悟他门的能立与能破而言,透过论式化的比量做为能立能破乃是进一步提升为诸命题或诸语句之间的推理(论证)。关於比量转为能立之义後述,此处先论现量与比量在先於判断判断的交涉关系。《入论》提到:

  能缘行相,不动不摇,自循照境,不筹不度,难分别心,照符前境,明局自体,故名现量。[9


  所谓不筹不度就是尚未经过概念名言,而加以思度筹想的意思。照符前境也只是此意识感官之各自相续而转(现现别转)的无间性,後境与前境之照符自身,如如显现。依此,尚未加入概念活动,毫无分别思惟、筹度推求等作用,仅以直觉去量知色等外境诸法之自相,就是现量。现量具有意识中现象的给出性之特徵,有当下给出自身的意义。简言之,现量之明局自体、照见自相就是除分别。


  然则,除分别的现象学意义究竟为何?分别不外乎妄分别 (世俗分别)的意思,即是一种形诸语言概念的判断作用。但是现量之除分别就是无判断吗?现象学主张有知觉判断的存在,不是判断吗?知觉判断只是现象的自身显现之确定,而未必是概念判断。换言之,它仍处在所意的知觉(而尚未过渡到意义之明确状态。


  依知觉现象学精神来看,现量所具有的直接感知之特徵,是一种当下现在的给出性。此中现(相)的给出,不外是意识活动的显题化过程。[10]仅尽透过显题化所直接感知的现象,就是现量。在显题化过程中并没有概念语言等名相的关步,只是将现象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而已。依此,知觉现象的显现自身也只能是个别


  的自相。没有显题化过程,则现象无从显现,一切冥然,自相亦是无相可言。然而,现量总是依当下给出特徵而直接感知为现象存在,尽管仍未有任何名相分别。何以现量与种种分别无涉?这必须从它和比量的关系来考察。

  四、比量有概念判断作用


  若说分别就是判断的意思,则现量之除分别,意指:对於现象的直接感知,完全无需任何概念语言的判断作用。当看到一个红色物体在面前,知觉即如其所是地将它显现为红色物体,意识并未对它下以任何概念成语言之判断─即使是红的这样的语辞,也将落入概念判断的范畴中。现量直接感知某种红的形色存在,只是现象自身的具体给出性。一旦将这个直接感知的现象,确定为红色的东西(甚至确定为红苹果),则这样的现量即已不是现量而是比量了。比量的确是由现量而来的(比量当然也可以由其他的比量推知而来) ─於是,是否透过语言概念的判断作用,成为此中的关键。严格言,给出判断并以语句表达出我面前桌上的红色东西正是一颗红苹果(而不是红柿子),这虽形成概念判断,但其实并未彻底进行後续的推理 (由已知推知未知而完全获得新的量),还是未完全成为他比量。若要彻底进行完全的推理,必须通过诸命题或语句之间的推理论证(能立中的比量)来实现,这就进入悟他门的议题了。无论如何,自悟门中,从现量到比量的过转之关键,的确就是判断作用(虚妄分别)。[11


  通过判断而形成的比量,总是以语句或命题的表达形式出现。因此,比量之所以能成立,是藉由语言概念来确定的─即概念化作用。[12]这可以视为就是虚妄分别。但是,由於比量就是推理,故概念判断做为推理的一部分,还需要进一步以命题表达为论式。换言之,通过判断(概念判断)而以语句或命题表达出来的比量,可以据以进行更进一步的推理活动。在

  此,显现出认知者有三阶段的进展过程,在现量的基础上,先有概念化作用,继而给以判断,再则是推理活动。当然,在整体认知过程中,三阶段的区分往往是无从细分的。


  相对於比量是进行概念判断的活动,现量则只是先於判断的感知而已。现量显题化以给出现象,比量则将此现象概念化 (概念判断)以形成语句或命题。现量直接感知现象自身(自相)之给出性,比量则间接量知此现象而进一步以概念(共相)确定之。现量之感知自相与任何语言概念无涉,而且先於判断而显现,可以称为 在己状态的量;相对地,比量之量知共相,必须藉由语言概念以形成命题或语句之表达,已在进行概念判断,可以称为为己状态的量。简言之,现量是在己的量,比量是为己的量”─两者能还属於自悟而非悟他的阶段。换言之,在未有任何概念判断加诸其上之前,只是显现出某种红的事物(一种形色的存在)之在己状态的量,是现量。明确表达出这是一颗红苹果放在桌上,从而形成命题或语句表达之为己状态的量,就是比量。当然,在己状态现量是为己状态比量的特殊情形,它们都属於为自比量(自悟门)。


  是否现量(知觉)完全除分别而没有判断可言?亦即知觉是否完全不具有任何判断?是知觉判断如何可能之问题。当我们感知到声音或形色的存在时─借康得的话,若没有任何判断在内伴随着知觉的直接感知活动,以进行统合的作用(亦即统觉作用),没有知性概念来提供范畴,则这些直觉杂多便是盲的,不能成就知识。如果现量是关於知觉所成就的知识,则没有判断作用以形成概念,无异将只是盲目的现象给出而已。听而不闻究竟何种声音、视而不见到底何种形色,只是一种当下流览景物、走马看花的态度而已─现量的确如此。知觉感知事物可以说有知觉判断,但一旦形诸判断就是概念化,即以判断(分别)形式来框限规定之,成为比量矣。知觉判断是弱义的判断,是等待着概念加以框限的现象之自身显现,只是显题的过程,实不足以称为判断。弱义的知觉判断只可说



  具有准判断特性,强义的概念判断才是确定的判断。因此,比量是强义的概念判断─因为它具有明确的概念作用,使所有自身显现的个别事物(自相)被概念所框限,从而被判断(分别)并确定为普遍的意义(共相)。


  依此,现量之除分别既是先於判断(先於分别),也是非判断(非分别、离分别)。就现量之随着概念化转而为比量的判断而言,现量的除分别只是先於分别的意思。就现量之转而为比量时即不再是现量(或者根本就没有转成为比量)而言,其除分别乃确贡是非分别。易言之,先於判断也是一种非判断。知觉(现量)与概念判断(妄分别)无关,而只以个别现象的自身显现(自相)为内容,这是很明确的。

  五、比量中的自悟与悟地


  正理派定义比量为基於现量而来的[量]13],并进一步将比量分三种:(1)有前比量,可推知未来认知之作用;(2)有余比量,可推知过去认知之作用;(3)平等比量,同推知现在认知之作用。这是就时间序列中认知先後关系而分类的三种比量,依然是以现在时态为中心的经验实在论。唯识学者的观念论立场关注的是形成比量之认知构成的问题。陈那以三分说来开展量的认知结构,即以见分─相分─自证分来确立能量─所量─量果之关系,这是有关量论成立及其与识论关系的考察,如後将述。然而,量(比量)的论式表达也就是因明,可以有两方面的效用(所谓二益)─为自比量 (自利)的自悟门、为他比量(利他)的悟他门。


  在《入论》中所说的因明八法(亦即:现量比量,似现量似比量;能立能破,似能立似能破)中的比量,是狭义的吐量。如前已述,一切量即是比量,量论即比量之学。因明研究即为成立量论的论理学,所以因明八法都是广义的比量。《大疏》所云然诸比量略有三种:一他,二自,三共14]的三种比量之属性,的确可以列为


  悟他门(能立与能破)的范围,而不列入自悟门(如沈剑英所言)。整体而言,因明即比量论式虽可就应用效益,而分成为自比量与 为他比量两范围,亦即自悟门与悟他门。但《大疏》中所说的 三种比量(他比量、自比量、共比量)却是悟他们的吐量(=能立),而非仅是自悟门中的比量而已。如此,自悟门(为自比量)所说的比量,和悟他门(为他比量)所说的比量,即必须有所区分说明。若不然,悟他门三种比量中的自(许)比量便与做为整个自悟门的为自比量,在名称上相互混淆了。兹先论做为整个自悟门的为自比量,再论悟他门三种比量中的自(许)比量。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为自比量只是准论式量。在《入论》自悟门(为自比量)中说有两种量(现量、比量)以及两种似量(不正确的量:似现量、似比量)。由於,现量仅是比量的特殊状态,是量知者处於现象给出之自身显现的在己状态,只是未完成的准比量─先於判断的量。因此,现量亦被划属於为自比量(自悟门)中。至於,两种似量之关系亦是如此。可以说,整个为自比量说明了比量的来源及其成立,不是来自於量就是从其他比量而来[15]。比量是对现量(自相)通过概念判断而成为量(共相),即说明了现量是先於概念判断的本质规定。然而,做为自悟门的为自比量却并没有彻底完成比量之推理作用。推理是通过诸命题或语句表达而进行的,亦即必须藉由因明论式的建立过程来实现。自悟门之为自比量没有达到这样的要求。它只通过概念判断而形成单一命题或单一语句表达,尚没有论式化(三支作法)而进行诸命题问的判断与推理过程。[16]一旦以因明论式(宗因喻三支)表达为推理,即是悟他门的三种比量了。所以,为自比量恰是论式化以前的比量内容而已,只能算是准论式量”─虽然它可以进一步成为因明三支中自许之宗有法。严格言,自许比量(包含他执比量、共许比量)才是完整的立量,亦即具备完整因明论式的比量─是真正的比量(推论)。关於因明论式及其三支作法,包括因三相与九句因之内


  容的探讨,如不以此为自比量的规定为背景,是不足以明了的。[17


  其次,可以确定的是自许比量完整的论式量。何以自许比量等悟他门的三种比量,才是真正比量(推理),是因为它们具备完整的因明论式,而能完整地立量(提出宗有法而建立自许的量)。关於因明论式,後述。悟他门的三种比量,若简称为他比量、自比量及共比量,易生混淆,而与自悟门的比量或整个 为自比量分辨不清。


  兹厘清此中歧异:(1)所谓他执比量(亦可称为他立比量、他立量、他比量、他量,或汝执量),是论敌所执立的似量(似比量、似能立)。与此相对,(2)所谓自许比量(亦称为自立比量、自立量、自比量、自量,或明确地说为我许量),是针对论敌的立量而提出的比量(能立)。至於,(3共许比量(亦称为共许比量、共许量、共量,或共许极成量),即与敌论难後的结果 ─自许比量迫使论敌(他执)之比量不成立,转而接受论者所立之比量。自许比量转而成为共许比量,达到因明量论的目的。


  因此之故,由於有论破他执比量的功能,所以悟他门的自许比量 (也就是共许比量)必定是完整的论式量。依因明论式而建立自许比量,主要藉论者能立能破来否定论敌似能立似能破是整个量论的基本特色─以此衡诸自悟门,则(a)现量并不是能立,(b)整个为自比量(自悟门)也不完全就是能立,他们只是整个自许比量 (共许比量)的一部分或先前阶段而已。关於完整的因明论式,以及 负处(谬误),即在此完整的论式量下开展的。

  六、因明在量论中的定位


  从自悟门的现量与比量,到悟他门的能立与能破,量的形态隐含了逐步转变的阶段和过程。毫无疑问,这是《门论》及《入论》所没有明白揭示的。因明八法只是平列地展示了量论的静态结构,其中的相关性是隐含的,如:(a)现量是比量的先前环节,而比量也是其他比


  量的先前环节。(b)现量经由概念判断而转成为比量时,也只是提升到为自比量的环节而已。(C)为自比量是为他比量的先前环节,而此为他比量更也是其余为他比量的先前环节。(d)为他比量包含了由为自比量经由论式化而转成的自许比量、他执比量与共许比量。这些环节在量论的本质结构中是连续而动态的,它们整体表现为共业而相互沟通的符号世界。因此,对於量的开展历程,加以现象学式的描述乃是必要的─这就是有关之成立的四种相关状态[18]。此可以分就三点论述:


  首先,量可以有四种相关状态。此即(1在己状态的量,是处於存有论情境中的现量。见山河大地等森罗万象,如其所是地自身显现於眼前,一切现象历历在目而无有错乱,量知者(对比者)自身给出此现量,亦不过是知觉现象的显题化过程而已。於此,可以令存有论情境生焉,对比兴趣油然呈现。现量之除分别、不共缘、现现别转,以及无错乱,皆处於在己状态的存有论情境中─这种冥然如是的量,就是直接感知其境(自相)的量。


  (2为己状态的量,即假藉认知构成而施设成立的比量。从在己状态的现量藉由概念判断(虚妄分别)转换而来,加以种种比度推知而形成的量,如眼前所见的山,经概念判断确定为此山 (而非他物或彼山),便形成比量,获得普遍义的共相(不论是命题或语句表达皆然)。藉由概念之框限而确定为此山(乃至此山有烟),即是量知者先前所见(乃至现在依然如是)的知觉物件之概念化过程─量果、能量与所量,职权分明,成为认知构成的基本要素。换言之,在己与为己状态之量,提供了知识建立的必要形式。


  还有,(3为己共业状态的量,是在历史共业(群众)中,共同呈现的自许比量他执比量。比量之为己状态,就其形诸於量知者个己而进行认知(概念判断)而言,只是为自比量(自悟)而已。但若此比量,应用於群体的自他互动上,即必须以论式(因明三支)表达之。他人所立的量(虽符合因明论式)是我所不许的,所



  以称之为他执比量。量知者为了使他执量不成立,随自意而以因明论式成立的自许比量,便具备了能立能破的论证功能。依此,他执量只是似能立似能破。以此山有烟而比度推知此山有火,就是透过宗因喻的论式来获得的。在论式化过程中,往往明确呈现了自他的关系,是透过比量以实现自悟悟他的自他关系─为己共业状态总是自他对立的。以及,(4为他共业状态的量,则是通过符号世界而落实社会规范的自他共许量。通过因明论式的表达与应用,他执量不存在,而自许量为论敌所不得不接受,即提升为共许比量。在量论的目的论意义上,共许量有强制的规范性力量,共同构成了符号与意义网路─亦即经典世界(三藏经律论等)。依此,自他共许量必然是为他共业状态的量。


  其次,我们认为因明表达了量的论理性。此即量的论理方式。因明论式即是为了立量而设的─故举出能立(包含能破在内)的存在。然而,不仅比量被称为能立,因明论式中整个宗因喻三支也称为能立。此外,对於宗有法而言,正确的因(伴随着喻依)也可以叫作能立。简言之,凡可以使自许量成立的三支论式、令宗有法成立的因(与喻)、由自悟而进一步悟他的整个为他比量,都可以名为能立。可以说,能立是量论成立的主要关键。因明论式中,关於因三相、宗有法与喻依之分析,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要言之,因明表达了量的论理性,进行论理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训练立量的能力,亦即熟稔因明论式的建立技巧。对於量论而言,因明是量的手段。


  最後,我们应略为说明因明唯量系的成立之问题。就认知构成而言,所谓量(认知)不外乎:认知主体(能量、量者),被认知物件或事物(所量 ),以及认知结果(量果、量知)。认知主体、认知物件及其认知结果,这三个构成要素是一体相关的─相应於见分、相分与自证分。然而,从三分说来规定认知构成乃是落在认识论的兴趣之规定,不足以显现(认知)之客观意义。量所以成立的意义,是对於客观知识的获得(既使仅相对

  客观的知识)。


  将认识论所探讨之意识本质结构的构成要素,抽离其能动性与个别性,不考虑其主体特徵,并取消彼相应的自我观念,而纯粹就其知识特性,给以充分的开展与描述,这即由认识论过渡到知识论之议题上。就现象学研究而言,这些议题虽属於认知现象学中所意现象学的一环。相对地,意识之本质结构之分析是能意现象学的议题,而沟通能意与所意之现象学议题的现量之研究,被称为知觉现象学。透过所意现象学研究,进一步探讨有关判断、推理、辩证与论理的议题得以成就为一门关於的现象学─推理现象学,从而在大乘佛学的分系中开展为因明唯量系的研究[19]。关於量的现象学研究,是包含现量在内而以比量为中心的有关知识的研究,这是量论的主要内容。依此,因明是量论成立的手段,是它的论理内容与表达方式─“因明唯量论(系)一语即表述了如此明确的意义。

  七、结语


  如上所述,整个因明唯量论(系)的研究课题,可以是纯粹关於因明论式之分析的佛教论理学研究,也可以是有关於量之如何成立,并且与识论及境论形成相互交涉之佛教量论研究。因明唯量的研究是认知现象学之对比研究的重要议题,可谓不言而喻。底下摘取本文主要论点,做为结论:

  (1现量是先於判断的直接感知,并不形成命题。

  (2)当此现量被显题化(概念化)为可下判断的命题,即成为 为自比量。此为因明八法中的比量,依此为自比量而立量者,即可进一步据以推理。

  (3)现量与为自比量的属性是自悟,属因明八法中的自悟门。前者依在己状态而显现,後者依为己状态而显现。是量之对比开展的前二阶段。

  (4比量是可下判断的命题之据以推理者。虽由现量之显题化

  页89

  或概念化而成为为自比量,但若未经论式化(成为三支论式),则不足以提升为悟他门,而此比量(为自比量)的属性未能转为悟他


  (5)由论式化(成为三支论式)而确立的诸命题,就是推理─提升到共业层次的推理,被正式称为比量即为他比量。但是这样的比量,若没有经过立量者与论敌之论议过程,还未能获致立敌共许的结果,则不足以称为确切无误的知识(真理)。

  (6)因此,同样是悟他门的为他比量即具有三种情形:他量、自量与共量,就各有不同的共业状态。明确地言,他量指他执比量,自量指自许比量,而共量即共许比量


  (7)现量是在己状态的量,比量总是为己状态的量─整个自悟门就是为自比量(在己与为己状态的量)在己的自许量与他执量都落在为己共业状态的环节中,共许量才是为他共业状态的环节。

  (8)宗因喻三支论式是立量的手段,因明表达了量的论理性。因明唯量论(系)的成立与发展,实际隐含了佛教量论研究与论理学研究的基本议题与方向。

  一九九七年 二月

  写於嘉义三叠溪畔

  注释:


  [1]因明唯量论(系)的成立,是为了补足印顺耆老对於大乘佛教三系之分判而提出的。对於性空唯名系、虚妄唯识系与真常唯心系之外。将佛教论理学(因明)与量论(胜义知识论)的研究独立起来,藉以反应佛教学发展的全貌,以及後期大乘藏传佛教发展的事实。在对比研究的议题上,因明唯量系也提供了认知现象学的基本构想与内容;知觉理论与推理理论的现象学发展。

  [2]参考沈剑英,《因明学研究》附录(译自宫詈宥胜之日译本),1996,二刷,东方出版中心。引文略做字面顺饰,迳标《正理经》编码,以下同。

  [3]正理派的经验实在论,是概念实在论,也是判断与推理上的实在论。参考訁山雄一,

  〈印度逻辑学的一般性质〉张春波译,刊《印度逻辑学论集》(华宇,1987)。

  [4]活现当下观念是现象学的核心观念,对於时间意识的分析和描述所形成的意向性理论,相当於佛家唯识学的识论。陈那的三分说与识论的关连,决定了他对於现量规定的基本态度。

  [5]转引自沈剑英,《佛家逻辑》下卷,p390

  [6]法称,《释量论》

  [7]《大疏》卷8p
17a


  [8]先於判断一语在胡塞尔现象学中,是指知觉所意在判断活动中的特性。意识中完全的所意必是以知觉所意为优位而给出的,在判断的意含表达中,知觉只具有先於判断的所意内容。参考其《观念》第二卷及《经验与判断》。

  [9]《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大正4493b

  [10]参考胡塞尔《逻辑研究》及。

  [11]在瑜伽行唯识学中,对於虚妄分别的分析和描述属於识论研究中极重要工作。相对地,因明与量论中所说的分别(虚妄分别)只是一种附带的描述而已。


  [12]借用康得批判哲学的用语,感性杂多必须有范畴的知性概念之运用才能成就知性活动。未经过知性概念(范畴)之作用者,乃是尚未概念化的直觉给出。此义与现象学的知觉现象的给出之研究是相应的。以下同,参考康得《纯粹理性批判》。

  [13]《正理经》(I15),同注[2]。

  [14]《大疏》,卷6


  [15比量若不是由现量而来,就是从其他比量而来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宣断。参考, 布伦塔诺的所有意向活动若不是呈现自身,就是建立在该呈现之上说法。

  [16]宗因瑜三支作法与形式逻辑之三段推论是不同的,但是就建立论式而言,其基本性质却是一致的。论式化即是建立明确的语句表达,以供推理进行之依据。

  [17]见另篇拙文之处理,关於因三相与九句因之图式说明。


  [18]量的四种相关状态,其实也是相应于对比历程之四重意义的研究而说的。对比四义表明了存有论情境、认知构成、共业的历史洪流,与符号世界的社会规范。此中,亦包含一个相应的对比历程之语言转向的研究。关於对比四义之探讨,请见拙作〈心灵诊断与对比治疗─迈向虚拟贞实之人文精神的解放〉(1996,洛杉矶),以及〈对比与差异─对比研究方法的现象学考察〉(1996,香港)。

  [19]请见拙作〈因明唯量系的成立可能初探─从陈那〈观所缘论〉的现象学考察谈起〉(1993),台大哲研所《哲学论衡》创刊号(1995)。pp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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